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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地產合作協議

書信函2.4W

委託人(甲方):

商業地產合作協議

受託人(乙方):

為共同做好南潯的招商引資工作,委託人與受託人約定,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招商引資事務。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委託代理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務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推介南潯開發區,並進行獨立招商活動。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轉委託(第 項)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

(二)乙方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須接受本合同約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轉委託。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一)具體項目引進談判中,在南潯的考察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有:

上述款項支付方式及時間

(二)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中,其餘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報告情況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應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報告招商引資工作中的情況。

第六條 委託事務成果的交付時間、方式

(一)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過程中,遇有投資意向的客商,必須在 日內向甲方報告,並且向甲方提供相關的一切資料。

(二)乙方須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內將有關委託事務的一切資料及相關事宜移交甲方,並積極協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資的相關工作。

第七條 報酬及支付

乙方的計酬辦法,以實到資金為計算依據,具體為:

上述款項支付方式及時間: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潯經濟開發區的所有招商資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關資料,並承諾政策的正確性,如遇政策調整,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

(二)甲方應為乙方配備工作所必要的設施、設備。具體有:

二、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在招商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我國的有關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代理招商無關的經濟社會活動。

(三)乙方在招商活動中應保守甲方的招商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進的項目必須符合南潯開發區產業發展規劃。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從事與甲方委託的相同或類同的業務。

第九條 本合同的解除條件

(一)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應補償乙方的相關開支和費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經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補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託事務成果不真實或因與交付成果有關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二)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合同法相關規定的,應賠償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或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商業地產合作協議 [篇2]

合作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就房源客源等信息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房源信息標準:地址、店名(無店名説明店左或右店名)、面積、租金、業主電話包括在內,但不 限於一定給予接受方,不影響房源信息的完整性(可以在接受方要求操作時給予)。

客源信息標準:品牌名稱(個人説明貴姓),聯繫電話(可以在接受方要求操作時給予)。

1.任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房源或客源信息,以qq羣號(146997180、166964099)、手機短信、qq、飛信、 郵件發送成功記錄作為證明,有重複信息的以時間誰先為準。如已知或通過第三方已知出讓方的信 息,應及時告知出讓信息方,須提供信息證明,以便出讓方核實。出讓信息方如無保存記錄接受信 息方應誠信積極對待,以最大限度保證出讓信息方的利益。

2.出讓信息方提供給接受信息方的房源或客源信息成交後,接受方應按此信息所創造的服務費最低不 低於 20 %作為出讓信息方的出讓信息合作費,如需調整比例的應在發出信息時註明出讓信息費比 例。

3.出讓信息費用只適用於信息資源的第一次成交,不限時間,成交一次後信息自動屬於公用信息。

4.信息合作如有多方共同參與應按參與方付出多少分配,正常按利益平等份分配也可具體協商後用手 機短信或qq信息確認分成比例,但不影響信息出讓方的最低信息合作費或信息出讓時標明的比例。

5.任一方在信息成交後,收到客户服務費 三 日內應支付出讓信息方或共同參與方信息合作費和共同 參與利益分成(如客户方分期支付,應按每筆分期款的百分比及時分配),須提供簽字收條為準。

6.出讓信息方提供給接受方的房源客源信息,接受方除自己操作外,不得隨意泄露給任何第三者或以 外,如有給第三者或以外操縱,應告知出讓信息方操作進度,在信息成交後,出讓方享有此信息(第 二條)約定的信息合作費。

7.信息接受方在每次操作出讓方信息時,應當天或次日19:00時前告知信息出讓方或操作進度。

8.合作簽字人有責任協助合作伙伴一起追要合作費或服務費。

9.接受方操作出讓方信息成交時或成交後,應通知出讓信息方,出讓方有權參加信息成交合同簽訂 參與權。接受方應提供信息成交合同複印件一份交與出讓方,以便信息合作費核算。如數據不明 應按出讓方發出的信息額度為準。

10.為確保整個合作團隊活力和每個合作伙伴誠心合作誠意,合作簽字人應儘量多在qq羣166964099。 積極發言溝通,及時發佈信息。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1.如接受信息方或參與方違約,未按本協議支付信息費的,出讓信息方有權要求接受信息方或參與方 按信息所創造費用的雙倍賠償於出讓方。

2.收到客户服務費後未按協議時間支付,違約方每拖欠一天按1%的違約金支付守約方或共同參與人。

3.信息接受方在操作出讓方信息後,超過三次未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及時告知義務,羣內協商 後有權給踢出羣,取消合作資格,但不影響信息成交的費用。

4.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由於爭議所產生的律師 費、取證費、調查費、起訴費由違約方承擔。

本協議屬多方協議,簽字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合作伙伴加入,須介紹人跟其它任 一位已合作伙伴和新加入夥伴共同簽字,新加入夥伴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在以下 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作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地點:

商業地產合作協議 [篇3]

租 賃 合 同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位舲

1、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建築面積 ﹐)租賃給乙方用於經營 項目,乙方已現場查看並同意以現狀接收。具體位舲詳見“租賃區域圖 ”。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的租賃期限為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甲方提供給乙方無償使用的裝修期。

2、租賃期滿,甲方收回該房屋,若甲方繼續對外租賃該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該期內每年年租金為¥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該期內每年年租金為¥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3、租金按 支付,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首次租金,後續租金乙方必須在下一交租週期屆滿前壹個月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則須按應交租金 1% /天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為保證全面履行相關義務,乙方須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乙方如無任何違約,且向甲方繳清全部相關費用和處理好相關事宜後,甲方在半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反之則不退還(如房屋主體等有損壞,由乙方承擔恢復費用和修繕期間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完好房屋)。

