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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應該蓋什麼章

《勞動合同法》距今實施已近九年,要探究該法的實施成效究竟如何,還是需要從實證研究的角度出發。勞動合同蓋什麼章呢?本文是小編整理勞動合同蓋什麼章的資料,僅供參考。

勞動合同應該蓋什麼章

  勞動合同蓋什麼章

用人單位與我們籤的勞動合同應該蓋什麼章,公章還是合同章!如果蓋的是人事章,合同生效嗎?還有我看網上有説簽字也可以生效,那簽字的話是由誰來簽字呢,是人事部們,還是法人!還有我公司是在上海,他不願籤勞動合同怎麼辦,我應該找什麼相關部門,具體的地址及電話是多少,或者給我網頁信息!我們公司總是在逃避、躲避籤合同,這是為什麼呢?

最佳答案 1。 勞動者是和公司簽訂合同,一般應加蓋公司公章,人事部門是專門主管人事合同的簽訂履行的,因此加蓋人事章也應該認定為是有效的,法律規定是簽字、蓋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簽字應是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其他人經法定代表人授權也可以有效;

2。用人單位應該與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的,自第二個月起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你可以向天津市所在區政府勞動部門舉報,具體電話在網上都能查到。

4。你們公司總是在逃避、躲避籤合同,是因為他們不懂法,不簽訂書面合同公司受損失更大,該公司應該是不太規範的小公司;

  勞動合同上單位蓋什麼章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屬於內部章,需經過用人單位授權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這些印章應當有效。但該印章須經過公安機關備案,並按廠務公開的形式經過公示。

  勞動合同都應該蓋什麼章

一、勞動合同應該蓋什麼章?

勞動者是和公司簽訂合同,一般應加蓋公司公章,人事部門是專門主管人事合同的簽訂履行的,因此加蓋人事章也應該認定為是有效的,法律規定是簽字、蓋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簽字應是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其他人經法定代表人授權也可以有效;

二、蓋章後具有效力

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屬於內部章,需經過用人單位授權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這些印章應當有效。但該印章須經過公安機關備案,並按公開的形式經過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你所謂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吧。那就不一定要蓋。蓋合同章也是可以。在一些場合,特別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時候,如果證據有利於勞動者,那麼其他章被認可的機會很大。如果明顯理在勞動者,則被要求一定要公司章才承認的機會非常大。

三、簽訂合同應當合法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前提,但是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合法,那麼求職者的權益保護就會遇到困難。因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這一勞動合同主體須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如經協商一致採用書面形式等。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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