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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師德師風監督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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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國小師德師風監督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小師德師風監督制度(通用5篇)

國小師德師風監督制度1

加強師德監督,是提高教師自身形象,做到為人師表的重要保障,依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對學習時間的檢查和考勤,對教師學習筆記學校每學期檢查不少於兩次。

2.建立家長委員會,接受社會公開監督,學校採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的辦法,聘請義務監督員,發放家長聯繫卡,讓廣大教師自覺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改進和調整教師的行業形象。

3.師德師風是教師的形象,讓學生進行評價是為人師表的具體體現,學校每學年在學生中至少組織兩次師德師風調查或“我心目中的教師”評選活動,加強師德師風學習教育的針對性。

4.學校安排專人負責師德建設監督工作,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及社會廣泛徵求師德師風建設意見和建議,根據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整改措施,並限期整改到位。

國小師德師風監督制度2

為了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的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上級關於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師德師風建設制度。

一、師德師風建設目標責任制度

學校把師德師風建設責任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具體的各項事務均由專人負責,力求做到責任明確,無死角、無漏洞、無空白。

二、師德師風互助制度

學校挑選師德好,業務強,思想道德修養高的教師幫助個別易犯錯誤、脾氣暴躁、性格內向、易衝動自控能力差和剛參加工作的年輕教師,主要從安全、師德等方面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主要是瞭解他們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向,及時糾正出現的問題或不良思想趨向。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報告校長,並作及時處理。

三、師德師風學習制度

學校利用教師例會,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並組織學習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知識,讓每一位教職工明白:作為一位人民教師應該努力做好什麼,不能做什麼,而且每位教師都要有學習筆記。

四、師德師風督促制度

1、學校的師德師風建設由全體教職工相互監督、學生監督、社會輿論監督,並設有公開監督電話。

2、定期聽取社會人士對學校師德建設的評議。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開展家長、學生評價老師,老師評價學校行政的活動,多方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根據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整改措施,並限期整改到位。

3、學校行政幹部、教職工凡發現有教師違紀、違法犯罪現象不論是否屬於自己的直接工作範圍,都必須向學校有關人員反映,凡視而不見,推委縱容、任其發展的,學校將按照情節和後果加以責任追究。

4、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學生一旦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威脅或侵害要立即舉報,爭取保護。

五、師德師風考評制度

學校堅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學期的師德考核工作,堅持由學校考核及學生、教師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堅持把教職工師德考核的結果納入教師教學年段崗位考核和教師的職稱年度考核內容,與教師崗位聘任、晉職晉級、提幹評優等切身利益掛鈎。

六、師德師風評議制度

學校在每學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開學前,集中對全校教職工師德師風進行評議,通過教師自我總結剖析和日常工作情況記錄,查找學校師德師風管理和教師遵守師德師風規範等方面的不足,制訂整改措施,督促落實,提高教師的師德師風水平。

七、師德師風獎懲制度

學校每年評選表彰一次師德先進個人或先進教師。學校每學期評選表彰師德師風優秀教師一次,報告師德師風建設中優秀教師的典型事蹟,作好宣傳,擴大影響。如:評選學校“文明班級集體”“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輔導員”等。

八、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制度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學校將杜絕教師犯罪納入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把杜絕教師犯罪的責任分解給每一個年段或每一位教職工,形成有效的防範機制。

2、認真開展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的教育活動。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師德師風學校制度》,認真組織教職工學習法律法規、黨紀政紀條款、職業道德規範和準則等相關內容。

3、加強教師管理,嚴格規範教師行為。每位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十項教學禁令。

4、加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教師對每一個學生的保護意識。學校結合中國小生安全知識教育,廣泛開展學生自我防範、保護、救護能力的教育活動,重點抓好學生日常行為習慣養成教育,不斷增強學生的道德修養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5、加強監督、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學校認真執行《師德師風監督制度》,完善校內教職工相互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制度。學校教職工一旦發現有教師犯罪的必須按照《師德師風監督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和報告,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九、師德師風責任追究和連帶責任追究制度