第五條 物業及相關費用

1、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內按時繳納水、電、氣、物業管理、垃圾清運費及與租賃房屋、經營相關的所有費用,乙方應保留相關繳費憑據,以便甲方查證。本合同所涉及的税費由乙方繳納。物管費¥ 元∕月(大寫:人民幣 元整),此費用與房租一起繳於甲方。裝表的水、電、氣等按表計費,不得偷竊,否則將以10倍累計使用量的金額作為處罰。公共水電及損耗和公攤部位(即自動扶梯、公共過道、形象牆)所產生的水、電費和維護費等,甲方按面積、使用情況分攤給乙方,乙方每月在甲方通知後的3日內必須繳清水、電等費用,逾期每天按應收費的1%收取滯納金。

2、乙方所經營項目的排污、排氣等必須達標,並實行門前“三包”。

第六條 裝修及安全責任

1、乙方對租賃房屋的內外裝修方案須事先報經消防等主管部門及甲方審查同意,同時乙方應嚴格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的施工圖及有關規範進行施工並注意安全;乙方的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和商場的規定及要求,因裝修和消防產生的相關費用以及引起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亂動現場所有的設施設備,若有損壞照價賠償或負責修復。

2、乙方在裝修和使用該房屋過程中,不得影響整幢物業的結構和消防安全,凡因乙方裝飾裝修和使用該房屋造成整幢物業消防不符合規範的,乙方應無條件

負責恢復至消防規範要求,並通過消防等主管部門驗收,由此產生的費用以及給其他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的裝修、改變原有設施設備和經營項目,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私自增設管線和電氣設備等),費用乙方自理,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後方可實施,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排污、排氣等必須達標,並實行門前“三包”。 因乙方違約導致提前解除合同的,其裝修不得拆除或損壞(非附着於租賃房屋的、可移動的裝飾裝修及其它設施可以自行處理),應保證原樣交與甲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因租賃該房屋而產生的裝修費和因經營需要而自行購臵、安裝的設施、設備等一切費用。(注:其他商家的管道若要經過乙方的租賃區域,鄰里之間必須相互配合,互相協調。)

4、乙方在裝修的過程中不得影響其他商家的正常經營,噪音大的裝修必須錯開經營時間。

5、為了該房屋的整體打造,形成一個良好的佈局效果,提升商業氣氛,乙方所租賃的房屋凡面向公共通道的一側必須採用防火玻璃進行裝飾隔離,靠公共通道凸出的稜角處必須採用圓弧,店招由甲方根據乙方所租賃的面積、位臵合理而定,乙方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

第七條 房屋的修繕責任

1、甲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以現狀移交房屋。若其主體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若房屋出現除主體之外的自然損壞或其它需要進行修繕的情形時,由乙方負責維修。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及時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2、對於乙方的裝飾裝修、改善和增設的其它物體,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也不承擔由此引發的後果。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逾期甲方有權停止提供水電等。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及附屬設施、設備的維護情況。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該房屋範圍內的廣告使用。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交付安全的房屋。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合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解決員工工資和保險並承擔費用,有自主使用人員的權力),在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正常經營不受干涉。

2、乙方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涉及經營有關的證照手續(含消防),合法經營。如有違法、違規行為,經通知後應及時整改,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後果。若有損壞甲方的名譽,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的經營活動只能在所租賃的房屋區域內,不得超出,所有的通道(含消防通道、應急通道等)均屬於公共通道,乙方不能私自佔用,如因乙方不自覺遵守而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4、乙方應做好租賃房屋區域內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因乙方責任引發的失火、失竊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屬於乙方之財產,乙方應自行辦理火險、盜險及員工意外險等,乙方還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附加險種。如因乙方未投保或投保額不足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人員和物管公司對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甲方和物管公司的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繳、少繳或拖欠各項費用的理由。

6、在租賃期限內,乙方發生的所有糾紛和一切事故責任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特別約定

1、租賃期滿當天,乙方必須結清相關費用,返還租賃物(其裝修不得拆除或損壞),並搬走所有可挪動財物,清理現場垃圾,否則視為自願放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且不在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

2、若乙方所租賃房屋需轉包(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3、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條款及相關內容保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向除國家行政機關或房屋主管部門之外的第三方透露,否則,違約方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還須向守約方另行支付叁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補償。

第十一條 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如乙方逾期 15 日未繳納應繳租金、水電費等相關費用,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安排,且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已繳未履期租金。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賠償任何損失。

2、如因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當天,乙方須向甲方結清全部相關費用,返還完好的房屋(其裝修不得拆除或損壞)。若乙方未向甲方結清全部相關費用,乙方不得搬離房屋內任何設施、設備及物品,並將用於折抵乙方所欠甲方相關費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費用。

3、租賃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按年租金 20% 的比例賠付給守約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政府列為拆遷範圍或徵用、徵收的。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該房屋損毀、滅失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約定修繕房屋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收回該房屋,且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已繳未履期租金。

(1)逾期支付或不支付租金、滯納金或水電費、垃圾清運費等相關費用達15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所租賃房屋用途的。

(3)擅自變動、拆改或損壞房屋主體等結構的。

(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或轉包給第三方的。

(5)利用所租賃房屋存放危險品、違禁品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6)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履約保證金和首次租金後生效;本合同共六頁,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2、租賃區域圖。

3、安全責任書。

標籤:商業地產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