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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戰略讀後感

校園3.03W

美國哈佛《商業評論》2004年1月號,在“哈佛經典”專欄摘要介紹了邁克爾·波特的新文章—《什麼是戰略》。在這篇文章中,波特不但對“戰略”意義作了新闡述,而且對“戰略”含義作了新註釋。他説,“戰略”一是“創造一種獨特、有利的定位”,二是“在競爭中做出取捨,其實質就是選擇不做哪些事情”,三是“在企業的各項運營活動之間建立一種配稱”。波特的這篇文章既給了人們許多啟示,也引起了人們的許多思考。筆下讀過之後,認為邁克爾·波特對“戰略”的註釋還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在這裏,冒昧地亮出自己的觀點,希望與大家共同探討。

什麼是戰略讀後感

(一)

邁克爾·波特對“戰略”的註釋是“戰略”的內容而不是“戰略”的定義,而探討“什麼是戰略”應該從“戰略”的定義入手。探討“戰略”的定義並不容易,因為“戰略”目前已經有了好幾種含義。

“戰略” 最初指的是軍事戰略,只用在軍事領域。筆下認為,其本義是對戰爭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對戰爭的謀劃有兩種:局部性、短期性、具體性的謀劃是戰術,而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的謀劃是戰略。軍事戰略、軍事戰術和軍事技術都是軍隊不可缺少的東西。它們各有各的特點,也各有各的用處;既互相對立,也互相依存。

後來,“戰略”這個詞的詞義被人們引申了,目前至少有三種引申義:第一種引申義指的是對企業競爭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無論是安索夫的《企業戰略論》,還是邁克爾·波特的《競爭戰略》,就是對“戰略”第一種引申義的具體運用。對“戰略”含義的第一種引申具有重大意義,否則,人們就很難思考與交流企業競爭戰略問題,而這個問題對企業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戰略”的`第二種引申義突破了企業競爭領域,泛指對各種行為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例如,中國經濟發展戰略,某些城市或地區經濟發展戰略,某些行業或產業發展戰略,某些地區招商引資戰略,某些企業的發展戰略、營銷戰略、技術開發戰略,以及戰略重組等等,就是對“戰略”第二種引申義的具體運用。“戰略”第三種的引申義,指的不再是對某種行為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而是指謀劃出來的某個重要結論。例如,我國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走出去”戰略、“城鎮化”戰略、“西部地區大開發戰略”、“人才戰略”,以及許多企業提出的這個戰略、那個戰略,就是對“戰略”第三種引申義的具體運用。

“戰略”既然已經有了好幾種含義,那麼在探討“什麼是戰略”的時候,應該首先聲明要探討的究竟是哪一種“戰略”,否則人們很難統一對“戰略”的認識。

(二)

文章表明,邁克爾·波特這一次探討的“戰略”還是“競爭戰略”。他對“競爭戰略”內容的註釋也值得商榷。競爭戰略是對競爭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既然是這樣一種謀劃,就不能簡單地用“定位”、“取捨”和“配稱”這三個方面來概括,雖然這種概括比戰略=定位的傳統觀念要先進得多。企業為了在競爭中獲勝,需要進行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是複雜的、易變的、個性的,簡單地用上述三個方面來概括,容易使人們以偏概全、認識僵化和千篇一律。競爭戰略像軍事戰略一樣講究靈活機動,戰略無定式,其內容沒有必要也沒有可能被簡單地概括出來。即使認為概括一下對幫助人們系統地理解“競爭戰略”不無好處,也應該事先聲明這種概括只是相對的,而不能讓人們相信這就是答案,更不能自稱這是“完整的答案”。

有一個點需要指出:把“在競爭中做出取捨,其實質就是選擇不做哪些事情”視為“競爭戰略”的三項內容之一,存在着邏輯方面的毛玻因為“定位”本身就是在“取捨”,“定位”與“取捨”存在包涵關係,而存在包涵關係的兩個方面的內容是不能被並列的。

還有一個點需要指出:把搞好“配稱”即搞好各項運營活動之間的“關聯”,或“建立一個環環相扣、緊密聯接的鏈”,視為“競爭戰略”的三項內容之一,也存在着邏輯方面的毛玻競爭戰略實施需要管理但本身不是管理。搞好“配稱”雖然依賴管理,但不宜把這些管理都囊括在“競爭戰略”之中。如果這麼囊括的話,恐怕“競爭戰略”的內涵就過大了。邁克爾·波特在文章開始,就特別強調了企業的“運營”與“戰略”的區別,在這裏卻又把“管理”與“戰略”混淆了,實在令人費解。

(三)

提出“什麼是戰略”,卻回答什麼是“競爭戰略”,這也是值得商榷的問題。近三四十年以來,“企業戰略”的內涵已經發生很大變化。目前,人們約定俗成中的“企業戰略”,有時是指“競爭戰略”,有時是對企業各種戰略的統稱。當人們用“企業戰略”統稱企業各種戰略的時候,雖然包括“競爭戰略”,但不侷限於“競爭戰略”;除了“競爭戰略”,還包括“營銷戰略”、“品牌戰略”、“技術戰略”、“人才戰略”、“出口戰略”、“合作戰略”、“發展戰略”等等。企業的每一種戰略,都有自己的角度、價值、內容和形式。企業只有加強對各種戰略的研究,才能全面提高運營水平,提高綜合競爭力。幫助人們搞清楚“什麼是競爭戰略”對企業發展是有利的,而如果使人們繼續認為“競爭戰略”就是“企業戰略”,對企業發展則是不利的。

邁克爾·波特是“競爭戰略之父”,完全有資格大講特講“競爭戰略”,也完全有資格在“戰略”的第一種引申義下大講特講“競爭戰略”。不過,他似乎應該多少顧及一下“企業戰略”的內涵變化,在大講特講“競爭戰略”的時候,順便提醒一下人們:企業不僅面臨競爭戰略問題,也面臨其它戰略問題。我們對其他人不會有這樣苛求,對邁克爾·波特則不然,因為他對人們的影響力太大了。他要是既在競爭戰略方面給人們以更多啟示,也告誡人們把其它戰略重視起來,影響力還會更大。

標籤:讀後感 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