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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着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1

為認真做好我校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結合我校辦學和教學實際,特制定本評價方案。

一、組織機構

領導組組長:王彩玲

副組長:楊煥珍關紅梅

成員:全體班主任

二、評價原則和內容

(一)堅持發展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評價內容多樣化和評價工作民主化原則,充分體現過程性、發展性、激勵性評價要求,注重質性評價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全面提高。

(二)評價內容

國小畢業綜合素質評定內容:學生的學習與探究能力、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交流與合能力,審美與表現,體育與健康五個方面,從五個維度23個要素,若干個突出表現對國小校畢業生綜合素質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三、評價方案

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採取學生自評、家長評價、同學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的辦法。

1、學生自評:學生通過自我陳述、自我鑑定,按評價內容的方面對自己在國小裏的成長過程,所取得的.成績(如:榮譽證書、書畫作品等)及今後努力方向進行充分展示和自我描述,並給出自評等級。

2、家長評價:以各學生法定監護人對學生在家庭中生活、勞動、習慣等方面表現給學生進行評價。

3、同學互評:全班同學在聽取學生個人自我陳述,展示和作出自我評價的基礎上互相評價。

4、教師評價:由瞭解學生的5名教師(含班主任1人)組成評價小組,根據學生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與探究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審美與表現、體育與健康五個方面給予全面評價並給出評價等級。

同學評價、教師評價採取多檔生效或中檔生效的原則進行,嚴禁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一人填寫等級,使評價過程化。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2

一、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

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管理水平,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保障。充分發揮評價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教學發展與提高的過程,從而達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目標。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綜合素質評價應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願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指標應包含國小生在綜合實踐活動等非統一考試科目中的實際表現,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所達到的綜合素質水平。主要評價指標:

(一)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二)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三)學習能力。有學習的願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並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四)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並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並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五)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鍊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審美與表現。能感受並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和學校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

四、綜合素質評價的管理制度。

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全面客觀地反映學生的成長過程,並以此作為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的基本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分別按照學期、學年進行階段性評價,學生畢業時進行總評。

五、綜合素質評價的工作機構。

學校應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由學校校長、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家長代表組成。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對校內各班級評價過程進行指導與監督,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解決評價工作中的問題。

六、綜合素質評價的工作程序。

學校應指導學生進行自我總結,完成自評;指導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開展互評;組織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對學生進行考核;協調社會各界參與考評;校長進行綜合評價;向學生和家長反饋評價結果;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在操作過程中可以採用多種方法,努力探索科學的、簡便易行的評價方式,有條件的市(區)和學校可嘗試應用信息技術手段,藉助網絡操作平台,開展測評工作。

七、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評定。

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和等級兩部分。綜合性評語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評語採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與不足,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閃光點。等級是對畢業生的綜合素質作出評價,綜合素質的六項指標,均採用“優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個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國小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依據之一。6項評價考核指標中,凡達到4項合格(C),即達到綜合素質評價畢業標準。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3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國小教師培訓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教師[xx]6號),根據《xx省“xx”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xx年度xx市中國小幼兒園教師和管理幹部培訓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區教體局xx年暑期校本培訓指導方案要求,特制訂本培訓方案。

一、培訓目標:

1、以“立足課堂、聚焦課堂,提升技能,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為目標,以“有效學習評價”為主題。

2、培訓主要內容:提升師德修養、研修教師專業標準、提升教師信息素養、研修有效學習評價等

3、面向全體教師,以提升教師有效學習指導能力、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為目標,以提高培訓時效性為重點。

4、開展班主任主題培訓,強化班主任班級管理、組織協調能力。

二、培訓內容

板塊一:教師師德培訓

1、培訓內容觀看優秀教師師德報告會視頻,弘揚高尚師德,增強教師的職業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引導教師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結合價值觀教育,引導教師爭做“四有好教師”。

2、形式:觀看優秀教師師德報告會視頻,進行自我反思剖析活動。

3、要求:教師個人撰寫師德反思報告或教育反思等。

板塊二:教師專業標準學習

1、培訓內容:分學科研讀教師專業標準。

2、培訓形式:結合課標的學習,組織教師進行分學科培訓,邀請外校骨幹教師進行單元教材分析和教師説課活動。

3、培訓要求:每位教師撰寫一篇教育敍事,字數xx字左右。進行教師專業標準試卷測評,對前期已制定的教師個人三年發展規劃分教研組進行修改完善。

板塊三:班主任專題研修

1、培訓內容:專家講座,主題: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2、培訓形式:專家講座,班主任經驗交流。

