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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弱勢羣體調研報告

按照縣委關於“十二五”規劃重點課題調研的安排部署,扶貧攻堅和農村弱勢羣體保障課題組會同縣扶貧辦、下鄉辦、民政局、殘聯、老齡委及財政局、統計局等單位,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研究,現結合調研情況,提出一些粗淺的思考和建議:

農村弱勢羣體調研報告

一、我縣的貧困現狀及農村弱勢羣體保障面臨的現實

(一)貧困及農村弱勢羣體的界定

貧困在在扶貧實踐中分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兩種狀態,我國的扶貧政策在2017年前,有兩個扶貧標準,一是1986年制定的絕對貧困標準,把1985年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06元的農村人口定為扶貧對象,後來此標準隨物價調整,到2017年時為785元。二是2000年制定的低收入標準,即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在865元以下,在絕對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之間的為低收入人口。到2017年底,低收入標準調整為1067元。

2017年底,我國宣佈上調扶貧標準,把絕對貧困標準與低收入標準合二為一,統一提高到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196元,取消將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區別對待的政策。

“弱勢羣體”的提出源於扶貧工作不斷深化,隨着貧困工作內涵和外延的拓展,弱勢羣體的扶助逐步成為扶貧救助的重要對象與內容。根據時下關於弱勢羣體的一般解釋,農村弱勢羣體在狹義上一般可以理解為包括以下兩類人羣:一是農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和撫養義務人的殘疾人、孤寡老人和未成年人,即傳統的五保户;二是農村貧困人口。在我們縣,由於貧困的面積較大,上述兩類人羣大體重合。

(二)我縣的貧困及農村弱勢羣體現狀

榆社縣的貧困現實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縣窮、民貧、發展水平低。縣扶貧辦的統計數字顯示:按照國家最新的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196元的貧困人口標準,截止2017年底,全縣貧困人口19636户,7.12萬,共200個貧困村,分別佔全縣行政村總數的72.7%,全縣農户總數的71.9%和全縣農業人口總數的74.8%、全縣總人口(統計數字13.23萬人)的53.8%。全縣現有人口在400人以下的、生產生活條件惡劣的邊遠山村140個,佔全縣行政村總數的51%,涉及9488户,30293口人,佔全縣農業人口的26.11%。

2017年榆社縣農民人均純收入2296元,僅僅是全國平均水平5153元的44.55%,全省平均水平4244.10元的54.1%,晉中市全市平均水平5193.83元的44.2%。

“十一五””期間的前四年間,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實際增長8.3%,是改革開放以來最快的增長時期之一,而同期

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4.6%,比全國平均水平低3.7個百分點,只相當於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增長幅度已經連續下跌,年均下跌2.3個百分點。

按照狹義的弱勢羣體統計,截至2017年年底,全縣共有農村五保户1234人(其中殘疾人624人),比例不是很大,只佔全縣總人口的不到1%。截至2017年底,全縣共有殘疾人9511人,佔全縣總人口的7.2%,其中貧困殘疾人7897人,佔全縣貧困人口總數的11.1%。

(三)我縣扶貧攻堅及農村弱勢羣體保障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十一五””的五年間,我縣雖然遭受金融危機重度衝擊,但是,經過縣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努力,扶貧攻堅及農村弱勢羣體保障在艱難形勢下取得較好的成績,為“十二五”期間進一步推進扶貧攻堅和做好農村弱勢羣體保障奠定了基礎。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關於“十二五”規劃的建議,在政策層面為我縣扶貧攻堅及農村弱勢羣體保障帶來一些機遇:

一是國家民生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大,對教育、醫療、交通等社會公共服務領域及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在“十二五”期間會有一個較大幅度的增長和完善。二是扶貧力度進一步加大,扶貧標準進一步提高,將會對我縣的扶貧攻堅帶來積極影響。三是拉動內需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施將對我縣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四是經過多年的努力,我縣在農業產業

發育及旅遊等新興產業開發上積累了一定的產業基礎,在扶貧開發及新農合等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五是汾邢高速路開通。

但是,從我們縣“十一五””期間的貧困現實及脱貧狀況來看,我縣的扶貧攻堅及農村弱勢羣體保障工作在未來“十二五”期間也將面臨更嚴峻的挑戰:

1、國家政策機遇的不確定

扶貧攻堅及農村弱勢羣體救助對於我們這樣自身經濟實力及財力薄弱的縣份來説,在立足自我的基礎上充分爭取上級政策及資金支持是扶貧及保障工作的必經之路。我縣自2000年未能列入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以來,在享受國家項目投資及政策資金補貼等方面損失巨大,以2017、2017年為例,兩年間左權縣享受的上級財政補助收入為5.8866億元,而我縣享受的上級財政補助收入僅僅有1.6823億元,相差4.2043億元,差額幾乎相當於我縣歷史最好時期2017年的財政總收入,由此可見失去國家級貧困縣以來的十年間我縣累計損失政策資金高達數十億,如此鉅額的資金扶持機遇喪失對於我們榆社來説是既影響當代又影響未來長遠發展的重大損失。儘管縣委、政府及全縣上下做了很多努力,但是目前能否進入“十二五”期間的扶貧開發重點縣範圍,局勢仍很多不確定因素,倘若再次被排除在“十二五”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之外,則由此導致的政策、資金和發展機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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