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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老齡調研報告

摘要:隨着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農村老年人口的養老問題日益突出。健金的農村養老體系由自養層次和公共層次構成,個人、家庭、集體和國家都在其中各盡所能。但在現實條件下農村養老體系的每個層次都存在缺陷。本報告經過多次實地調研,走訪調查不同村組老年人的保障制度、收入來源、住宅問題、代際互動、文化生活及老年人生活期待等內容,運用隨機抽樣法、訪談法、現場觀察法、文獻法等調查方法,旨在瞭解大陳莊村老年人生存現狀,剖析老齡化背景下大陳莊村人口老齡化給農村養老機制帶來的壓力和問題,找出真正適合大陳莊村特點的農村養老問題的解決方案。

農村老齡調研報告

一、我國農村養老的現狀

1、家庭養老是主要形式。調查資料顯示,目前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中,95%的老年人選擇家庭養老。1990——1995年全國敬老院年均2.08萬個,老人院老年人只有30多萬,僅佔農村五保老人(保吃,保住,保醫,保葬)的13%,而全國五保户老年人總數僅佔農村老年人總數的2.78%。這表明了家庭養老在農村有巨大的優勢。在我國廣大農村中,老年人多數仍與子女孫輩們居住,形成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的大家庭。據2000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全國有老年人的家庭中,老年人與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有6871萬户,佔有老年人口户的73.83%,其中三代居住的佔大多數。另外一種情況是老年人與已婚子女分户居住,同時子女仍提供生活照料。一種是喪偶獨居,一種是配偶共同居住。無論是那種居住形式,都是在老年人有勞動能力前提下的,經濟來源靠老人勞動獲得和子女供養。農村的老年人將擁有的土地分配給子女耕種,這樣就理所當然地獲得子文提供的生活費用。很多家庭雖然是分户居住,但老年人家庭與已婚子女家庭同住一個地區,距離較近,在生活和精神上有着密切的聯繫,出現“分而不離”的現象。

2、社會養老是補充形式。我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是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提供優惠政策為特色的。民政部門從1991年開始,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在農村經濟發達和比較發達地區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根據農民自願、在政府組織引導下,從農村和農民的實際出發,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實行儲備積累的模式,建立個人養老保險基金帳户,但要避免摧毀原有的家庭養老模式,根據積累的資金總額和預期的平均領取年限確定養老金的領取標準,交納標準和支付標準實行多檔次。再有是五保供養,它的經費在鄉鎮、生產隊統一經營時,主要從集體公益金中開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供養五保户的經費和物品,主要從村提留或鄉統籌費中列支。部分地方用鄉鎮1企業上交的利潤或集體經營的項目中提留經費,政府也從救災救濟款中安排一部*王超,男,1993年生,江蘇省南通市人,xx大學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電力系統2012—(1)班,電話: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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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學暑期社會實踐調研報告

分經費,用於供養五保户或興辦敬老院。1998年全國有222.6萬人享受五保供 養,其中62萬人由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還有一部分農村老年人在優撫保障中享受優待撫卹金。優撫保障的對象包括對國家革命事業或國家安全作出貢獻的軍人以及家屬。1998年全國支出優撫保障費用72.8億元,撫卹補助各類優撫對象447萬人。有一部分農村老年人在不同程度上享受了國家的補助和優待。

二、目前我國農村養老出現的主要問題

1、傳統家庭養老模式受到的衝擊

第一,老年人家庭地位的下降和多子女家庭養老責任分散。農業技術的提高和農業耕作的半機械化和機械化,使老年農民的傳統農業經驗的價值嚴重縮水,再加上老年農民體力的衰退,他們對農業家庭的作用就越來越小,農村老年人家庭地位日益下降。因而他們在家庭中的傳統家長地位和權威地位必然會喪失,相應地就失去了對家庭財產的實際支配權。在多子女家庭中,由於有多個養老責任主體,就會產生相互推諉責任的可能,出現誰都不養老年人的局面,同時在多子女家庭中其養老行為和水平容易向下攀比。這兩種情況都導致了家庭養老問題的出現。

第二,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農村勞動力的流動。當前鄉村經濟的不斷髮展,使我國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大批農業勞動力從農業生產轉變到了工業生產中來,我國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迅速加快,使原先隱藏在集體出工勞動方式中的大量勞動力開始湧現出來,呈現出從不同地區向城鎮湧入的趨勢。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勞動力的不斷流動弱化了土地作用,改變了傳統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生產方式,影響了勞動者作為養老義務承擔者的角色,家庭養老模式受到了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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