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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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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室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為了造就清新、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把寢室營造成學會自理、學會自立、學會生活的德育場所。也為了增強學生的自主管理能力,促進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經校方研究決定所有住校生必須簽訂自主管理承諾書,並依次履行。

學校管理承諾書

具體內容如下:

一、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塘西國中住校生管理條例》,符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在校期間不準在寢室外住宿,有特殊情況不回校住宿的事先必須請假;必須在學校規定熄燈時間前回寢室並做好洗漱工作;不得在寢室裏留宿外人;熄燈後不講話,不吵鬧,不隨意離開寢室;不亂動他人物品,開關門要輕聲,不影響他人休息;按時起牀,積極鍛鍊;不抽煙,不打牌,不外出偷上網吧、遊戲室;不打架,不偷竊。

二、嚴格堅持衞生值日製度,做好值日工作;不隨地吐痰,不亂倒、亂扔剩飯菜和其他垃圾,垃圾應入畚箕,嚴禁向圍牆外扔任何物品,不得在牆上亂塗、亂畫、亂踢;注意個人衞生,勤洗頭、澡,室內物品按要求擺放整齊,保持清潔;總體設計美觀實用。

三、注意安全,不帶火種、管制刀具、等有安全隱患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坐在走廊欄杆、窗台上玩耍;按規定的牀鋪方向就寢;不在寢室內追趕吵鬧。

四、愛護公物,妥善使用,保管好衞生用具,愛惜牀、廚門、窗等公共財產,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故意損壞公物,如有損壞將按價賠償。

五、團結互助,室友間相互關心,互相幫助;互諒互讓,不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

六、保持室內通風。若遇下雨、颱風等特殊天氣時,應及時關開窗户和門。

七、嚴格執行曬被制度,下雨、颱風等特殊天氣除外。

八、履行值日製度,服從寢管老師、寢室長、值日學生的管理,有錯就改。

九、自己動手,全員參與,開動腦筋,營造健康、向上、有特色的寢室文化。

以上幾條是本人承諾,若違反學校有權做出停止住校1—2星期帶回家進行思想教育,嚴重的1—3個月,甚至取消住校資格及行政處分。本承諾書一式三份,學校、家長、班主任各存一份。

特此承諾

承諾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家長(監護人):_____________

見證班主任: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加強住校生安全管理承諾書

為了加強對住校生的管理,提高住校生安全紀律意識,有利於住校生在校愉快的學習,保護人、財、物的安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對全體住校生進行以下安全紀律教育,請全體住校同學遵照執行。

一、嚴守學校紀律,不私自出校門,外出必須向班主任及管理者請假。學生應按學校及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宿舍和牀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二、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的公共財產,節約用水用電,正確使用自來水龍頭,離開寢室關掉電燈及門窗,人為損壞或丟失財物要照價賠償,如分不清責任,其賠償費用由宿舍全體人員分擔。

三、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按時回寢室就寢。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或做有礙他人學習和休息的事情。夜間熄燈後嚴禁點燃蠟燭、油燈等,不帶火源入宿舍,不聽勸告者,進行紀律處分。

四、學生宿舍每晚熄燈後加閂宿舍前、後大門,關大門後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出入寢室,不從宿舍內往外拋東西;不從高處往下跳;夜間要注意上下牀安全。

五、宿舍要經常保持清潔,每天打掃衞生,整理好被褥及生活用品,做到整潔衞生。要維持室內、室外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果皮、紙屑、雜物和亂潑水,不得弄污牆壁和門窗。

六、時刻注意交通安全、食品衞生安全、校內活動安全、路滑時注意行走安全、周邊環境安全,不做不安全的一切遊戲和活動,身體有病要向老師報告及時就醫或。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及插頭,禁止在宿舍燃火。

七、嚴禁學生酗酒、吸煙,嚴禁寢室內存放鐵棒、管制刀具等,嚴禁個人或與同學私自下河堰洗澡,違者按有關校紀進行處理。

八、任何人不得帶外人到學生宿舍留宿。嚴禁亂串寢室或到其它寢室亂拿東西,男女學生不準互串宿舍。

九、學生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貴重錢物隨身攜帶或寄存在班主任老師處。

十、週五下午放學後要直接回家,注意安全,週五和週六學生一律不得私自在校食宿。週末要在家裏與家長溝通並適當幫助做家務勞動,沒經過家長的同意不能到它處玩耍,週日下午5:30到校,不得提前和推後到校。

十一、同學之間要相互團結,互相禮讓,不要發生糾紛,不與社會閒雜人員玩耍,有什麼不和諧或受人欺侮的情況要及時報告老師處理,不準私自了結,更不允許糾集校外人員到校打架鬥毆。

十二、學校住宿生由王福堂(主管領導)、侯新朝王新娥(分管領導)、張新朝(男一舍)、李景民(男二舍)、王妮(女一舍)、賀盈利(女二舍)各班主任負責管理,學生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工作,接受他們的檢查、管理,有違紀不聽教育的要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十三、全體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本規定,並互相監督執行,凡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律責任自負,如使公共財產、個人財物受到損壞的,除賠償全部損失外,並要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校紀處分或追究相關責任。

38鳳慶縣學校財務管理廉政承諾書

本人擔任 鄉(鎮)教育辦公室主任期間,在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方面向縣教育局和全鄉鎮教職工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認真執行各項財務規定。

