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企業管理 > 上市輔導

香港上市涉及的主要中介機構

香港上市申請涉及多方專業中介機構,他們在上市過程中各司其職。下面一起和小編來看看都有那些吧!

香港上市涉及的主要中介機構

  1. 保薦人

保薦人必須是香港證監會許可或登記的公司或授權的財務機構。保薦人負責為新申請人籌備上市事宜,應向擬上市公司提供上市的專業意見,協助其處理上市各項事務;同時擔當擬上市公司與聯交所、香港證監會及各專業中介機構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在操作層面,應由保薦人將正式上市申請表格及一切有關的文件呈交聯交所。保薦人應確保相關重要資料已在招股文件中全面及準確地披露,並確保擬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明白作為上市公司董事的責任等。

在委任保薦人之前,公司務須與多幾家保薦人會晤,以評估他們是否適合作為貴公司的上市保薦人。需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的規模小,就不宜找大券商作保薦人,因為對方根本不會感興趣;相反,如果公司的規模大,則不宜找規模小的保薦人,因為對方力有不逮。公司應挑選可就上市程序各方面提供全面及公正意見的保薦人。

  2. 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負責確保新申請人遵照各個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並與保薦人及申報會計師就新申請人須進行的重組事宜緊密合作。

通常國內公司在上市過程中須聘任4—5家律師行:須委任一個香港律師行作為擬上市公司的香港法律顧問,並須委任另一個香港律師行作為保薦人及承銷商的香港法律顧問;還須委任一個中國律師事務所作為擬上市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並委託另一箇中國律師事務所作為保薦人的中國法律顧問;假若擬上市公司於海外(如開曼羣島)註冊成立,須額外委任一間於該註冊地(如開曼羣島)開業的律師行。

  3. 申報會計

招股章程應刊載公司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須由具備《專業會計師條例》所規定可獲委任為公司核數師資格的專業會計師編制。

申報會計師負責審核公司的財務記錄及財務狀況,並根據相關會計準則及監管指引編制新申請人的集團賬目,使準投資者能作出充份掌握資料的投資決定。

  4. 包銷商/配售代理

一般為證券行及交易所參與者,負責在股份發售期間分銷公司的證券。包銷商須包銷投資者未有認購的股份。

  5. 資產評估師

新申請人須在上市前委任估值師對公司的`土地、物業及其他資產權益作出估值,估值報告刊載於招股章程內。

  6. 財經印刷商

印刷商通常負責上市期間招股章程、審計報告、研究報告等文件的印刷及翻譯工作。在招股章程起草準備過程中,通常由印刷商負責向各中介發出招股章程的最新稿。

  7. 財經公關公司

協助上市的市場推廣工作,增加投資者及公眾對公司的人士及興趣。

  8. 存管人

所有的預託證券發行人必須委任存管人。存管人必須是本交易所接納的財務機構,由預託證券發行人委任和授權,作為發行人的代理人負責預託證券的發行及取消。存管人通過其委任的託管人,代表預託證券持有人的利益,也持有預託證券所代表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