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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方案集合八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試點方案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試點方案集合八篇

試點方案 篇1

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完善政策引導機制,遵循市場規律和尊重村集體主體地位,逐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根據方案,20xx年,選擇山東、安徽、湖南、廣東、雲南、陝西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2個縣(市、區),每個縣選擇一定數量鄉村開展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鄉村具體補助數額可由各試點省份統籌考慮省級財政支持情況適當調整。對於推進改革試點成效顯著的省份,中央將繼續給予獎補支持,原則上不超過三年。主要改革內容如下:

(一)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機制

1.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完善政策引導機制,遵循市場規律和尊重村集體主體地位,逐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

2.利用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級集體經濟法人治理機制、經營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和權益分配機制,逐步提高村級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

3.積極培育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組織,逐步提高農民生產經營規模化和農村經濟發展組織化。充分利用農村土地制度、集體產權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產權交易制度,推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化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和規模經營的度,宜大則大,宜小則小,切實尊重農民意願和維護小農户權益。

(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

1.鞏固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運轉保障機制,發揮村級集體經濟的支撐保障作用,不斷增強黨組織在農村的凝聚力、向心力、戰鬥力,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2.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增強村民民主決策參與能力。構建以農村基層黨組織為核心,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合作組織間的良性互動關係。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歸屬感,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3.加強農村社區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進鄉村聯動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健全村內公共事務管理服務功能,落實扶持農村各類便民利民服務的政策措施,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獲得感,保障農民安居樂業。

(三)構建農民持續增收機制

1.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新農民,提升農民生產經營、增收致富和自我發展能力。

2.完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培育壯大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積極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穩步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

3.盤活農村資產資源,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依法自願開展公平交易,健全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機制,不斷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

(四)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制

1.健全完善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機制,加強保護和提升耕地質量,推行高效生態循環的種養模式和生態循環農業,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集中治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

2.推進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治理與保護的長效機制,開展農村污水亂排、垃圾亂扔、秸稈亂燒“三亂”治理,培養村民環境保護意識,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會化服務與受益者繳費相匹配的制度,增強農村環境自我治理和長效運行管護能力,推進村容村貌持續改善。

3.加快建設美麗鄉村,依託鄉村資源環境條件,遵循鄉村發展規律,體現鄉村特色風情,傳承鄉村文明,發展新業態,激發新動能,進一步提升美麗鄉村活力魅力,為農民建設美麗幸福家園。

試點方案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取得組織實施我鎮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的經驗,提高鎮、村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業務能力,提高普查工作水平和普查質量,根據縣普查辦的統一安排,結合本鎮實際,決定開展xxxxxx鎮第二次農業普查綜合試點工作。

一、試點目的

1、取得全鎮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組織實施經驗,熟悉和掌握農業普查全過程,以利於全面普查工作的開展。

2、初探農業普查重點、難點問題及其解決方法,為全鎮全局開展提供示範。

3、通過對試點工作的總結和業務技術的推廣,為全面開展農業普查提供示範。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試點工作的領導,並組織好試點工作,決定成立xxxxxx鎮第二次農業普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農業副鎮長、鎮農普辦主任許偉江任組長,鎮農普辦業務副主任張偉英任副組長,鎮農普辦全體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張偉英兼任,具體負責整個試點過程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試點區域

此次試點小區為xxxxxx村的第五小區。

四、試點標準時間

普查試點標準時點是20xx年9月15日24時,普查試點時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試點村xxxxxx第五小區的全部住户。

2、試點村xxxxxx範圍內的所有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單位。

3、試點村xxxxxx範圍內的村委會。

五、調查內容

這次試點的普查內容主要包括:

1、農村住户的家庭成員及勞動力的基本狀況及其從業情況、住户的經營類型、收入主要來源、生活條件、農業生產經營用地、農作物種植、牲畜與家禽及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情況等。

2、非住户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單位的基本特徵、從業人員、農業生產經營用地、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生產性固定資產、農業服務作業完成情況、農作物種植、牲畜與家禽、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情況及單位的財務情況等。

3、行政村的基本特徵、社區基礎設施及社會服務、農田水利及生產條件情況、土地流轉、人口情況、農村社會保障、財務與投資情況、農業技術人員及村幹部情況等。

六、時間安排

試點準備、宣傳階段(9月9日—11日)

1、制定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

2、組建xxxxxx鎮普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試點工作人員。

3、做好物資準備、各項宣傳工作,準備橫幅、黑板報、標語,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分發“致農業普查對象的一封信”。

4、收集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外來人員登記簿等資料。

(二)、清查摸底階段(9月12日—13日)