二、督促和指導學校健全財務管理機構,做到民主理財、公開透明

三、督促學校制定操作性較強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

四、堅決制止學校和教師亂收費、私設“小金庫”行為。

五、指導學校實施校舍維修和校舍建設,嚴把項目質量關,嚴格審核各類項目支出。

六、按月審核學校各類支出單據,對不合規支出不予以簽字。

七、督促學校不斷規範後勤管理工作,經常深入學校查看學校食堂賬務。

八、保證教育辦公室所有經費按相關規定納入學校賬務核算。

承諾人(簽字) 2015年9月 日

校園商店管理辦法及承包經營協議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商店的管理,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積極營造校園食品安全消費環境,全面引導、督促全縣校園商店的規範經營行為,堅持“安全、陽光、服務、微利”的原則,使校園商店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訂以下管理辦法:

一、各級各類學校的校園商店,要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並取得《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合法經營。

二、校園商店的位置要選放適當,營業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上,營業場所整潔明亮,衞生條件較好。經營者應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並具有較高的誠信度,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經營管理要嚴格商品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進貨驗收備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櫃制度》和《消費投訴處理制度》。要規範商品進貨渠道,嚴把進貨質量關,並簽訂好質量保證協議,建立進貨台帳。食品、飲料應符合衞生標準,在採購過程中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和正規供貨票據,並建立食品類採購銷售台帳。認真登記供貨單位、品種、產地、數量、價格、質量狀況等信息,並做好登記台賬、採購合同文本及相關票證的存檔備案工作,做到採購有監督,質量有保證,責任可追究。

三、商品存放必須分類、分架、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過期的'食品。不得采購和銷售以下商品:

(一)超保質期的食品和飲料;

(二)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保質期的“三無商品”;

(三)衞生部門明令禁止學生、幼兒使用的商品;

(四)無“qs”標識的直接入口食品;

(五)與學校食堂飯菜相同食品和無正規出廠包裝的食品等。

四、校園商店要以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為宗旨,實行微利銷售,以銷售與學生學習和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為主。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向學生出售有礙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如香煙、酒等),不得采取誘導的方式吸引學生購買商品(如採取摸獎、提供誘導信息等),不得強求學生購買商品。所有商品必須明碼標價,同樣商品價格不得高於校外超市價格。要建立消費安全承諾制度,努力為廣大師生營造舒心、安全的校內購物環境。承諾內容與“三項制度”要張貼公示。

五、校園商店的承包經營,要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本着服務學生的宗旨,堅持“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公開招標,增加透明度,不得搞暗箱操作。招標會應有監督部門參加,具體監督部門為:縣教育局紀委、鄉鎮人民政府。招標形式採用亮底競標,一次性以高價者中標(低於標底者為廢標)。中標後立即簽定承包合同。中標方於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2日內一次性向學校繳清全部承包金。校園商店承包學校領導成員及直系親屬不得承包,學校教職工的家屬可承包但不得轉包他人。合同期限不超過一年。學校收取的承包款應按照財務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於當月上繳國庫。不得在學校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款項收繳情況及時上報縣教育局計財股。

六、學校要加強對商店的管理,使所售商品物美、質優、價廉,達到為師生服務的目的。校長是校園商店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要配備1—2名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對校園商店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管。要加強管理,每週必須進行2次以上的例行檢查,每次檢查必須留有詳細的記錄,並在每月底將本月的檢查情況彙總整理上報縣教育局安全股,由安全股彙總存檔,以便有關部門檢查。學校應與承包者或場所租賃者簽訂詳細的合同,明確各方職責及責任追究措施。凡發生商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問題,除了追究承包人的經濟法律責任外,還要追究學校管理人員和學校負責人的相關責任。

七、縣教育局安全股將協同相關股室,定期對各校園商店進行檢查評比,並在教育網上公佈評比結果。校園商店承包後,各學校要將承包人員的情況、管理人員名單和經營合同(協議)報縣安全股備查。

八、學校小賣部不得使用學生飯卡,學生持有的學生生活補助卡不能到小賣部進行刷卡消費。

九、本文件下發後,各單位已有的校園商店的承包經營要嚴格執行本文件,對所存在的問題要限期整改。

學校教師辦公電腦使用管理承諾書

為加強對教師計算機的管理,確保計算機正常、合理的使用,讓計算機更好地為教師教育教學服務,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教師電腦設備是進行教學、科研和辦公的輔助教學設備,專為教育教學服務,因此僅供本校教師本人工作時使用。

二、辦公電腦為學校所有,電腦使用人為唯一保管責任人。教師要使用正確的方式使用電腦,不準私自拆卸電腦,調換配件,要使用殺毒軟件定期殺毒,要將水杯等遠離電腦,防止撒潑在電腦上。

三、因個人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設備丟失、損壞的,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或維修費用。

四、教師工作時間使用計算機時只能進行與教育教學有關的活動,業務範圍主要包括:

1、上網瀏覽、收集教育信息,查閲、複製教育教學資源(建議每人至少固定瀏覽一個教育教學網站)。

2、編制教育教學論文、教案、試卷等。

3、製作用於教育教學的課件或網頁。

4、進行“信息技術”學科的學習。

5、利用電子郵件發佈教育教學稿件。

6、確因工作需要的,可以開通即時通訊工具。

五、教師上班時間不得利用學校任何一台計算機進行以下活動:

1、上班期間上網聊天、個人網購或進行遊戲活動。

2、上網瀏覽不健康的網頁。

3、查閲有損於社會秩序、公共道德的淫穢黃色的信息和內容。

4、通過網頁或有關軟件觀看影視、體育比賽等娛樂性視頻。

5、在辦公室播放音樂。

6、私自設置和更改管理員分配的ip地址。

7、在工作時間內下載大容量的資源(容易造成網絡堵塞、遲緩)。

8、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其它活動(如炒股等)。

我承諾自覺遵守學校有關計算機的管理和使用規定。

承諾人簽名:

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