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職務 > 高級會計師

吉林省2016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梅河口市財政局,公主嶺市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駐吉中直有關單位:

吉林省2016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2016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現將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在吉林省範圍內大中型企業、地(廳)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從事會計工作並具有副高級會計師資格的在職在崗的總會計師(財務總監)、未設置總會計師崗位的會計(審計)機構負責人和大中型會計中介機構負責人及會計業務骨幹人員。

三級甲等醫院可比照大中型企業申報。

  二、申報要求

1、單位公示。本着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凡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人員,在評審材料未上報省財政廳之前,須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者,由本單位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後方可上報評審材料。

2、評審工作實行評聘分開制度。但地(廳)級事業單位及三級甲等醫院,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會計人員,須出具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廳(局)給本單位下發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核定表”複印件,複印件要求本單位人事部門經手人簽字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取得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按政策規定,單位崗位設置情況決定聘用事宜。

  三、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

2016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按照吉林省財政廳印發的《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吉財會[2012]121號)規定執行。

  四、提交的材料及有關要求

1、《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以下稱“評審表”)(吉林省會計網下載)一式3份,原件用標準A3紙正反兩面打印,中線裝訂,並在指定地方粘貼“職稱外語等級合格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原件。

2、《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自評表》(以下稱“自評表”)(吉林省會計網下載)。由申報人員填寫,不需要打印。《自評表》按《吉林省正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暫行辦法》(吉財會[2012]121號)相關要求自評,自評表與《評審表》相關相同信息要填寫一致。

《評審表》在提交三份紙質原件基礎上還應與填寫後的《自評表》各報電子版一份。

3、證書及證明材料,包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副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明(2012—2015年“吉林省會計網”完成高級會計師繼續教育網頁)、榮譽證書(在會計崗位取得的)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論文及着作。專業論文發表刊物,專業着作,科研項目鑑定或登記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論文、着作複印件只提供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本人論文或編着篇章,獨着作品只提供封面版權頁和目錄),在目錄中將本人文章名稱劃線註明。

5、業績、效益證明材料。原件(附有具體業績、效益文本)及複印件一份)。

以上3—5項複印件須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經辦人員審核後簽字蓋單位公章。

6、個人業務報告。業務報告一份,要求5,000字以上,主要闡述本人取得副高級職稱以後對所從事會計工作的認識、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方面情況的`綜合材料。

7、委託評審函。中直單位的申報人員,如在地方評審的,須出具《委託評審函》。

上述3—4項證件的原件單獨用塑封袋包裝,封皮上粘貼證件名稱及數量,原件評審結束後退回。3—6項複印件均需用標準A4紙單獨裝訂製作成冊,標定目錄及頁碼。(目錄順序:1、個人業務報告;2、學歷、資歷;3、業績成果;4、學術成果)。封面要註明參評人員姓名、工作單位等。

  五、考試內容及時間

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人員須參加考試(筆試和麪試)。筆試內容為企業會計準則、管理會計、税法、內部控制制度、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準則制度、預算法、政府採購等。筆試時間擬定於9月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屆時電話通知;申報材料及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省物價局《關於調整高級會計師(含正高)評審費收費標準的覆函》(吉省價收[2011]233 號)有關規定,申報人員每人400元,經費實行專款專用。

  七、受理材料部門、時間和地點

申報人員按照會計從業資格屬地原則,將材料由本單位報送所在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或中省直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財政廳。

  受理材料時間從8月10日開始到9月9日結束。

受理材料地點:省財政廳二號樓301房間,(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3646號),受理材料諮詢電話:88550604。

吉林省財政廳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