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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訂員工補貼購車協議

甲方:

終訂員工補貼購車協議

乙方:

乙方受僱於甲方,系甲方在職員工,鑑於乙方以往的銷售業績表現優秀,甲方為乙方提供更便利的工作條件,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對乙方購置私車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承諾,購車時本人已取得駕駛證。

二、乙方以本人名義與汽車銷售商簽訂汽車購銷合同

三、乙方必須為車輛購買交強險、車損險、商業三責險。

四、乙方承諾為甲方服務期間,乙方所購車輛為乙方工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長期不使用,不得將該車輛借給其他人使用。

五、甲方一次性補貼乙方購車款 萬元。乙方選擇的車型應以業務或商務型為主,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選擇適當價位的車輛,車價超出購車款補貼款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車價低於購車款補貼款的,購車補貼調整為相應的車價款。

六、甲方補貼乙方購車款 萬元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車輛購置税費、上牌費用、保險費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事件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如甲方因此遭受了經濟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損失發生三日內予以賠償。

八、乙方在購車後,將購車合同、發票、登記證等所有非必須隨車攜帶的車輛手續交由甲方保管。

九、乙方在任職期間,除非自費更換新車,並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輛過户給第三方,否則,應按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規定立即償還甲方購車補貼款,同時不得再享受任何車輛方面的補貼。

十、基於甲方給予乙方的車輛購置資助及補貼,乙方承諾為甲方工作的服務期不低於三年,即自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並保證連續三年完成公司下達任務目標。

十一、乙方在任職期間違反甲方相關規定,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於7日內返還甲方購車補貼款 萬元,如乙方不能按時還錢,甲方有權沒收車輛,並對車輛任意處置。

十二、無論何種原因,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三年服務期限屆滿前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需向甲方償還不足期限的分攤補貼款,具體計算辦法為:總補貼款/三年服務期限X不足期限,該款項需在乙方辦理離職時一次性支付。

車輛在三年服務期屆滿前滅失或毀損無法修復的,乙方可自費購置新車代替,如乙方不能自行購置新車代替,則需在車輛滅失或毀損後 日內按照上述標準償還不足期限的分攤補貼款。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終訂員工補貼購車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僱於甲方,系甲方在職員工,鑑於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工作積極認真,能很好的勝任本職工作並得到公司與部門的認可,甲方為提高乙方的工作積極性,為乙方提供更便利的工作條件,以乙方購置私車補貼作為一種福利體現,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購置私車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承諾,購車時本人已取得駕駛證。

二、乙方以本人名義與汽車銷售商簽訂汽車購銷合同。甲方在兩年內擁有車輛的使用權。

三、乙方必須為車輛購買交強險、車損險和三責險。車輛應是各種手續齊備,沒有任何未處理的違章、年審等項的合法車輛。

四、乙方承諾為甲方服務期間,乙方所購車輛為乙方工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長期不使用,不得將該車輛借給其他人使用。

五、甲方一次性補貼乙方購車款 貳萬 元作為該車輛首付款項。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選擇適當價位的車輛,車價超出購車款補貼款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

六、甲方補貼乙方購車款車輛購置税費、上牌費用、保險費用、養路費及年檢費用等車輛正常

需要辦理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事件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如甲方因此遭受了經濟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損失發生三日內予以賠償。

八、乙方在購車後,將購車合同、發票、登記證等所有非必須隨車攜帶的車輛手續交由甲方保管。

九、乙方在任職期間,除非自費更換新車,並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輛過户給第三方,否則,立即償還甲方購車補貼全款,同時不得再享受任何車輛方面的補貼。

十、基於甲方給予乙方的車輛購置補貼,乙方承諾為甲方工作的服務期不低於兩年,即自年月日至月 日。

十一、乙方在任職期間違反甲方相關規定,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於7日內返還甲方購車補貼全款,如乙方不能按時還錢,甲方有權沒收車輛,並對車輛任意處置。

十二、無論何種原因,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兩年服務期限屆滿前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需向甲方償還甲方購車補貼全款,該款項需在乙方辦理離職時一次性支付。

十三、車輛在兩年服務期屆滿前滅失或毀損無法修復的,乙方可自費購置新車代替,如乙方不能自行購置新車代替,則需在車輛滅失或毀損後日內按照不足期限的分攤補貼款項償還,具體計算辦法為:總補貼款/兩年服務期限*不足期限。

十四、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附件有效,包括乙方身份證複印件、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購車合同、發票、登記證等所有非必須隨車攜帶的車輛手續。

甲方: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