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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泉州會考體育考試項目考試規則-解析

校園2.55W

項目考試規則

2017年泉州會考體育考試項目考試規則-解析

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操作方法、電子儀器功能特點、泉州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有關文件,參考田徑比賽規則,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泉州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考試規則。

一、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跑(必考選項)

(一)考試規則:

1、分組考試:受試者2至20人(至少2人)為一組考試。

2、起跑方式:採用站立式起跑,受試者聽到“各就位→跑(哨聲或槍聲)”的口令後開始起跑。

3、計時方法:發令者在發出“跑”的口令同時按下按鍵,電子儀器自動開始計時,當受試者身體到達終點線的垂直面時,電子儀器自動停止計時並記錄儲存成績

4、受試者可穿運動鞋或平底布鞋,也可赤足,但不得穿釘鞋、皮鞋、塑料涼鞋。(下面選考項目要求同)

(二)注意事項:

1、應試者必須在參加中長跑考試前做好考前準備活動,在起跑前穿好“號碼背心”;

2、考試過程中,如碰到電子儀器出故障、受試者途中摔倒受傷、或途中受阻,可在當午組織重考;

3、考試工作人員應根據考試場地的實際情況,在起跑前向受試者講清800米或1000米應跑的圈數,以免跑錯距離;

4、考試工作人員應在起跑前告知受試者,在跑完後應保持站立並緩慢走動,不要立刻坐下,以免發生意外。

(三)場地要求:250米以上環形跑道,地面要平坦,地質不限,跑道線要畫清楚,且距離必須丈量準確。

二、100米游泳(必考選項)

在50米標準游泳池,按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審定的游泳競賽規則進行。

該考試男、女生項目一樣,不分泳姿,只計時間

注意事項:考試期間必須配備數量足夠的救生員在場值守。

三、立定跳遠(選考項目)

(一)考試規則:

1、受試者應站立在起跳線後,腳尖不得踩線,腳尖不得離開地面,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助跑、墊步或連跳動作。

2、每人可測跳(連續)三次,電子儀器自動擇取最好一次成績記錄儲存。

3、起跳時腳尖踩線、腳尖離開地面、助跑、墊步或連跳動作均判犯規,所跳成績無效.

4、如三次試跳均犯規無成績者,允許補測一次。如遇電子器材故障可在當午補測(下同)。

(二)、本項目考試前應提醒考生,考生每次起跳落地後必須往前走出感應區,不得往感應區(白線)兩邊走出,否則器材將自動判斷為犯規。

(三)場地器材要求:電子測試板要放在平坦地面上,電子儀器立定跳遠落地點區域為全覆蓋面。

四、擲實心球(選考項目)

(一)考試規則:

1、受試者考試時應站在起擲線後,不得踩線。

2、必須是原地投擲,不得助跑或墊步。每人投擲三次(連續),電子儀器自動擇取最好一次成績記錄儲存。

3、必須雙手舉球從頭部上方向前投擲,不能單手投擲或雙手低甩。

4、犯規投擲成績無效。如三次投擲均犯規無成績者,允許補測一次。

5、受試者可以任意選擇投擲線(3米、6米、9米);受試者成績超過13.5米的可另選起擲線。

(二)注意事項:

1、判斷受試者投擲是否犯規,主要看受試者是否雙手投擲,實心球出手是否從頭部上方投出。

2、實心球出手的瞬間,腳可以同時蹬地、離地(只限制在出手瞬間)。如受試者兩腳前後開立投擲,出手的同時後腳可以向前邁出一步,但不得踩線。

3、受試者預估成績在7.5米以下的投擲線選擇3米線,7.5米至10.5米之間的投擲線選擇6米線,10.5米至13.5米之間的`起跳點選擇9米線。

(三)場地器材要求:長度30米以上的平整場地一塊,地質不限,2 公斤實心球若干粒;電子測試儀器,電子儀器實心球落點區域覆蓋面為長4.5米、寬度3.6--4米。

五、仰卧起坐(選考項目)

(一)考試規則:

1、受試者坐起時兩肘觸及或超過雙膝,仰卧時兩肩胛必須觸墊。

2、受試者借用肘部撐墊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完成起坐,判為犯規,因犯規所得的次數扣除。

3、計時方法:電子儀器發出“開始”信號的同時計時,一分鐘時間到,電子儀器自動終止計數並記錄儲存成績。

(二)注意事項;

1、受試者仰卧於墊上,兩腿稍分開,雙腳國定在墊的儀器上,屈膝呈90度角左右,兩手指交叉貼於腦後。起坐前由測試員用儀器確認受測試者IC卡,當聽到儀器發出“滴—滴滴”提示音受試者即開始起坐。當兩肘觸及或超過雙膝,儀器感應發出一聲“滴”提示音,仰卧時兩肩胛觸墊儀器感應又發出一聲“滴”提示

音,前後2次提示音計數值增加1。一分鐘時間到,儀器發出2秒長鳴結束提示音,自動終止計數並顯示和記錄儲存成績。

2、一仰一坐動作必須連貫,且均有提示音,儀器才自動計數1。若連貫一仰一坐動作不到位,無提示音,則不計數。

(三)場地器材要求:電子測試墊要放在平坦地面上。

六、跳繩(選考項目)

(一)考試規則:

1、受者試將繩的長短調至適宜長度,聽到電子儀器發出開始信號後開始跳繩,動作規範為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環(一週圈)為一次。聽到電子儀器發出結束信號後停止,電子儀器自動計數受試者在1分鐘內完成跳繩次數並記錄儲存成績。

2、搖繩動作必須是正搖,反搖繩子判為犯規,因犯規所得的次數扣除。

3、每跳躍一次且搖一回環(一週圈)為一次,一跳多搖、只跳不搖和一跳一墊步均判為犯規,因犯規所得的次數扣除。

(二)注意事項;

1、測試過程中如發現跳繩拌腳,電子儀器自動減去無效次數,應繼續進行。

2、測試過程中,繩子斷壞可以補測。

3、測試繩子允許使用自備或考場準備的繩子。

(三)場地器材要求:電子測試板要放在平坦地面、應備有跳繩若干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