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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縣長在勞務開發工作會上的講話稿

演講稿1.71W

同志們:

副縣長在勞務開發工作會上的講話稿

黨的十六大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指出“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縣委、縣政府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把“三農”工作作為全縣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三農”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作為增加農民收入的重中之重來抓,從政策、資金、項目上向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傾斜,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取得突破。這次會議的主題是貫徹落實市、縣農村工作會議及市百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程工作會議精神,分析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形勢,專題研究部署加強農村勞動力培訓,加快轉移就業步伐,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的問題。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挖掘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新潛力

當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農村勞動力面臨着第三次解放,其特點是突破城鄉分割二元結構的藩籬,形成勞動力轉移的加速期。面對新時期的新形勢,我們必須以新的眼光來審視、以新的角度來看待、以新的思維來分析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問題,這對於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增加農民收入至關重要,意義重大。

(一)時間的推移,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呈現出新的.特點和變化

隨着改革開放和“三百工程”的縱深推進,轉移規模不斷擴大,就業渠道不斷拓寬,就業結構不斷優化,回鄉創業不斷增加,農村勞動力轉移已成為促進農民增收新的增長點。20*年,我縣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人數為17.2萬人,比1999年增長45%;勞動力轉移就業收入為1079元,比1999年的717元淨增362元,增長50%,年均增長12.5%;農村勞動力縣外收入為741元,比1999年淨增266元,增長56%,年均增長14%。近年來,我縣轉移的農村勞動力約佔農村勞動力總數的40%左右,轉移人數和轉移就業收入都不斷增長。目前,我縣已被農業部確定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範縣。從總體上看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有如下四個鮮明特點:

一是轉移地域變廣。

我縣農村勞動力面向全國輸出,主要輸出地為重慶、廣東、福建等省市。隨着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啟動,縣內外的轉移人數都呈現增長勢頭。20*年,我縣內轉移人數為5.6萬人,佔農村勞動力13%(包括亦工亦農的半轉移人員);縣外轉移人數11.6萬人,佔農村勞動力27%。

二是轉移結構趨優。

我縣轉移的農村勞動力在年齡結構、文化素質、性別比例上逐年優化,務工者年齡在18-45歲居多,20*年在本年齡段的轉移勞動力人數為11萬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數20*年達到1萬人;男女比例為2:1,轉移勞動力性別比例較為穩定。

三是就業行業集中。

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用工的行業主要集中於工業和建築業,比例達到60%以上,其次是商業和其它行業,具體職業以工人、服務員居多,大部分在私營企業務工。

四是返鄉創業成功。

經過多年的勞務輸出,我縣農村勞動力中有不少人掌握了技術、學到了經驗,並積累了一定資金,其中一大批人在離開打工所在地,選擇回鄉創業。20*年,我縣個體和私營工商户中,返鄉創業的企業達50家。他們在生產經營方式、管理規模、資金運作、員工培訓等方面與其他個體户、企業相比處於領先地位,成為當地羣眾致富領路人,為當地經濟發展做出了較大貢獻。

(二)客觀的分析,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客觀分析,農村勞動力轉移,不僅增加了農民收入,更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對農村經濟乃至全縣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農村勞動力務工收入成為農民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通過引進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二、三產業,非農就業人數17.2萬人,佔農村勞動力的40%。勞務創收元,平均每年全市農民人均創收元,農村勞動力轉移收入已成為農民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年到20*年,我縣農村人均轉移就業創收分別為924.6元、981.7元、972.15元、1155.84元,分別佔當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8.4%、39.2%、37.5%、42%。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52元,同比增長5。2%。

二是農村勞動力轉移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

通過農村勞動力轉移,不僅提升了農民的商品意識和效益觀念,還有效開發利用了農村的勞動力資源,促進了農村耕地資源優化配置。促使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高效農業和規模農業方向發展,帶動了全縣8萬畝土地流轉。

三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明顯。

20*年全縣農村勞務收入8.78億元,佔GDP的16.5%,已成為全市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諸多的原因,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面臨種種的問題

我縣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移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但同時還存在不少問題急需研究解決。

一是機構不健全。

目前,我縣大部分鄉鎮沒有統一的勞務開發管理機構,對勞務開發工作重視不夠,沒有系統的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工作政策和辦法,勞動者權益保護、外出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等方面都出現了一些問題。據調查大多數的轉移勞動力曾經有過務工後不能得到工資的情況,100%的轉移勞動力曾經有過被侵犯合法權益的情況。

二是農村勞動力轉移中存在着受歧視現象。

長期以來,“農民”是貧窮、落後、愚昧的象徵。農民進城務工叫民工或“扁擔”、“棒棒”,一些帶有歧視性的規章和政策限制了農民選擇非農的就業崗位,在就業機會、就業收入上與城市人口也有較大差別;在就業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設置障礙,受到不公正待遇。近幾年,由於社會總需求的相對不足,我國產業結構處於調整階段,城市下崗失業現象日趨嚴峻。為降低失業率,不少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清退和排斥農民工就業,在就業行業、就業工種、就業成本上進行限制。這些就業上的歧視,阻礙了勞動力流動,限制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

三是資源配置不合理。

20*年,我縣農村居民佔全縣人口比重達87%左右,農民人均可耕地面積0.81畝左右,分別僅佔全國54%、全市86%;從事第一產業的81。3萬人,比例高於全國水平19個百分點左右;農村二、三產業不發達,農業比較效益低,無法吸納這麼多的農村勞動力。我縣農村勞動力素質較低,文盲、半文盲佔5%,國小文化佔16%,國中文化佔19%,高中文化以上的僅佔11%,較為系統接受過農業技術培訓的僅有10%。在18萬35歲以下的青壯年農民中,僅8%較為系統地接受過農業技術培訓,每年還有大約3500名初、高中畢業生返回農村。文化水平低,專業技能差,勞動力轉移的崗位受到限制。大多數勞動力只能從事髒、苦、累的工作,缺乏就業競爭力,相應地工資收入低,生活條件差。勞動力資源配置不合理,特別是勞動力素質低下已成為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障礙。

四是勞動力市場滯緩,組織化程度低。

近年來,我縣農村勞動力有組織的轉移僅佔16%,其中由勞動部門組織的佔9.0%,由農業和其它部門組織的佔7%,有45%以上屬於自發性盲目轉移。另外,職業中介機構、用工信息網絡不健全,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市場尚未建立,這些都嚴重影響了農村勞動力的有效轉移。五是存在一定負面影響。一些地方由於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給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出現約4萬畝土地撂荒、經營粗放等情況。大批青壯年勞力外出,有的甚至夫妻雙雙外出,留下老人、兒童,造成留守孩子難教、土地貧瘠化等一系列問題。此外,在部分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中還存在關卡多,亂收費、亂罰款,辦事難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