1、繪製好小區地圖。

2、進小區入户,編制農村普查區住户摸底表。

3、填寫普查小區住户清查摸底結果統計表。

(三)、業務培訓階段(9月14日)

對全體試點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培訓,主要內容為對前期小區地圖繪製及住户摸底情況進行分析,着重培訓户表及單位表登記業務。

(四)、現場登記階段(9月15日—18日)

1、對普查小區內的全部住户,採取全面查點的方式逐户上門登記。

2、行政村普查表xxxxxx村文書負責。

(五)、複查和質量驗收(9月19日—20日)

1、對各類普查表進行復查並編號。

2、對各類普查表進行手工過錄和彙總,複核後上報縣農普辦。

3、分析研究試點中發現的問題,寫出試點工作總結。

試點方案 篇3

為認真做好我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根據《xx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能轉移、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鄉居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為目的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從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居民普遍參保。

二、組織領導

成立xx市北碚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xx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xx、區勞動社保局局長xx任副組長;成員由區監察局局長xx、區財政局副局長xx、區信訪辦主任xx、區公安分局副局長xx、區廣播電視台台長xx、區社會保險局局長xx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勞動和社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勞動和社保局局長xx兼任,副主任由區財政局副局長xx、區社會保險局局長xx兼任。

三、工作階段劃分及主要工作任務

(一)調查摸底階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對全區符合參保人員的調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區居民養老保險人員信息庫。

(二)宣傳動員,工作準備階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開動員大會,全面部署此項工作;完成對鎮(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政策宣傳;經辦機構完成信息系統建設、工作人員和設備的調配等準備工作。

(三)實施階段(從XX年10月1日起)。正式開始受理居民養老保險申報、辦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會保障工作服務平台建設,落實工作人員。一是各鎮(街)要高度重視,及時調整、整合、充實社會保障服務所的工作力量,開設專門工作窗口,保證參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鎮(街)要抽調人員突擊此項工作。三是社保部門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做好對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人員的業務操作培訓;四是完成養老保險“金保工程”信息系統向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的延伸,方便城鄉居民就地參保。

(二)明確責任分工

1.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整個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資料的印發等。責任人:區勞動社保局局長付國斌。

區社會保險局具體負責對各鎮(街)經辦工作進行指導,做好政策宣傳、業務培訓、數據彙總分析和上報、基金管理、養老待遇發放等工作。責任人:區社會保險局局長周俐利。

2.公安部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户籍狀況進行認定,並向各鎮(街)提供城鄉居民的基礎信息,同時做好社會穩定工作。責任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蕭禾。

3.區財政部門負責對已經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所需政府補貼資金的籌措、劃轉和使用的監管;負責各類工作設備的政府採購,並確保各項專項經費及時到位。責任人:區財政局副局長李繼蘭。

4.新聞媒體部門負責媒體宣傳的組織策劃。責任人:區廣播電視台台長伍渝。

5.信訪部門負責處理羣眾來信來訪,牽頭辦理羣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責任人:區信訪辦主任王學平。

6.監察部門負責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人:區監察局局長鍾德林。

7.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鎮(街道)的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鎮(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受理參保登記、繳費標準申報及變更、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報、參保人員有關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以及領取養老待遇人員資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會(居委會)、農村合作社(社區)要做好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協助居民辦理參保。

(三)組織宣傳發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召開會議、舉辦培訓、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全區的宣傳培訓活動;鎮(街道)要通過製作宣傳專欄、張貼宣傳標語和組織指導社區居委會上門宣傳等形式開展深入細緻的宣傳活動。有條件的鎮(街道)還應在村(社區)設立代辦點和協辦員,負責參保政策的宣傳解釋,並幫助村(社區)參保人員做好有關參保工作。

(四)落實經費保障。區和鎮(街道)兩級要將工作經費納入區政府對各鎮街的財政預算。村(社區)工作經費按參保並繳費人數撥付,標準為區級財政按15元/人核撥,各鎮街根據自身實際作出補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區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XX年參保率達到40%,XX年達到65%,到XX年參保率力爭達到90%,確保80%。

五、參保範圍

凡具有本區户籍的下列人員,可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一)年滿16週歲以上的農村居民(不含在校學生);

(二)年滿16週歲以上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不含在校學生);

(三)年滿60週歲以上城鎮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

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同一時段不再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六、基金籌集與繳納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以我區開展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時間起計算,根據其不同年齡,分兩種情況繳費。

1.年滿16週歲、不滿60週歲的人員,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分別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個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