3、要求:每位班主任老師撰寫班級管理總結報告,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後的設想。

板塊四:有效學習評價研修

1、培訓內容:學習課程標準中“評價建議”的內容,以教師説課為基礎,進行評課議課活動。結合北師大教授即將在下學期開展的`課例研究活動,進行課堂觀察量表的學習和使用的培訓,將評課中的“123” (即“1”個亮點“2”個商榷“3”個建議)要求與課堂評價進行整合,讓老師學會如何評價教學效果。

2、培訓形式:課例研討,觀課議課。

3、培訓要求:學會使用課堂觀察量表,分三個教研組分別分析一節優秀課例,在評課中將評課中的“123”説清楚。

板塊五:信息素養提升培訓

1、培訓內容:45歲以下教師開展多媒體課件製作和微課製作的培訓,45歲以上教師開展多媒體課件製作和使用的培訓。

2、要求:開展專家講座和個人自學制作相結合的形式。每位教師根據學科教學要求撰寫一篇教學設計,並製作相應的課件;學校骨幹教師針對本學科製作一節微課。

板塊六:教師讀書交流活動

1、目的:開展教師讀書活動,提升教師素養,指導學生閲讀活動的開展。

2、內容:教師讀書內容為教師專業發展類、課堂教學類、班級管理類等,暑期應完成6本書的閲讀。

3、形式:以教師自學為主,舉辦讀書沙龍,暢談讀書感悟,交流班級閲讀活動開展的方式和方法。

三、校本培訓領導小組:

組 長:竇

成 員:

職責:

1、全面負責學校教師校本培訓的計劃、實施、管理和總結工作;

2、負責校本培訓方案的制定、實施和考核工作;

3、整理、留存有關繼續教育的資料、考核成績、建立培訓檔案等。

四、培訓要求:

1、參加培訓的每位教師每天應及時簽到,如要請假,須履行請假手續,學校同意方可。

2、校本培訓考勤將納入績效考核中。

3、每位教師應積極對待校本培訓工作,將校本培訓作為提高自己專業的重要途徑。

4、每位教師應及時完成培訓作業,認真填寫培訓研修錄,各項材料及時交教導處留存。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4

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要求精神,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為了全面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激發學生的創新意識,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鼓勵學生的個性發展,堅持素質教育內容的時代性和全面性;通過公正、客觀、科學的評價,引導廣大國小生在知識、能力、素質諸方面協調發展,結合我校課程改革以及學生評價改革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教育創新,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探索建立促進學生髮展的多元化評價體系,本着“立足過程,促進發展”的原則,我校將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發展的多元化評價。淡化甄別與選拔,關注個體的進步和多方面的發展潛能。充分發揮評價的促進發展功能。通過評價,讓每名學生都能體驗成功,把握優勢,增強自信,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二、評價原則

1.導向性原則

評價應堅持素質教育的正確方向,引導學校正確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從德、智、體等諸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培養學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願望與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全面性原則

學生綜合素質評定,要有助於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要着眼於全面性,反映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3.發展性原則

評價要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為學生的發展服務。評價中既要考慮學生的過去,重視學生的現在,更應着眼於學生未來的發展,注重評價的過程,使多元評價更進一步深入學生髮展的進程,激勵學生健康成長.

4.多元化原則

評價內容應體現多元,即從過去過分重視學業成績轉向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通過評價,使學生的思想品德行為習慣和心理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體健康素質及興趣特長表現等多方面得到綜合發展。其中科學文化素質及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知識與技能的掌握,更要關注學生掌握知識與技能的過程與方法以及與之相伴的情感、態度、價值觀的形成。

5.差異性原則

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在堅持評定內容全面性的前提下,要注重學生的個性化發展,體現學生見的差異性,要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

6.可操作性原則

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是一項系統工程,必然要經歷一個實驗、積累、總結、完善的過程,要逐步完善評定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要做到操作性強、實用性強、簡單、易行、科學、合理。

7.人文性原則

樹立以人為本的評價觀念,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發揮評價的激勵和改進功能。要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通過評價使每個學生在原有的水平上都能得到發展和提高,激勵學生增強自尊性、自信性和自強不息的精神。

三、評價內容

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實際,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行為習慣及心理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考核情況、身體健康情況、興趣特長表現、教師寄語及班主任評語。

1、評價項目評價內容説明

思品習慣及心理素質結合學生年齡特點,對學生在文明禮貌、遵守紀律、團結同學、關心集體,勞動習慣、與人合作、不怕挫折、愛護環境的八項指標進行評價。統一制定評價標準,各年級依據標準做認真細緻的考核。

