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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城改造房屋安置補償方案

經市政府同意,現決定對南正街(原三建公司)周邊的房屋進行改造,南正街舊危房整體改造安置補償方案:南正街舊危改建,在鼓樓辦事處多次努力與市政府協商都未達成一致合理共識,因市政府又想擴街和城市統一規劃,又不補償條款,所以幾次都未成功。現南正街舊危房面臨住不得、改不得,政府又不允許單位和私人私自進行房屋改建。形成這樣的僵局,經XX、XX和XX(原商業公司公寓)三家多次找鼓樓辦事處協商,經市政府同意,統一交麻城市房地產開發公司直接改造改建。並計劃拆除該區域內的房屋及地上構築物,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案例》(國家院令第590號)規定,結合改造項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舊城改造房屋安置補償方案

一、 改造範圍

本次房屋改造範圍為東起人民醫院,西抵三建公司,北起南正街,南抵醫院圍牆,改造規劃紅線範圍內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附屬物等設施(含相關土地使用權)。

二、 改造實施單位

三、被改造房屋類型和建築面積的認定方法

被改造房屋類型分為住宅、商業、商住等其它類四類,原則上按照《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用途確定類型,暫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由改造方請房管等相關部門查明房屋的實際用途確定類型。

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暫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對《房屋所有權證》登記面積有異議的,以市房地產測繪機構的測繪面積為依據。

四、房屋改造補償方式、標準和計算方法

(一)補償方式

被改造方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1、貨幣補償

被改造方選擇貨幣補償的,由改造方根據被改造房屋的評估價值,以貨幣形式給予以一次性補償。

2、產權調換

被改造方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改造方提供改造地段的房屋用於產權調換,被改造房屋商業用途的按改1還1的比例結算,被改造房屋住宅的按改1還1.2的比例結算。

房屋佔地面積外的土地、附屬物、構築物、房屋裝飾裝修和其它類型房屋由評估機構評估後,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不實行產權調換。

(二)補償標準和計算方式

1、搬遷費:每户2000元/次。(被改造的房屋按2次計算)

2、臨時安置費:

被改造方自行解決週轉過渡房,由改造方按房屋建築面積5元/㎡的標準支付月臨時安置費,期限為房屋建設期限加裝修期3個月。

3、停業損失補償

改造商業用途房屋造成停業損失的,由改造方根據該地段前一年的房屋租金標準,按照自搬遷之日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後3個月計算停業損失。

五、房屋改造獎勵:

(一)簽約搬遷獎勵:

自被改造房屋評估結果發佈之日起10日內簽訂協議的,一次性獎勱8000元;20日內簽訂協議的,一次性獎勱6000元;30日內簽訂協議的,一次性獎勱4000元;超過30日的不予獎勱。

被改造房屋户按照簽訂協議的先後順序,優先選擇產權調換房屋,先簽後選。

(二)貨幣補償獎勱

被改造方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被改造房屋評估總價的20%給予獎勱。

六、房屋拆除

改造範圍內已簽定協議並搬遷完畢的房屋,由改造方組織統一拆除,被改造方不得擅自拆除。

七、產權調換房屋產權登記

置換房屋由改造統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及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原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由改造方統一收回交由發證機關統一註銷。

舊城改造房屋安置補償方案 [篇2]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文件的規定,結合本區域徵收範圍內搬遷户的實際情況,制定採石古鎮舊城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如下:

一、徵收範圍

東至天門大道、南至唐賢街、西至鎖溪河、北至九華西路。(具體徵收範圍以徵收紅線圖為準)。

二、徵收實施時間

自發布《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天內為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期限。

三、徵收補償安置方式

被徵收人房屋為住宅的,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化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房屋為非住宅的,一律按貨幣化方式進行補償。

“住改非”房屋按照住宅進行補償安置。

對無證房屋的處理由雨山區土地和房屋徵收管理局,本着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原則,結合採石地區的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關政策。

四、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確認

(1)不足30㎡的(含30㎡)按40㎡確認;

(2)30㎡以上40㎡以下(含40㎡)的按45㎡確認;

(3)40㎡以上50㎡以下(含50㎡)的按50㎡確認;

(4)50㎡以上按實際面積確認。

五、補償與安置辦法

(一)選擇貨幣補償(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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