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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通知

導讀:2016年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通知已公佈,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6年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通知

關於開展2016年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對註冊會計師進行任職資格檢查,是《註冊會計師法》規定的行業管理的重要環節,是行業誠信建設、職業化建設的有效手段。依據《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現就做好2016年度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部署,確保年檢順利開展

各地要高度重視2016年度年檢工作,按本通知要求認真落實註冊會計師年檢制度,明確檢查要點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協調相關人員和資源,提出本地年檢的具體安排,明確有關年檢時間、程序和注意事項,統籌相關工作,確保年檢工作進展順利。

  二、突出重點,保證檢查效果

各地要依據年檢辦法及相關制度規定,檢查核實註冊會計師履行會員義務、繼續教育、專職執業等情況。重點關注專職執業情況,關注涉及投訴舉報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新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股東)、中小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股東),以及注協代管的註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情況。

各地在工作中要認真落實本通知要求,準確把握政策,嚴格規範程序,提高年檢工作的嚴肅性。在事務所自查自糾的同時,加強實地檢查的力度。對於新設立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股東)和涉及投訴舉報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及合夥人(股東),全部進行實地檢查。積極探索更加有效的.檢查方式,重點檢查註冊會計師的社保參保證明、工資清單、聘用合同、人事檔案託管證明、業務工作底稿等。

  三、多措並舉,切實做好檢查工作

(一)結合實際,準確劃定應檢人數。各地應確定參加年檢的註冊會計師數量,並做好與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工作,確保應檢註冊會計師全部參加年檢。各地在確定參加年檢的註冊會計師人數時,應與行業管理信息系統的相關信息數據進行核對,並及時更新,認真檢查數據的準確性,確保行業管理信息系統數據與實際相符。

(二)嚴肅處理,提高行業誠信水平。各地年檢要嚴格執行《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等相關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提供年檢信息必須真實可靠,一經查實送審材料不實,注協可以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第八條規定對相關的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主任會計師做出懲戒。受懲戒註冊會計師所在的事務所將在次年年檢時接受實地檢查。對於受到刑事處罰的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所在的事務所應予以報告,各地要在年檢時做出處理。

(三)及時溝通,確保後續工作順暢。對年檢不合格的合夥人(股東),各地應及時與財政部門溝通,涉及合夥人(股東)人數未持續達到事務所執業許可條件的,應予以強調説明。

(四)加強宣傳,增加年檢透明度。各地要設立和公佈年檢工作舉報電話或郵箱。年檢工作結束後,要在注協網站和當地權威報刊公告檢查結果,對於按照規定時間不參加年檢的應檢人員名單一併公佈,並及時註銷、撤銷不符合任職資格要求人員的資格,保證檢查程序和結果完全透明公開。

(五)增進服務,提高檢查便利性。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以簡便實用為原則,充分調動可利用資源,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為註冊會計師接受檢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四、其他事項

我會將安排專人負責協調指導各地年檢工作,彙總分析各地檢查工作進展並通報全國檢查工作情況,請各地注協於2016年1月31日前確定年檢註冊會計師人數(附表1)並報我會;4月30日前將年檢工作報告、當地年檢通知、《2016年度撤銷、註銷註冊人員統計表》(附表2)、《檢查情況統計表》(附表3)等報我會;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暫緩檢查的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並將本地區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公告及檢查工作總結報告(包括重點檢查、實地檢查和信息更新情況,檢查工作經驗、問題、建議等)報送我會,我會將在網站公告各地年檢結果(包括應檢未檢名單、通過年檢名單、撤銷人員名單、暫緩人員名單和注協代管人員名單),並對各地年檢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並總結報告。以上材料均為紙質版和電子版。

聯繫人:註冊部 張素青;

聯繫電話:(010)88250138;

郵箱:.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