科學文化素質按照課程計劃要求,對學生所學的語文、數學、英語、思品、藝術(音樂、美術)、勞動共八門學科在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能力、學習水平的五項指標進行評價。統一制定學科素質發展標準,各年級依據標準進行測試。

2、考核

情況語文學科素質的發展、知識的掌握;數學學科素質的發展、數學學科知識的掌握。學校統一命制試題,對校學生進行集體與個別考核。

身體健康情況體育課成績、體質健康標準。

1)運動與健康知識考核成績(由相關教師提供學生的考每位核試卷);

2)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由相關教師提供);

3)學生到校率(由班主任提供,並簽字);

4)參加體育課活動的情況(由相關教師提供,並簽字);

5)參加學校與校級以上體育活動的情況(由相關教師提供,並簽字);

6)參加學校與校級以上體育活動獲獎情況(獲獎證書的原件、複印件)。

興趣特長表現興趣愛好、社會活動、特長認定、獲獎方面。

1)學校創設環境;;

2)定期組織社會活動

3)關注學生的個性特長。

3、實踐能力

研究性學習、技術與設計、信息技術考核成績(由相關教師提供每位學生的考核試卷)

1、研究性學習成果(如:各學科的小製作、小設計、各類總結、活動報告、小論文等);

2.小製作、小論文、小發明,以及課題方案、報告等的獲獎情況(獲獎證書的原件、複印件)。

3.研究性學習、技術與設計、信息技術考核試題,由學校組織人員擬訂,統一組織考試;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5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髮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於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於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願;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徵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髮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並於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6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於湟中縣中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國小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採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並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採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髮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於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製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彙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於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於蒐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並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並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採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髮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並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於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7

為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落實《長沙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和《長沙市教育英才工程培養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文件精神,深入實施科教興市、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提升基礎教育教師的綜合素質和學歷(學位)層次,積極投入全市教育系統“六個走在前列”競賽活動,確保教師隊伍建設走在前列,強化對中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20xx年、20xx年我市舉辦了兩期優秀中國小骨幹教師綜合素質提升班。20xx年,計劃由各區(縣、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學校推薦若干名中青年市級骨幹教師參加第三期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學習,並鼓勵符合條件的學員報考湖南大學在職教育碩士,提升骨幹教師的理論水平與綜合素養,以適應我市經濟與教育快速發展的要求。為做好第三期“英才工程”·優秀中國小骨幹教師綜合素質提升班的生源組織與培養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計劃性原則。根據我市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有計劃地選派中國小教師參加第三期“英才工程”·優秀中國小骨幹教師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學習。

2、學用一致原則。選派中國小教師參加提升培訓班學習,要與各區縣(市)、各學校的學科專業建設以及教師本人專業相結合,做到學用一致。

3、擇優培養原則。同等條件下,各學校應優先選派師德高尚、工作業績突出、發展潛力較大的骨幹教師參加學習。

二、專業方向與培養方式

1、20xx年暫定八個專業方向:教育管理、現代教育技術、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生物)、學科教學(思政)。實際開班專業按報名符合條件的人數確定(報名人數不足的專業不開班),總招生規模不超過170人。

2、主要採用不脱產學習模式。參照相關專業人才提高綜合素質的`需要實施教學計劃,採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教學形式。集中培訓時間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長假日。

三、報名條件

1、在職、在崗、在編的縣級以上骨幹教師、優秀教師,市屬學校校級以上骨幹教師,以高中教師為主;

2、熱愛本職工作,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身心健康,年齡在45歲以下。

3、20xx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

4、已具有3年以上的在職工作經驗;

5、報考教育管理專業的,以學校中層以上幹部和教研機構的教學管理人員為主;

6、報考現代教育技術和學科教育(語文、數學、物理、英語、生物、思政)等專業,須為相同或相近專業。

四、指標分配

教育管理專業:市屬各學校和高新區教育局可推薦2名教師;其他各區教育局可推薦4名教師;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教育局可推薦6名教師。

學科教學(含語文、數學、物理、英語、生物、思政、等六個專業方向):市教育局直屬各學校和高新區教育局可每個專業方向推薦2名教師;其他各區教育局可每個專業方向推薦3名教師;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教育局可每個專業方向推薦6名教師;原則上須為中學教師。

現代教育技術專業推薦名額與學科教學相同。

五、學費標準與獎勵辦法

1、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全程收費標準:12000元/人。教材費、食宿費自理。

