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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辦公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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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經理辦公會議性質:總經理辦公會議是公司經理層的最高行政決策機構。總經理辦公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根據情況需要,總經理可以隨時組織召開。

總經理辦公例會制度

二、參加會議人員:出席總經理辦公會議的人員是總經理、副總經理、三總師、總經理助理等。黨委書記、副總工程師(經濟師)列席會議,專項議題可通知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三、需要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主要有:

(一)較重大的工作計劃、經營和建設方案;

(二)較重大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三)聘用、解聘、獎懲非董事會直管員工;

(四)提出所屬單位經營者人選;

(五)職工工資分配、調整方案、重要福利事項、年度考核鑑定;

(六)其他必須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四、議題的形成:

(一)凡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須經總經理、副總經理、三總師、總經理助理等提出,由總經理確定。

(二)議題確認後,由分管領導牽頭組織調查研究,並提出草案(或初步意見),必要時還要徵求其他各方面的意見、邀請專家論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選擇的方案。

(三)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策的草案(或初步意見),必須形成文件或打印文稿,並附上有關的政策、法律依據等背景材料,提前3天以上交綜合部,再由綜合管理

在會前發給與會者思考。

五、綜合管理部需提前2天以上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通知與會人員,同時發給會議資料。

六、會議主持人為總經理。特殊情況下,可由總經理委託常務副總經理主持會議,常務副總經理未出席會議,總經理可委託出席會議的其他同志主持會議。

七、議題的決定。一般議題,在討論後,由主持人做出結論。重大問題的決策,須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必須由總經理做出決定。總經理辦公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舉行。

八、會議指定綜合部文祕為記錄人,配備專用記錄本,準確記錄會議內容。會議記錄要入檔永久保存。

九、總經理辦公會議議定的有關重要事項,一般應形成會議紀要、決定等文件。公司章程規定需報經董事會討論通過的事項應上報董事會。

十、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的決定,由分管副總經理或三總師負責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要求:

(一)與會人員在會前應對議題進行充分研究和準備。

(二) 嚴肅會議紀律,與會人員應按要求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缺席和遲到。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要向總經理請假,請假的同志對會議的內容如有建議或意見,可在會議召開前向主持人提出。

(三)原則上不討論臨時動議議題,一般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總經理辦公例會制度 [篇2]

第一條 總經理定期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和部門經理例會,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是公司經營管理層研究決定重大經營問題的形式,一般定期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一)討論通過須提交董事會審議的各種議案,決定實施董事會決議的具體方案;

(二)討論-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考核目標的確定及執行情況;

(三)討論通過需向董事會提交的各種改革建議或調整建議;

(四)研究決定公司經營管理遇到的重大問題;

(五)討論決定子公司的重要請示和報告事項;

(六)總經理認為應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可指定一名副總經理主持會議。參加總經理辦公會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可以邀請董事長等其他人蔘加,董事會祕書列席會議。部門負責人根據總經理辦公會議題及討論情況,可列席會議,也可通知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四條 總經理決策以下事項時,應召開總經理辦公會:

(一)貫徹落實董事會決議;

(二)實施公司年度計劃、公司投資計劃;

(三)決定提交董事會審議的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四)決定公司各具體部門規章制度;

(五)決定提請董事會任免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六)決定任免董事會任免之外的公司部分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

(七)決定公司除由董事會決定以外的員工的工資、福利、獎金及獎懲等事項;

(八)決定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九)總經理認為執行董事會決議和日常經營管理中出現的其他需要經總

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的事項。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立即召開總經理辦公會:

(一)董事長提出時;

(二)總經理認為必要時;

(三)有重要經營事項必須立即決定時;

(四)有突發性事件發生時。

第六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辦公室指派專人做好會議記錄。對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的重大問題,如有必要,應做出會議紀要,由總經理簽發後執行。總經理辦公會記錄一般保存十年。

第七條 部門經理例會是研究討論有關公司經營管理的日常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彙報日常經營管理具體工作的工作會議。本公司部門經理例會定期召開。

第八條 部門經理例會的主要內容為:

(一)聽取各部門的近期工作彙報和工作計劃安排;

(二)討論研究公司階段性工作安排和近期出現的重要問題;

(三)研究協調各部門重要請示和報告事項,研究、協調各部門之間相互工作關係,檢查指令落實情況;

(四)通報與溝通信息;

(五)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提交例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部門經理例會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外出時,由總經理委託一名副總經理主持。

總經理辦公例會制度 [篇3]

1.0 目的

為規範公司經營班子的運作程序,提高會議質量,保證各項決議的貫徹實施,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高效運營,結合**集團與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0 適用範圍

總經理辦公會議是公司經營班子成員討論研究公司經營、管理和發展中的重要事項以及審議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單位提交事項的會議。

3.0 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第一週召開一次,必要時總經理可決定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由總經理委託副總經理主持。

4.0 總經理辦公會議出席人員為經營班子成員及由總經理視會議討論事項而指定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有必要時請公司董事會成員參加會議。每季度至少有一次由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單位負責人都參加的總經理辦公會。

5.0 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有關事項包括:

5.1.1 學習、研究落實集團公司和公司董事會制訂的工作方針和形成的重要決議;

5.1.2 討論通過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收益運用計劃及考核指標,提請公司董事會審議;

5.1.3 討論通過公司財務預算、決算方案及利潤分配方案,提請董事會審議;

5.1.4討論通過公司重大投資、資產重組、資本運營和籌融資總體方案,提請董事會審議;

5.1.5 討論通過公司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及須由經營班子確定的人員調配、員工的職務變動、薪酬調整與績效考核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請董事會審議;

5.1.6 研究制定執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具體規章制度;

5.1.7 研究決定上報集團公司和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要請求事項和工作報告,提請董事長審批;

5.1.8 研究決定貫徹落實集團公司重大部署和董事會決議的實施細則及工作措施;

5.1.9 研究協調公司各部門的重要請示和報告事項及日常重要工作;

5.1.10 其它須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

6.0 總經理辦公會議議題由總經理提出。副總經理及公司其它領導提出的議題,經總經理同意後列入議程。各部門、下屬各單位提出的議題,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審核並經總經理同意後,列入會議議程。決定上會的議題由相關部門、單位準備書面材料,辦公室彙總後報總經理確定,上會材料原則上須提前一天交與會人員。

7.0 辦公室負責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準備和有關協調工作,並安排專人將會議主要內容記錄在編有連續序列號的專用記錄本上。記錄

包括會議議題、會議主持人、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名單、列席人員名單和與會人員的發言,會議結束時由主持人簽名確認。

8.0 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各項議題,由總經理充分聽取了與會人員的意見後作出決定,決定事項由公司辦公室整理形成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總經理簽發。

9.0 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抄送公司各董事會成員、監事、發送總經理辦公會議出席人員及有關部門、下屬各單位,必要時報送集團公司。

10.0 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督促有關部門、下屬各單位貫徹落實,辦公室應及時將落實的有關情況向總經理報告。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相關書面材料和專用記錄本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按序完整歸檔。

11.0 本制度報集團公司備案後頒佈實施。

12.0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