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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地區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通知

  北京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開展2016年北京地區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

2016年北京地區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通知

  京會協〔2016〕5號

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註冊會計師註冊辦法》(財政部第25號令)、《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會協〔2008〕9號)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開展2016年度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會協〔2015〕83號)等有關規定,我會將組織2016年北京地區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任職資格檢查對象

我會在冊全部執業註冊會計師。外省市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在我市設立分所的,其分所註冊會計師參加我會的任職資格檢查。我會所屬的事務所在外省市設立分所的,其分所的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由分所所在地省級協會負責。

  二、任職資格檢查基準日:2015年12月31日。

  三、任職資格檢查申報材料

(一)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表(附件1)。

(二)2016年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彙總表(在職人員)(附件2)。

(三)2016年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彙總表(退休人員)(附件3)。

(四)2016年撤銷、註銷註冊人員統計表(附件4)。

(五)轉為非執業會員的申請材料,包括本人簽字的《非執業會員登記表》(附件5)、執業證書原件。

(六)會計師事務所辦公地址房產證或租房協議複印件。

(七)2015年12月份註冊會計師社保參保證明〔本市參保人員提交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個人繳費需提交社保證明原件、 2015年繳費收據及事務所報銷憑證;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需提供內退證明文件和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男60週歲、女55週歲可不提供退休證明。

  四、任職資格檢查工作要求

(一)檢查與事務所綜合評價工作、行業信息管理系統信息更新工作有機結合。各事務所要做到任職資格檢查信息與事務所綜合評價信息、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信息相一致,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註冊會計師,我會將不予通過任職資格檢查:

1.依法被撤銷註冊,或者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

2.不在事務所專職執業的;

3.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4.受刑事處罰的;

5.自行停止執行註冊會計師業務滿1年的;

6.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註冊會計師,我會將暫緩檢查:

1.不履行《北京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規定的會員義務且情節嚴重的;

2.所在事務所在接受暫停執業處罰期間的;

3.本人在接受暫停執業處罰期間的;

4.未完成規定繼續教育學時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註冊會計師,可直接向我會提交檢查材料(附件6、附件7、社保證明):

1.已從原事務所轉出,擬加入其他事務所或正在申請設立事務所的;

2.正在辦理事務所清算的責任人;

3.協會代管人員。

(五)各事務所應當嚴格遵守此次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時間要求,在本通知規定的時限內上報材料,確保檢查工作按時完成,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材料的,均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五、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程序與進度安排

(一)我會所屬的各事務所應當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及本通知的要求進行自查,整理相關材料,並於2016年2月22日至 26日以A4紙打印上報。其中,外省市事務所在我市設立分所的,其分所的註冊會計師上報材料應同時加蓋總所、分所的印章。

具體辦事流程(附件7):1.到財務部辦理交納會費情況證明;2.到繼續教育部辦理年度培訓情況證明;3.將相關材料報註冊部審核。

(二)我會將對部分事務所進行實地抽查。主要核對:1.聘用合同;2.人事檔案的託管;3.薪金的發放;4.社保基金的繳納;5.執業情況。

(三)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提供年檢信息必須真實可靠,一經查實送審材料不實,我會將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第八條規定對相關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和主任會計師進行懲戒。受懲戒註冊會計師所在的事務所將在次年年檢時受到實地檢查。對於受到刑事處罰的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所在的事務所應予以報告。

(四)我會將符合任職資格檢查及撤銷、註銷註冊的註冊會計師名單以及按照規定時間不參加年檢的應檢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進行公告。

六、對暫緩檢查的註冊會計師,待暫緩檢查的事由消除後,再按以上程序進行檢查。

七、事務所不為本所註冊會計師申報檢查材料的,接到註冊會計師的申訴後,我會要求其事務所限期申報。超過規定期限,事務所仍未申報的,我會在行業內對事務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公開譴責。

  八、其他事項

(一)為了保證此次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我會自2016年1月至3月期間將停止辦理註冊會計師轉所手續。

(二)各事務所應在檢查材料上報前,核對機構及個人的相關信息。如地址、電話、郵編有變更事項,請在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自行更改;註冊會計師身份證號與實際不一致的,請上報有關證件由註冊部修改;涉及事務所名稱、主任會計師變更的,應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24 號)的規定,向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備案。

(三)為做好2016年註冊會計師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體檢工作,確保個人信息採集完整準確,請各事務所認真填寫《註冊會計師個人信息統計表》(附件8、EXCEL格式),並將其電子版同年檢申報材料一併報送。電子版的文件名為:“XX事務所XX人”。

(四)申報材料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與我會註冊部聯繫。

聯繫人:福立國 聯繫或舉報電話:88221077

1.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表

2.2016年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彙總表(在職人員)

3.2016年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彙總表(退休人員)

4.2016年撤銷、註銷註冊人員統計表

5.非執業會員登記表

6.協會代管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

7.2016年任職資格檢查相關部門會籤表

8.註冊會計師個人信息統計表

9.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開展2016年度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