繳費方式原則上按年繳納。當年度因病、因災等原因未按時繳納的可在次年內補繳,逾期不再補繳。

2.已年滿60週歲及其以上的人員,不用繳費,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為鼓勵多繳多得,有條件的年滿60週歲及其以上人員,也可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按個人賬户月養老金標準確定,分別為40元、60元、90元3個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的繳費月數按本人距75週歲餘命的實際月數計算,距75週歲的實際月數小於60個月和超過75週歲的,統一按60個月計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

政府在參保人繳費的基礎上,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重度殘疾人,政府對其繳納最低標準的保險費再補貼40元。

(四)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貼標準隨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增加適時調整。

七、個人賬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區社會保險局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資助、政府繳費補貼全部進入個人賬户,實行全積累。

(二)個人賬户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三)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前出國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本息,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退給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無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繼承人的,全部併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四)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後,其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有餘額的,除政府補貼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全部併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八、養老金待遇

(一)領取條件

參保人員年滿60週歲、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選擇繳費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齡距60週歲不足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在本人年滿60週歲時,可按上年度繳費標準一次性補足到15年;本人年齡距60週歲超過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二)養老金標準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財政補貼和市財政補貼外,其餘部分由區財政承擔,具體補助辦法按市財政局另行制定辦法執行。基礎養老金標準隨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

2.個人賬户養老金:標準為本人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按國發〔XX〕38號文件規定執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滿60週歲且選擇繳費的人員,其個人帳户養老金按參保繳費時選擇的個人帳户養老金標準發給。

(三)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父母領取基本養老待遇時,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年滿70週歲及其以上的,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五)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發養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證明的,發給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準為死亡時本人上月養老待遇乘以12個月,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六)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參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建立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帳、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佔挪用。

(二)區社會保險局負責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和支付,按規定編制基金收支預、決算,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勞動保障等行政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十、養老保險關係的轉接

(一)參保人員在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內轉接的:

1.在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轉移的,只轉個人賬户基礎信息,不轉個人賬户資金。若轉入地尚未建立居民養老保險的,由區社會保險局將其個人賬户暫時封存並按規定計息。

2.跨省(市)轉移的,國家尚未出台有關規定前,暫由轉出地居民養老保險將其個人賬户封存並按規定計息,國家出台規定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參保人員與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轉移銜接,以個人帳户為核心,轉移前後個人帳户儲存額合併計算。具體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的辦法執行。

試點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不斷推進新農保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逐步擴大覆蓋面,努力使我縣農村居民享有養老保障。

基本原則: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層次。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農保試點工作啟動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參保登記辦理工作,力爭20xx年年底實現對全縣30%農村適齡居民的覆蓋,20xx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三、參保範圍

本縣行政區域內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具有本縣户籍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 個人繳費。未滿60週歲的參保人應按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檔次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檔次隨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參保人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時,由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

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其中:省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州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元;縣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1-2級),省財政按照最低100元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上述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

參保人當年未按時足額繳費的,不能享受當年的政府繳費補貼。

五、建立個人賬户

新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儲存額每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參保人跨縣(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時,可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全部轉入新參保地,按照新參保地有關規定繼續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轉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工作的,可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暫存於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參保人在本縣內轉移時,只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其個人賬户儲存額。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全額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户養老金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户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户資金餘額,除政府繳費補貼(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繳費補貼(本息)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農村户籍的參保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對其在年滿45週歲到新農保啟動時之間的未繳費年限,可在其年滿59週歲當年一次性補繳相應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鼓勵其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後繼續按年繳 納養老保險費,長期繳費,長繳多得。新農保試點實施後中斷的繳費年限不允許補繳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未實現連續繳費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年繼續繳費,其中斷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多繳多得。

八、基金管理

新農保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在農村信用社開設收入户和支出户,目前暫時實行縣級統籌,納入社會保障基金縣級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待條件成熟時實行州級統籌。

九、基金監督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十、經辦管理服務

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一、相關制度銜接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縣有人口515331人,其中農業人口449673人;農業人口中16—59週歲的有301216人,60週歲及以上的有56212人;農村重度殘疾人有2255人(持證人員)。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有參保人員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員有702人。原來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户的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週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週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户資金併入新農保個人賬户,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家林同志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劉興標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縣勞動保障局、縣編辦、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農業局、縣計生局、縣廣電局、縣殘聯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

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勞動保障局,由馬雲璉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新農保的各項具體工作。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新農保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試點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十三、機構和經費保障

為確保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實施,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性質為事業單位,編制40人,其中:彌陽鎮4人;其他各鄉鎮每鄉鎮2人;縣級14人。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網絡建設費及設備配置費也納入縣財政預算。新農保啟動時,縣財政另安排60萬元啟動資金。