教職工發生不遵守師德師風規範的行為,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和連帶責任追究:

1、違反師德師風規範情節較重,造成的後果影響較小大的,對當事人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限期改正,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並不得參加評優、晉級和正常晉升工資。

2、違反師德師風規範情節惡劣,構成犯罪事實的,上報上級部門,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國小師德師風監督制度3

師德是教師的靈魂,是教師行為的典範,加強師德監督,是提高教師自身形象、提高教師為人師表的重要保障,依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規定和《關於加強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特制定《印山民族國小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民主監督制度》。

一、嚴格實行各種考核制度,推動師德師風工作落實。

1.實行包級部制。校長總負責,書記督查,主管副校長、年級組長包年級教師,主管副校長和總務主任包後勤人員。

2.建立監督預警機制。一是設立師德師風舉報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對教師職業道德狀況的監督;二是落實問卷調查制度。發放家長、教師問卷,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對教師職業道德情況的監督。

3.落實督查通報制。對確定的各項任務和重點工作定期不定期的進行督查,通報情況,整改問題,促進落實。

4.嚴肅責任追究制。重點是落實對領導責任的追究制度。

5.落實“一票否決”制。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人員,首先進行告誡,要求限期整改,告誡期滿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

二、檢查監督辦法:

1.問卷調查:針對學校教師在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尊重家長、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方面存在的問題,每學期進行一次,問卷分教師問卷、家長問卷。

2.舉報接待: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對通報問題進行分析歸類備案登記;

3.民主評議:每學期期末進行一次集中評議活動,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評議表,活動採用領導評、教師自評、教師互評、家長評、學生評的方式開展“家長、社會評教評校”,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對師德師風狀況的監督和評議,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改進工作。

國小師德師風監督制度4

加強師德監督,是提高教師自身形象,做到為人師表的重要保障,依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對學習時間的檢查和考勤,對學習筆記每學期檢查不少於兩次,對不遵守學習紀律的人員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2、加強黨組織的監督,學校黨支部對師德建設各項活動和各個階段工作進行驗收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發揮社會力量的監督,聘請師德建設監督員,參與監督讓學生和家長評價學校、教師,向社會發放師德調查問卷。

4、設立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安排接待接待羣眾來信來訪的具體人員,處理好羣眾的意見。

國小師德師風監督制度5

第一條根據《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部〈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中國小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由縣(區)教育局明確專門工作部門負責開展監測工作,市教育局對各縣(區)教育局監測工作開展的情況及學校開展師德建設的情況、教師個人師德表現情況隨機督查。

第三條監測工作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

1、常規監測。由縣(區)教育局分鄉鎮設立師德師風監測點,將監測工作納入對各學校的常規管理,在開展開學工作檢查、常規工作檢查、年終考核等工作時,通過查看教師的教案、教學反思、查看教師批改作業的情況和評語、隨堂聽課、召開學生或座談會(隨機抽取優生、中等生和後進生代表)、個別走訪學生及家長等方式,對各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狀況進行監測和評價。市教育局將師德師風監測工作納入常規檢查督導的內容,對各縣(區)教育局、各監測點、學校對師德師風建設的情況進行督導,對教師個人師德表現進行抽查。

2、隨機監測。市、縣(區)教育局和縣教育局所設的師德師風監測點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各學校的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教師的師德表現隨機抽查。同時,對於師德師風問題舉報多發、突出的學校,作為重點隨機抽查的對象,加大督查力度。對於違反師德情節嚴重、線索清晰、經核屬實的舉報,視情節進行處分或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

3、拓寬信息反饋渠道。市教育局設立師德師風監督電話和電子信箱,各縣(區)教育局、所設監測點也要設立並面向社會公佈師德師風建設舉報箱、舉報電話、電子郵箱,收集社會、家長、學生對師德師風意見和建議,收集對師德不良行為的舉報。