2、本培訓班學員自願報考湖南大學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24000元。本培訓班學員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為湖南大學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或通過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全國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申請碩士學位,其在課程班期間所繳納的學費(12000元)可直接衝抵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或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相關費用,另應補繳12000元(包括研究生實習、開題報告、論文指導、評審及答辯費等,不含國家規定的相關報名考試費用)。

以上費用先由學員自己支付。

3、獎勵辦法

獲得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學員由市教育局獎勵10000元。在學員考試通過,獲得碩士學位入學資格後,一次性撥給湖南大學,抵充學費。市屬單位的學員由所在的單位另行獎勵6800元,從教師培訓經費中列支;區、縣(市)所屬學校的學員在市教育局外的其餘獎勵標準由區、縣(市)和學校自行制定。

只獲得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結業證書、未能取得碩士學位者不予資助與獎勵。

六、管理與保障措施

1、舉辦骨幹教師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是我市推進教育英才工程培養的重要舉措,各區、縣(市)教育局和直屬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要求,認真選拔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學習。

2、學員學習期間,計算工齡、教齡、參加年度考核和職稱評定,認定校本培訓學時,學校的一切待遇不變;憑骨幹教師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課程學習計劃與教學安排認定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必要的教材費、交通費、住宿費等有關費用,由學員所在單位參照有關規定予以報銷。

3、學員必須接受高校的校方管理,在政治思想上、生活上、學習上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努力完成學習任務,爭當優秀學員。學習期間如發生違紀違法行為和安全、交通事故,一切責任自負。若因違紀違法受到處分,則不再享受以上學費獎勵。

4、學員在參加骨幹教師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學習並攻讀教育碩士學位期間和取得碩士學位後的三年(從入學開始累計六年)內,非組織行為不得申請調出本單位。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同意調出的或申請辭職的,必須先退還學費獎勵金額以及報銷的有關費用,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學員在錄取後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有關協議。

5、有關單位和學校要為參加骨幹教師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並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教師積極創造條件,在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評優評先、晉級、競聘上崗中,同等條件下,應予以優先。參加骨幹教師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並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骨幹作用,做到學用結合,努力為我市創建“教育強市”做出積極的貢獻。

國小綜合素質提升方案8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的精神,依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這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範,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髮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國小生髮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髮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曆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髮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髮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髮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三、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主要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願望和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願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願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並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並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個性與情感:能夠注重情感體驗,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對生活、學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能積極樂觀地對待困難,逐步養成勤奮、自律、寬容、自強的個性品質。

(5)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初步的創新能力(包括;創新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和一定的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動參與教學環境,養成學習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具有樂於動手、勤於實踐的意識。學會質疑、調查和探究,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使學習成為在教師指導下主動的、富有個性的`過程。

(6)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並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並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誌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四、評價方式與方法

(一)評價採用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兩種方式

1、形成性評價,包括課堂教學即時評價和單元測試評價

(1)課堂教學即時評價

教師在課堂教學中針對學生在學習目標或學習習慣、學習方法、情感態度和合作學習等方面的具體表現,給以及時的肯定、表揚、鼓勵或糾正。

(2)單元測試評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結合單元學習內容,採用書面、口試或實踐活動等方式來檢測學生對每單元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情況。

2、終結性評價,是對學生一學期學習的綜合性評價,包括形成性評價成績、期末學科測試成績、總結性評價成績三者相加,最後形成終結性評價並以等級形式呈現。

(二)評價方法

1、重視日常評價。班主任、學科教師要在教育活動的全過程中,堅持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採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瞭解每位學生的學習興趣與習慣、學習狀況與發展、學習特點與潛能等情況,對學生達到的學科和學段目標進行隨機評價,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成長記錄中要收集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和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期末考試和單元測試的信息等。成長記錄要典型、客觀、真實。

五、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蒐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並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採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國小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國小生畢業標準由國小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准予畢業。

國小生升入國中時,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國小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手冊應一併裝入學生個人檔案帶到國中。

六、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各市(縣)區教育局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地區詳細的評價工作方案,指導學校的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查處違規行為。各國小要成立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校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7—9人,在本校公示後報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每個小組成員5—7人,由班主任擔任組長。

(二)建立公示制度。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並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並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於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後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評價工作委員會答覆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反映。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五)建立誠信制度。對參加評價工作的人員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取消其參與評價工作資格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建立監控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價工作不定期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全面瞭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革建議。評價工作結束後,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在各學校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樣並對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獲得“優秀”等級學生的狀況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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