十四、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十五、實施時間及步驟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在未來一年內將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宣傳發動。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啟動前的宣傳動員工作,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新農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正式啟動新農保工作。做好參保登記、待遇審核等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善制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項業務管理更加規範。

第四階段(20xx年10月1日—12月31日):總結驗收。認真總結新農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經驗,對存在問題加以整改。

試點方案 篇5

嚴格考核獎懲。各鄉鎮街區要把此項工作納入到本單位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中。住建、發改等部門將在今後的泥草房、危舊房建設中,四)加大督查力度。突出抗震節能為主要規範進行考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將加大對各鄉鎮街區抗震節能工作督查頻率和力度,對未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工程落實的鄉鎮街區予以通報,資金管理部門將限制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泥草房、危舊房改造等下撥資金髮放額度。

鄉、村民居建築抗震節能減排工作已逐漸成為促進城鄉發展、提高農村民居建築科技含量的重要組成局部。根據《關於加快我省建築業發展方式轉變的若干意見》省低碳建築業發展綱要)關於印發XX年村鎮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吉建村〔XX〕3號)和《關於印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抗震工作XX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吉建抗〔XX〕6號)等精神及省住建廳在市開展農村抗震節能民居示範工程試點工作要求,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進程的步伐加快、新農村建設特別是市農村泥草房、危舊房改造工程的有序實施。為提高我市農村民居抗震節能水平,改善農村居民生活環境,切實發揮全省農村抗震節能民居工程試點單位先行先試的示範作用,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用5年左右的時間,從XX年開始。市推行抗震節能民居試點工作,推廣鋼筋混凝土建築等抗震的結構形式,鼓勵採用單框雙玻平開塑鋼窗等節能保温設施,逐步淘汰原有磚木式建築結構和鋁合金門窗等設施,建成一批能影響帶動廣大農民羣眾的抗震節能民居工程示範村、示範户。通過典型引路,以點帶面,逐步推廣,推進我市抗震節能民居工程的實施,力爭到20xx年,全市抗震節能住宅數量達到農村新建住宅總數的50%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經濟實用、抗震節能的原則。充分考慮到農民的經濟接受能力。量力而行,協助和引導農民建造抗震性能好、節能效果佳、造價合理的房屋,改善農民居住條件。

(二)堅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立足當前。把實施抗震節能民居示範工程與農村泥草房、危舊房改造安居工程結合起來,提高綜合抗災防災能力,切實提高農村住宅節能保暖水平,促進農村面貌的整體改善。

(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根據我市農村不同區域的自然條件、風俗民情、民居特色、經濟發展不平衡等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加以指導,穩步推進。

三、工作任務

(一)科學制定工作規劃。結合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及農村基礎設施等專項規劃。明確總體思路、階段目標、技術規範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證農民的切身利益,確保工程建設穩步推進。

(二)嚴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國家、省和市關於做好農村民居抗震要求為標準。死看安全底線,嚴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設技術指標要求進行施工,必保新建農村住宅滿足各項抗震指標要求,保證農民居住平安。

(三)鼓勵農户進行節能改造。各鄉鎮街區要了解、掌握外地現有民居的抗震能力。依照抗震與節能並重的要求,鼓勵引導農户對新建住宅外牆、屋面等進行節能處置,門窗等設施採用保温節能資料,確保每户民户節能率達到50%

四、保證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區、各相關部門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成立領導小組,明確部門責任,分解工作任務,建立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切實加強領導,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監管機制。嚴防以次充好、哄抬物價、亂收費、偷工減料等坑農事件發生,確保民居工程建設質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農村居民住宅規範圖,並負責對工程質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由各鄉鎮街區房管部門負責監管落實。

(三)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傳媒,板報標語、櫥窗專欄、宣傳圖冊和科技下鄉等形式,深入宣傳科學防震、節能減排的知識,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真正使抗震節能民居工程進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強農民羣眾參與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試點方案 篇6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方案》,解決羣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有效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結合我旗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烏審旗位於鄂爾多斯市西南部、內蒙古自治區最南端,東南與陝西省榆林市接壤,是自治區南下北進的重要通道,享有自治區“南大門”的稱譽。全旗總面積11645平方公里,下轄6個蘇木鎮59個嘎查村;總人口13.33萬人,其中少數民族佔30%。

20xx年全旗完成民生投入15.4億元,佔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54%。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34005元和12824元。城鄉居民低保標準分別達每人每月560元和400元,城鎮低保保障2768人,發放保障金1452萬元,人均補差437元/月,達到保障標準的78%,其他補助621萬元;農村低保共保障6480人,發放保障金2488萬元,人均補助3840元/年,達到保障標準的80%,其他補助496萬元;五保集中、分散供養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年10000元和6000元,共保障332人,發放資金286萬元;發放城鄉醫療救助金136萬元,救助210人/次;發放臨時救助資金27萬元,救助490人次。此外,我旗還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形成了較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不斷提升,經濟發展的普惠性不斷增強。