4、市、縣(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面向退休教師羣體、家長代表等聘請師德師風監督員,參與師德師風監測工作。

第四條對教師師德監測圍繞以下內容進行。

1、愛國守法方面

(1)是否在教學中出現詆譭社會主義制度、黨和國家及領導人的言行。

(2)是否落實教師教書育人的根本職責,教育學生愛國、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3)是否存在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方面

(4)是否熱愛教育事業,勤懇敬業。是否存在工作鬆散、懈怠、態度消極的情況,是否有上課遲到、下課拖堂,影響學生學習積極性的問題。

(5)是否認真備課、上課和批改作業。是否存在上課缺乏計劃,教案(導學案)是否認真設計、作業批改是否經常出錯或組織學生為自己批改作業。

(6)輔導學生是否存在敷衍塞責行為。

3、關愛學生方面

(7)是否對學生厚此薄彼,分親疏厚薄。

(8)是否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是否因顯示公平公正導致不良影響。

(9)教育學生是否做到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

(10)是否盡到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是否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

(11)是否存在諷刺、挖苦、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是否存在責罵學生用語尖刻、生硬冷漠;懲罰學生、家長形式過分,如罰學生反覆抄試卷、書本或罰家長重複簽字等。

4、教書育人方面

(13)是否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注重學生全面發展。

(14)是否在教學中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認真對待學生提出的問題。

(15)是否存在上課故意不完成課堂教學任務,或有意留下部分內容,在課後要求學生有償補課;或在假期組織收費補課,提前上新課的行為。

(16)是否注意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

(17)是否在學生評價中唯分數論優劣,或在測驗、考試後將成績公開排名。

(18)是否存在為追求班級考試成績採取勸退、勸轉學等方式變相開除學生後進生的行為。

5、為人師表方面

(19)是否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

(20)是否存在參與賭博遊戲等影響正常教學活動活動的行為。

(21)是否出入低俗娛樂場所,影響教師形象。

(22)是否出現騷擾學生行為。

(23)是否做到衣着得體,語言規範,舉止文明。

(24)是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

(25)是否存在詆譭同事、侮辱家長等行為。

(26)是否進行有償家教,利用職務之便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

(27)是否存在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或通過測驗、補考、違規罰款等方式向學生斂財;或通過家長委員會變相收班費,使用賬目不公開。

(28)是否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

(29)是否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6、終身學習方面

(30)教學中是否出現知識性錯誤。

(31)是否做到終身學習,不斷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

(32)對上級安排的培訓任務、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是否認真對待,積極參與。

(33)是否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第五條對管理部門和學校監測重點按以下內容進行

1、對縣(區)教育局

(1)是否分鄉鎮設立監測點,聘有師德師風監督員,並明確相應工作內容。

(2)是否有開展常規監測的過程記錄(可在教育常規檢查記錄中體現)。

(3)是否有半年和年度師德監測分析報告。

(4)是否對出現師德問題的教師按規定進行處理和通報。

(5)是否有對師德表現良好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和公開宣傳。

(6)是否對師德監測工作進行定期通報。

2、對各級各類學校

(1)是否開展本校師德師風監測(納入教學常規管理)。

(2)是否按規定定期開展師德測評。

(3)是否對出現的師德先進個人推薦上報表彰和宣傳。

(4)是否對出現師德問題的教師按規定進行處分。

(5)是否及時落實上級下發的師德監測通報。

(6)是否出現社會、家長和學生反映強烈的重大師德事件。

第六條常規監測以監測報告的形式體現,隨機開展的督查工作形成督查報告,依舉報開展的監測、督查形成處理決定或答覆意見。

第七條監測結果使用

1、作為對學校、對縣(區)教育部門開展師德管理工作的考核量分依據。

2、作為制定對不良師德行為或苗頭性問題糾偏措施的依據。

3、作為區域性或傾向性師德師風危機的預警依據。

4、作為執行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處理依據。

5、作為發現師德師風正反典型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