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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超市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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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員工的管理是很難的,所以我們要制定員工管理規章制度。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超市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大型超市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超市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1、三不進賣場:不穿工作服不進賣場;不佩戴工號牌不進賣場;儀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潔不進賣場。

2、三條鐵規矩:商品必須上齊、豐滿、衞生;顧客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以理服人,理直氣和;定位定崗,不集扎堆閒聊,不説笑打鬧,不搶購快訊商品。

3、三個必須這樣做:待客必須有禮貌,有敬語,有五聲;説話誠實,幫助挑選,當好顧客參謀;認真執行便民措施,保證顧客滿意。

4、衣着要求

A、個人衞生:外表樸實、乾淨、整潔,髮式要求樸素大方,並保持頭髮清潔。

B、制服:公司為所有員工統一配備制服,全體員工必須保持制服的乾淨、整潔。

C、工號牌:公司將發給每位員工工號牌,它是每日着裝的重要組成部分,若您上班時未佩戴工號牌,將會受到公司的警告處罰,若遺失,則必須重新補辦,並繳納工本費五元。

5、員工購物/包裝

公司鼓勵所有員工成為風采超市有限公司的會員,並享受購物樂趣,故有如下規定:

A、員工只可在非工作時間購物,也不可在用餐時間內選購。

B、所有員工的包袋在進入和離開賣場時間均接受檢查(購物需在營業時間內進行)。

C、所有員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購買損壞的商品。

D、當快訊商品緊缺時,所有員工必須把利益讓給廣大顧客,而不得私佔、多佔緊銷商品。

  超市員工懶散怎麼辦

不會做——對所交代工作缺乏瞭解

【分析】

多半是因為店員對店長交代的工作性質缺乏瞭解和認識,不知從何下手。比如店員的能力和素質欠缺導致無法勝任,或者店長對店員的瞭解不夠,所安排的工作超出店員的能力範圍。

【解決辦法】

店長在對員工進行崗位調整、人員定位的時候,需堅持“把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崗位”為原則,並以各種方式積極引導、幫助店員提高自身素質及拓寬工作執行範圍。

不敢做——心存顧慮,缺乏信心

【分析】

店員在接到一個新任務時心存顧慮,不敢隨便甩開包袱去幹。要麼是店員對自己缺乏信心,或者門店管理制度中責權界定不清晰。

【解決辦法】

首先要了解民意、民情,並理順門店制度中的責權關係,明確各區域中相應責任人的權利範圍,並通過培訓來增強普通店員的素質和信心,不僅能更好地完成工作,還為門店培養了優秀的管理人才。

不願做——心中不滿或自身懶惰

【分析】

這種情況極有可能是店員所接到的工作違反門店規章制度或行業的法律法規。一些店員因顧及顏面不好直接與店長説明情況,便用“罷工”的方式等着店長主動來找。

【解決辦法】

店長一定要弄清自己所分配工作的性質,有無觸犯公司的管理制度。若確實如此,不但不能對店員進行責備處罰,反而要對店員這種“對事不對人”的負責態度加以表揚。同時店長也要從根本上檢討自己的錯誤行為,多瞭解各種行業法律法規,熟記店面的規章制度,以免下次犯同樣的錯誤。

不能做——接到的工作任務違反店規

【分析】

這種情況極有可能是店員所接到的工作違反門店規章制度或行業的.法律法規。一些店員因顧及顏面不好直接與店長説明情況,便用“罷工”的方式等着店長主動來找。

【解決辦法】

店長一定要弄清自己所分配工作的性質,有無觸犯公司的管理制度。若確實如此,不但不能對店員進行責備處罰,反而要對店員這種“對事不對人”的負責態度加以表揚。同時店長也要從根本上檢討自己的錯誤行為,多瞭解各種行業法律法規,熟記店面的規章制度,以免下次犯同樣的錯誤。

做不好——工作任務重,無法獨立完成

【分析】

主要是因店長所交代的工作太繁瑣或量太大,使店員不能獨自一人完成,需要來自他人的幫助方可解決。如店長不能及時瞭解店員的困難,不能給予人力和物力的支持,店員便會受“外力限制”放棄工作任務或故意拖延時間。

【解決辦法】

店長要了解店員的需要,若條件果真受限,店長應主動與店員溝通,得到他們的理解,再採取各種方法對該工作進行指導,既提高了工作效率還增強了團隊意識。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做好服務工作,進一步提升員工的素質,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為顧客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適用於xx超市全體員工。

三、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員工上班前,應認真檢查儀表儀容是否規範,工牌是否佩戴規範。

(2)在指定區域排隊,準備參加班前會。

(3)班前會時,認真聽講,服從安排。

(4)班前會完畢後,根據開會內容,進行補貨、清潔及開店前的準備工作,迎接顧客到來。

(5)整理陳列商品,及時補充商品,做到庫有櫃有。商品陳列要達到整齊、清潔、豐滿、美觀,要按照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陳列,既要方便顧客挑選,又要擺放安全。

(6)整理檢查商品,如發現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和“三無”商品(無品名、廠名、廠址)一律不準上櫃。

(7)檢查標籤和廣告標識,做到標識準確,一貨一簽(散裝除外),貨籤對位,字跡清楚,POP懸掛規範。

(8)備好零用錢和包裝用品,售貨工具(扎口袋、封口帶、扎口機、電子秤、刀、剪、夾子、小票、筆)。

(9)在超市通道遇見顧客時,應主動給顧客讓道。

(10)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就餐,並保證正常工作進行。

(11)出入員工通道時須佩帶工牌,不許攜帶私人物品進入超市。

(12)員工下班時,不得在超市長時間逗留、閒聊。

(13)防損、防火安全

①每位員工應具備較強的防損、防火意識,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髮生。

②在營業現場發現盜竊行為及現象時,應立即制止,並迅速通知管理人員。

③用水、用電嚴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下班認真檢查水源、電源的關閉情況。

④見到顧客遺失的財物應立即上交服務枱。

⑤防火捲簾門下不允許放置任何物品。

(15)班前會

①員工每天列隊召開班前會,管理員按排當日工作,並檢查員工儀表、儀容情況。

(16)交接班

①交接班前,早班員工應將交接班內容(如班前會內容;商場佈置的工作;上午銷售中的問題;商品情況等)記錄下來,確保交接內容全面、準確。

②下午班員工換好工裝,戴好工牌,自查儀表儀容符合要求後,提前10分鐘方可進入專櫃交接。

③交接完畢,早班員工應迅速離崗。

④上、下班員工不許在營業現場更換工裝及整理儀表儀容,下班員工嚴禁在本崗位逗留,與在崗員工閒聊。嚴禁因交接班而影響接待顧客。

第二條 上 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後經考核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實習期為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後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後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為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為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 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為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 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櫃枱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後,每年享有一週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 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後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後按廈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 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後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 獎 懲

(一) 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為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為公司所採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為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鬥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為,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 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叁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