二、工作目標

以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為目標,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給予急難救助,在救助的範圍上做到全覆蓋、在救助的標準上立足託底線,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在救助程序上做到困難羣眾救助有門、受助及時,在救助內容上拓展個性化、多樣化的服務,努力使困難羣眾生存有尊嚴,生計有保障,生活有盼頭,保持追求幸福生活的信心,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救助範圍

開展“救急難”工作,具體包括在本旗出現的所有需要急難救助的(含非本旗户籍常住人口)的以下類型人員:

1、已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其他專項社會救助範圍,但由於特殊原因(如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子女就學等)仍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

2、因遭遇自然災害、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意外傷害,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

3、因患各種大病、重病,在扣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困救助資金後,因個人負擔的醫療費數額較大(包括個別未繳納各類保險而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直接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

4、在本旗範圍內發現的流浪乞討人員。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城鄉家庭,經其他救助措施幫扶後,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

四、工作任務

我旗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重點實施“123”重點任務。

(一)設立一項基金

設立“救急難”公益基金,以旗委政府牽頭,動員、引導本地具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駐地企業捐贈募集資金,動員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個人捐款,同時積極爭取旗財政、上級部門為基金注入資金,爭取建立資金較為充裕的“救急難”公益基金,為開展“救急難”工作建立資金保障。基金主要用於臨時救助以及醫療救助資金不足或不到位時,解決困難羣眾急難救助。

(二)完善兩項重點制度

實施“救急難”工作,目標是託底線,救急難,因此要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明確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和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救助的職責。重點完善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在“救急難”工作中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1、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在原《烏審旗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救助範圍,注重“全覆蓋”和“救重點”的統一,既要覆蓋所有遭遇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居民家庭,又要做到對低保等困難家庭的重點救助;進一步提高救助標準,立足“託底線”,與我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重點解決羣眾基本生活燃眉之急;進一步簡化申請審批程序,注重“規範管理”與“方便快捷”統一,既要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又要突出救急救難的制度特點,縮短審批時限,增強救助實效。

2、完善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烏審旗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在救助對象範圍上覆蓋所有貧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貧居民;在就醫用藥範圍上適當放寬,用藥目錄、定點醫療機構等應與大病保險相一致,逐步取消就醫用藥限制;在救助程序上簡化結算程序,推進“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在制度銜接上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商業保險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制度合力。

(三)建立三項工作機制

——建立主動發現報告機制。以公安機關、蘇木鎮政府、嘎查村(社區)、社會組織、社工組織、志願者服務團隊等與羣眾聯繫密切的工作機構為依託,充分發揮基層公安、蘇木鎮、嘎查村(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作用,主動發現、及時救助,第一時間採取幫扶、疏導和干預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蘇木鎮開通社會救助熱線,暢通困難羣眾申請救助和有關人員報告急難情況渠道。

——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在各蘇木鎮便民服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專人負責社會救助申請受理或轉辦工作,受理工作具體分為即時辦結,限時辦理,即時辦理需要相關部門在接到救助申請後立即協同辦理,對轉辦事項加強部門配合,確保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工作目標和救助標準按新《臨時救助辦法》和《城鄉醫療救助方案》規定執行。

對急難求助資金需求大、超過規定標準的,對面臨急難問題有可能採取錯誤行為甚至極端行為的,蘇木鎮和旗縣民政部門在積極救助、及時干預的同時,要及時向政府上報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提出解決方案,明確支持條件,確保及時解決問題或採取必要工作措施,防患於未然。對於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對象,應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爭取同級黨委、政府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救急難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

——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機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培育扶持優惠政策,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創造條件,提供便利,充分發揮專業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在“救急難”方面的優勢,為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推動社會救助由單獨物質救助向物質救助、精神慰籍、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等綜合救助服務轉變。

五、實施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xx年5月—6月)

旗政府成立“救急難”工作領導小組,細化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政府主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部署“救急難”各項工作。

(二)完善制度階段(20xx年6月—7月)。

修訂完善現行《烏審旗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烏審旗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我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按照救助範圍全覆蓋、救助標準託底線、救助程序方便快捷的要求,力求使方案設計達到“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要求。

(三)籌集資金階段(20xx年6月—8月)

