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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

近年來,國內外一系列令世人矚目的會計醜聞頻頻出現,以致投資者、公司員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這與公司管理層的盈餘管理行為有很大關係。

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

  一、盈餘管理的定義

關於盈餘管理的定義,目前學術界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本文認為盈餘管理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盈餘管理通常是指公司管理層為了給公司或個人謀取利益,通過使用會計手段或採取實際行動使公司的賬面盈餘達到所期望水平的操控性行為,這些行為既包括合法操控性行為,也包括非法的或欺詐性的操縱行為。比如,公司管理層在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允許的範圍內,通過進行合理職業判斷選擇會計方法而導致的賬面盈餘的變動;公司依法進行重組其資產或交易以達到即期或持續影響公司賬面盈餘的行為等,這些屬於合法的操控性行為。如果公司有意識地“過度”或“不當”使用會計選擇和職業判斷來影響賬面盈餘;有意編造虛構交易來調整賬面盈餘的行為等,就是非法操控公司盈餘。狹義的盈餘管理僅指非法的或欺詐性的盈餘操縱行為。一般來講,盈餘管理中,公司管理層為了實現特定目的對盈餘進行調增或調減,這些調整並沒有真正的現金流量做基礎,我們經常把這類盈餘管理稱為過度的盈餘管理。

應當認識到,從長期看,盈餘管理行為並不影響企業實際的盈餘,只是改變企業實際盈餘在不同會計期間的分佈,但是它通常會使得會計數據不可靠,財務報告提供的盈餘信息與真實收益之間存在着一定差距,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盈餘狀況,從而影響到企業的盈餘質量。

  二、盈餘管理與相關概念

與盈餘管理較為接近的概念是盈餘操縱、盈餘造假。盈餘操縱包括盈餘管理和盈餘造假兩個內容,兩者既為互斥關係,又是盈餘操縱的全部形式。如果從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公允性來看,盈餘管理只是破壞了財務數據的公允性,沒有破壞它的真實性,其使用的手段是以合法和不損害公司價值為前提的;盈餘造假是指使用違法手段直接破壞財務數據真實性的行為,如偽造財務憑證、竄改財務數據等。相關概念關係如圖2-1所示,C區域是指那些純粹的盈餘造假行為,是非法行為,它與本文討論的盈餘管理行為有本質的區別。在B區域,這是一個顏色逐漸加重的灰色區域,在該區域,財務數據都是真實的,但會計處理過程是有失公允的,嚴格地説,B區域的會計處理都是違反公認會計原則,只是在B區域的右側,違反程度較輕,而在左側,違反程度較重。在A區域,財務報告不但真實而且公允,本文認為在這一區域不存在盈餘管理行為。事實上,在A區域和B區域之間也很難找到一個明確的界限,即在何種程度上就認為財務報告喪失了公允性,這依賴於主觀的判斷。

  三、盈餘管理的動因

企業管理層進行盈餘管理的主觀動機主要來自於各種利益驅動,或為追逐自身利益,或為上市籌資,或為達到避税的目的等。

(一)資本市場動因

在資本市場中,會計信息被廣泛應用來進行股票估價,為了提高股票價格,擁有穩定增長的每股盈利,企業管理者通常進行盈餘管理。另外,為了獲得上市、配股、增資擴股及發行債券資格,避免ST、PT等,企業也會有強烈的動機進行盈餘管理。例如,根據我國《公司法》和有關證券法規的規定,發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須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這樣企業為取得上市資格,往往就會通過盈餘管理對粉飾財務報表。又如,在我國,“殼”資源非常稀缺,配股資格對上市公司來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且我國的上市公司具有強烈的再融資需求,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再融資有最低條件的規定。大量的研究和實證表明,為達到再融資的標準,上市公司會實施盈餘管理。

(二)自身利益驅動

在內部人控制的治理結構下,經理人會通過各種途徑做出有利於個人利益的行為,而盈餘管理則是經理人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手段之一。企業管理人員的報酬與企業的經營業績掛鈎,用來反映經營業績的會計盈餘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管理人員往往希望通過一定程度的盈餘管理行為,對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敏感數據進行人為處理來改善企業經營業績,進而提高自己的薪酬,這就是著名的“報酬計劃假説”。

(三)籌資動因

隨着資本市場的不斷髮展,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向企業提供貸款時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償債能力,通過企業提供的會計報告考察企業的資信狀況。對於那些財務狀況不太好的企業,在面臨資金短缺急於獲得貸款時,就不得不編制一份像樣的會計報告以應付金融機構,這個過程中企業必定存在着盈餘管理。

(四)避税動因

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高盈利的企業通常繳納更多的所得税,因此,企業為避免高額所得税而進行盈餘管理降低本期盈利。由於我國税法體系尚不完善,税收優惠政策較多,同時,企業管理層對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運用的靈活性較大,這些條件都為企業進行合理避税提供了可能。而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他們會更多的關注在資本市場的籌資情況,所以税收動機不很明顯。此外,政府行業管制、收費管制、反壟斷都會誘使企業管理當局進行盈餘管理以降低政治成本,避免制裁。

  四、規範企業盈餘管理的建議

(一)健全上市公司內部治理機制

上市公司自身需要加快企業內部制度環境建設,尤其是建立有效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是會計信息質量的制度保證。要在企業內部形成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間的有效制衡機制,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內控機制,進行相應的全面預算控制、組織規劃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全控制及內部審計控制。最後,建立內部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是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起到監督內部審計部門的活動,協調內外審計關係的作用。審計委員會與內部審計部門形成的報告關係、監督系統關係,能使管理者更好地履行受託責任,從而利於遏制管理層對財務報告的`盈餘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審計委員會中的成員包含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制度也是剝離內部控制人尋租的辦法,與未設立獨立董事的公司相比,設立獨立董事公司的可操控應計利潤較低,因此應當增加獨立董事在審計委員委員會的比例,才能保證審計委員會起到應有的作用。

(二)逐步完善會計制度體系

隨着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髮展,新的會計實務問題不斷出現, 需要會計制度規範的內容也越來越多,新會計準則在理論體系、基本準則與具體準則的協調等方面有待完善,因此,我們應立足國情,根據實際需要對會計準則等相關會計制度及時加以補充和修訂,努力構建高質量會計準則體系,儘量減少會計準則中可供選擇的會計程序和方法,壓縮企業進行盈餘管理的空間範圍。

(三)完善監管政策,加強外部監督

第一,立法機構應當逐步完善監管法律體系,加強法制建設。財政、審計、税務部門、證監會作為政府監督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應充分發揮其監督、檢查職能,從企業信息披露的相關性、可靠性方面加強管理與監督,加強法律責任的確定性程度及嚴厲程度。同時,加大對管理當局財務造假的懲罰力度,加強對獲取不當利益的個人及組織的約束,針對資本市場中可能出現的非公平公正和弄虛作假的交易情況,制定嚴厲的處罰條例細則。第二,通過改進股票上市發行政策、配股政策及摘牌政策切實提高政府效率。第三,健全註冊會計師的職業法規建設,提高註冊會計師的素質,包括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強化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健全審計準則體系,確保審計質量。

(四)完善現行上市公司相關規定

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從制度上逐步規範和完善資本市場,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公開,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建立保持股票市場穩定的長效機制。應當繼續改革與完善新股發行制度、退市制度及ST制度,同時應當建立一套完善的上市及配股考核指標體系,避免由於指標的單一性而使管理當局進行盈餘的操縱。最後,適當借鑑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制定相應的股東派生訴訟制度和控股股東賠償制度,以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