爭取旗政府追加“救急難”資金預算,並爭取上級部門資金投入,為“救急難”工作開展提供資金保障。同時啟動“救急難”公益基金審批報批程序,成立基金籌委會和基金委員會,開展基金設立工作,廣開渠道為基金籌措資金。

(四)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9月)

根據試點工作方案,實施救助工作。通過基層工作人員和社會工作者,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實施救助。開通社會救助熱線,在蘇木鎮政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方便困難羣眾求助。同時通過政府服務購買方式或者志願服務的方式,對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彌補物質救助的不足,真正做到“送温暖,送到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旗政府“一把手”任組長、分管副旗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救急難”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加大財力保障

根據歷年來臨時救助、城鄉醫療救助支出情況,考慮到臨時救助範圍的進一步擴大,醫療救助封頂線的進一步提高及二次救助,用藥目錄的調整放寬等情況,爭取旗財政按照全旗人口每人10元的標準安排預算,併為“救急難”基金注入啟動基金。

(三)開發設置社工崗位

積極爭取旗委政府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尤其在城鄉社區大力設置社會工作崗位,發揮社會工作者專業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社會救助、就業服務、心理疏導、婚姻家庭服務、殘疾人服務、青少年服務等社會工作服務,逐步實現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社區全覆蓋。

(四)完善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機制

加快完善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機制,最低生活保障為城鄉特困人員供養解決基本生活問題;醫療、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解決專項救助問題;臨時救助解決突發問題;社會力量幫助解決個性化突出問題。要加強部門配合,完善辦理、轉辦流程,努力形成社會救助分工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局面。

(五)加強信息共享

加強民政系統內部業務信息共享,通過家庭收入核對平台、優待撫卹、福利津貼等信息,為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和準確判斷急難情形提供依據。加強與公安、衞生、教育、住建、人社、保險等與社會救助工作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在做好為各相關部門提供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基本信息的同時,及時瞭解掌握各類專項救助和慈善救助開展情況。

(六)建立督辦制度

建立“救急難”工作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追究範圍,落實發現、報告、受理、審核、審批或轉辦等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和工作要求,對各類“救急難”事項,特別是一些影響較大或帶有苗頭性的急難事項,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因責任不落實、相互推諉、處置不及時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配合有關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試點方案 篇7

根據區委、區政府“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部署和《市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度“美麗鄉村”示範村莊創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村實際,特制定村“美麗鄉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村幅員面積1.2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積共1037.23畝,其中田796.8畝,土240.43畝,20xx年人均純收入為4675元,全村現有人均收入2800元以下貧困户95户307人。

二、貧困現狀

村以淺丘地貌為主,全村經濟來源主要為傳統種養業,基礎設施較為落後,村民增收致富缺乏門路,發展產業無技術、資金支撐,主要困難如下:一是羣眾綜合素質偏低。全村考入高等院校的少,高中畢業人員不多,國中、國小文化人員佔少數,還有相當部分為文盲。對接受宣傳、運用新政策、新技術差,觀念滯後,嚴重影響全村經濟的發展。二是自然條件差。水土流失嚴重,土質瘠薄,水源較差,農業綜合效益極低。三是基礎設施差。村級公路路況差,沒有便民路,廣播及通訊發展緩慢,嚴重地影響到農民羣眾對外聯繫與溝通,制約了各方面的發展。四是羣眾增收難。以傳統種植為主,養殖業以生豬、零星雞鴨為主,農民務工效益低,從事經商少。沒有成片,優質、高效的農業產業支撐,無村辦及民營企業,導致農民收入低,使全村仍處於貧困村之列。

三、主要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原則及方法

1、指導思想:完善基礎、配套產業、政府引導、村級組織、羣眾參與、脱貧致富。

2、工作思路:

(1)搞好項目規劃的調查,摸清羣眾的意願,解決實際問題;

(2)做好規劃項目的實施,按投資概算和技術標準完成規劃項目的建設;

(3)搞好項目的後續管理,發揮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工作原則及方法:嚴格項目規劃,組織羣眾投工投勞參與建設,捆綁使用財政扶貧資金,實行物資採購招標制和資金公示制。

四、規劃目標

通過項目的實施,實現完善該村基礎設施,調整產業結構,形成強勢有力的優勢產業,村民素質普遍提高,村容村貌明顯改觀,為貧困户解決温飽找到可持續發展之路。

一是基礎設施明顯改善。通過公路建設,解決羣眾出行、運輸難題。

二是產業結構更加優化。大力發展檸檬等經濟作物,發展林下養雞等小家禽。

三是加大技術培訓。學習新的種植、養殖技術。集聚致富資金、智力優勢。樹立自強自立意識,能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自身造血功能。

五、規劃內容

代市鎮村美麗鄉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在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能力建設、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組織保障六個方面。

(一)基礎設施(總投資91萬元,整合部門資金91萬元)

(1)村內道路硬化。硬化村內道路1.873公里。(2)新修泥結石公路400米。(3)新修便民路865米。(4)維修公路670米。

(1)村內道路硬化:

(二)勞動能力提升(總投資4.8萬元,部門整合資金4.8萬元)

計劃提供勞務培訓60人,每人補助800元,由部門整合資金解決,共計投入資金4.8萬元。

(三)人居環境(總投資481.3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247萬元,整合部門資金219.2萬元,農户自籌15.1萬元)

(1)貧困户房屋新建3户,總投資20.9萬元,其中:部門整合資金9.9萬元,農户自籌資金11萬元。

(2)貧困户房屋維修加固4户,總投資6.9萬元,,其中:部門整合資金2.8萬元,農户自籌資金4.1萬元。

(3)民房風格修葺47户,按川東民居風格對房屋進行統一風貌打造,每户2.5萬元,總投資117.5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解決47萬元,整合部門資金70.5萬元。

(4)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對村1組牌坊院子進行仿古式修葺,挖掘民俗文化,發展鄉村旅遊,該院落共計21户,預計每户使用資金8萬元,總投資168萬元,美麗鄉村資金解決1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68萬元。

(5)恢復牌坊院子石質牌坊,為充分挖掘當地民俗文化和歷史底藴,將對牌坊院子石質牌坊進行恢復,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00萬元。

(6)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經濟,每户投資1萬元,總投資68萬元,其中:整合部門資金68萬元。

(四)公共服務(總投資33.5萬元,美麗鄉村資金33.5萬元)

新建文體休閒廣場1處,面積600平方米,總投資25萬元。標準化衞生站1個,總投資5萬元。健身設施一套,總投資3.5萬元。

(五)產業發展(總投資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9.5萬元,整合部門資金46.5萬元)

規劃建成檸檬產業園1個,佔地面積20xx畝,每畝栽植55株苗木,按照6元/株補助業主,總投資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9.5萬元,整合部門資金46.5萬元。

(六)組織保障(總投資3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30萬元)

建設村兩委活動室1個,總投資30萬元。

六、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村20xx年美麗鄉村建設試點項目集中規劃於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能力建設、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組織保障六個方面,總投資70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3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391.5萬元,農户自籌15.1萬元。

村內道路建設91萬元,能力提升4.8萬元,貧困户新建房屋20.9萬元,貧困户房屋維修6.9萬元。民房風格修葺47户,總投資117.5萬元。牌坊院子仿古修葺,總投資168萬元。恢復牌坊院子石質牌坊,預計投資100萬元。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經濟,每户投資1萬元,總投資68萬元。新建文體休閒廣場1處,總投資25萬元。標準化衞生站1個,總投資5萬元。健身設施一套,總投資3.5萬元。規劃建成檸檬產業園1個,總投資66萬元。建設村兩委活動室1個,總投資30萬元。

七、項目效益預測分析

1、公路建設項目完成後,村交通條件明顯改善,可使全村1385人全部受益,全面解決村民的生產、生活、物資運輸困難問題,使農副產品交易更加快捷、方便。

2、民房風格修葺和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完成後,可有效帶動當地人氣,拉動鄉村旅遊迅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3、檸檬產業園建成後,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村產業多元化發展,形成業主+農户的良性循環。

4、通過完善文化休閒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可有效緩解羣眾辦事難等問題。

預測項目實施後兩年,基礎設施轉化為生產性項目,調動村民自力更生、改變面貌的積極性,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年人均增收達到1500元左右,基本實現項目增收目標。

八、組織實施

(一)成立領導小組,落實工作責任。

為了紮實推進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確保項目順利落實,代市鎮組建工作班子,以黨委書記謝建平同志任組長,鎮長趙小林、副鎮長吳毅同志任副組長,鎮紀委書記、黨政辦主任、財政所所長、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經濟發展辦副主任、駐村幹部等為成員的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項目領導小組,形成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駐村幹部蹲點抓的工作格局,強化對項目實施的監督與管理。

(二)強化對接,摸清情況做規劃。

由副鎮長牽頭,與幫村幹部、駐村幹部、村幹部一道,準確把握村的基本情況,吃透户情的基礎上,精心編制本村規劃,充分調動羣眾激情,組織羣眾主動參與,充分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項目順利實施,卓有成效。

(三)搞好協調配合,抓好項目實施。

1、加強村級領導班子建設,提高村黨支部、村委會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鬥力,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項目工作實施小組。

2、搞好村民自治,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項目民主理財小組,發揮幹部和代表的資金監管作用,把有限的項目資金用在刀刃上,確保規劃項目順利實施。

3、加強項目質量監管,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項目質量監督小組。

4、實施項目公示制,充分發揮理財監督的作用,讓廣大羣眾明白實施、資金運作的全過程。

(四)加強資金管理,發揮資金效益。

規劃的實施項目,必須以足夠的建設資金作保障。一是做好過細的羣眾思想政治工作,積極組織農户集資和投工投勞,發揮項目資金的最大作用;二是從村情出發,從市場效益和社會效益俱佳的優勢項目,使產業項目資金髮揮效益;三是以實實在在的工作作風贏得上級的鼓勵和支持,在基礎設施、社會發展等公益性項目方面,爭取國家無償資金的足夠投入。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的管理辦法,實行縣級報賬制,專户存儲,專户管理,同時,必須做到資金安排到項目,支出核算到項目,報賬到項目,並進行公示,在鎮、村工作活動集中點公示不少於七天,讓廣大羣眾監督項目的全過程。在使用時嚴格按照“六不準”規定,即:一是不準揮霍浪費財政試點資金;二是不準截留、擠佔、挪用、剋扣財政資金;三是不準擅自決定,優親厚友;四是不準將財政資金用於辦公費、招待費、獎金以及福利費用等;五是不準抵扣農户或集體上交的有關費用;六是不準將財政試點資金用於與豈不相符的支出。同時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加強管理。

試點方案 篇8

為深入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進一步加大試點工作的力度,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促進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經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研究,決定組織開展第二批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

一、工作原則

(一)加大試點力度。總結第一批試點企業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深化試點內涵,創新體制機制,提高試點工作水平。

(二)加強引導支持。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確定的重點領域,結合試點企業的重大技術創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導性作用,又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吸引社會創新要素向試點企業聚焦。

(三)突出示範帶動。完善標準,強化導向,加強宣傳,促進交流,引導更多企業走創新發展的道路。

二、試點範圍

國有骨幹企業、轉制科研院所、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

三、選擇資格和條件

(一)選擇資格

申請開展試點的企業應具備以下資格:

1. 中國公民或中資機構在中國境內全資設立或控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企業主營業務和技術發展重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源政策、環保政策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確定的重點方向。

3. 企業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一般應近三年連續盈利或研發費用佔銷售收入6%以上。

(二)選擇條件

根據企業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進行優選:

1. 具有企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擁有發明專利,軟件、集成電路企業近三年獲得過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近三年主持或參與制定過行業、國家或國際技術標準。

2. 具有持續創新能力。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關係。在同類企業中,研發投入佔年銷售收入比例較高。在同行業處於技術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吸引和使用。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研發費用佔當年銷售收入的5%以上。

3. 具有行業帶動性和自主品牌。主導產品市場佔有率在全國同行業(細分)位居前列。擁有省部級以上名牌產品或知名商標。新產品(新服務)或採用新工藝帶來的銷售收入佔當年全部銷售收入的20%以上。

4. 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資產負債率合理,治理結構健全,具有良好的社會誠信形象。通過質量管理等相關認證,製藥企業通過國家GMP認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專人負責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5. 具有明確的創新發展戰略和良好的企業文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重視技術創新。制定有技術創新規劃或技術創新成為企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工會組織健全,能夠正常開展活動,企業勞動關係和諧。職工技術創新活躍,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鼓勵創新的薪酬激勵和獎勵表彰制度比較健全。

 四、組織實施

(一)基本程序

企業自願申報,各地方組織初選並推薦,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審核確定第二批試點企業名單。

(二)申報方式和主要步驟

1. 請符合條件並自願參加試點的企業認真填寫《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申報書》和《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申報表》並準備有關證明材料。

2. 中央企業向國務院國資委、中央級轉制院所向科學技術部遞交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向本地方的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或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尚未建立聯合工作機構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門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四份。申報截止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

3. 請各地方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或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於20xx年9月2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材料並附推薦函(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一份)寄送到創新型企業試點受理工作組(設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薦作為試點候選的企業最多不超過5家,並給出排序。推薦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門代章。尚未建立聯合工作機構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初審和推薦工作。有關行業協會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組提出推薦意見。

受理工作聯繫人:李享,閻冬

電話:

E-mail:

通信地址:

4. 科學技術部將會同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對推薦企業組織審核和優選後發佈第二批試點企業名單。

5. 請各地方參照本通知要求推進本地區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並及時向我們報告工作進展,加強溝通和聯繫。

標籤:八篇 試點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