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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如何教兒童學習英語

校園1.4W

許多國小將要開設英語課。家長們關心的是:怎樣才能使孩子學好英語?教師們關注的是:應該如何教國小生學習英語?要回答這些問題,首先要了解語言習得的基本理論,並對其進行深入研究。多年來,外語教學研究人員一直都在不斷探索這樣一個問題:人們是如何掌握語言的?

淺談如何教兒童學習英語

語言習得的研究發現,人們掌握語言的過程,總是能理解的比能表達的要多。換句話説,人們所能聽懂的,永遠比能説的要多;而所能讀懂的,又比所能寫的多。我們能欣賞小説和散文,但我們自己並不一定能寫的出來。另一方面我們讀的東西越多,我們的表達能力也會越強。正如唐代詩人杜甫説的:“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為什麼我們每個人都會講母語?為什麼一箇中國的小孩子到了説英語的國家很快就學會了英語?其實無非是他們有大量接觸語言的機會。所以我們説,學習語言,接觸語言的頻度比長度更重要。想一想我們自己的孩子在學習母語的時候,不到一歲就已經能聽懂許多話了,到一歲多時,能逐漸斷斷續續地説出一點話,其原因就是,孩子有機會頻繁地接觸母語。所以,教學習兒童學習英語的時候,應儘可能地讓他們多接觸英語,而不必一開始就要求他們表達,或者非常正確的表達。這裏説的“儘可能多的接觸”,包括聽、説、讀、寫等各方面。要想讓兒童儘快地學會英語,就要儘可能多地讓他們接觸英語。無論是國小三年級開始也好,還是更早或更晚一些,關鍵是接觸語言的頻度。但是學習外語和學習母語畢竟不同。在學習外語的時候,不一定非先在口頭上説的很流利,才能接觸文字。語言習得的研究證明,學習第二語言的兒童在能説的很好之前,就可以讀得懂書面的語言。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他們讀的東西一定要與他們的生活經驗有關,而且越是與他們的生活經驗接近,就越容易懂。所以讓學生儘可能多的接觸語言時不應該考慮學生的接受能力和語言的難易程度。心理語言學家提出一個説法是“可理解的輸入(Comprehensible input)”。也就是説,只要學生能瞭解的,就可以讓他們聽,讓他們讀。而且,還可以只要求學生理解,而不必立刻要求他們用説和寫的方式來表達。因為人們發現,只要學生理解了聽到和讀到的東西,即使暫時不説不寫,也是掌握語言的過程。國際上有一種比較流行的教學方法,叫“全部動作反映法(Total Physical Response)”,就是讓學生邊聽邊做各種動作。只要學生理解教師的指令,並做出相應的反應,比如教師説摸鼻子,學生可以照教師的指令做,實際上也是在掌握語言。這種方法對兒童和初學者非常有效。

有些人認為學習外語要越少越好,要“少而精”,而且凡是書上有的就都要詳細的講,一定要學生全部掌握。其實外語學習完全可以“泛而雜”。如果人們能夠了解到在掌握語言的過程中總是理解的高於表達的,而且理解也是在掌握語言,這樣就會放心地讓孩子多見一些語言材料,無論是聽的還是讀的,而不必急於要求表達。在生活當中,尤其是大中城市中,每天都會接觸到許多英語,比如。文具、衣服、道路標誌、電器等上面,就有許多英語。如果我們能利用這些,學生們就可能輕輕鬆鬆地學到許多英語。

不過,完全依靠“可理解的輸入”還是不夠的,還需要模仿還需要有表達的練習,五、六十年代,對外語教學影響最大的是行為主義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人們掌握語言主要靠模仿。許多人相信,語言的掌握就是一個習慣形成的過程,這種觀點一直到現在都影響着外語教學的方法。比如有些教師在課堂上只組織學生進行大量的機械性語言練習,或者只是要求學生反覆背誦句型結構。學習語言的確需要模仿。關鍵的問題是如何模仿和模仿什麼。語言習得的研究證明,如果只是機械地模仿,只注意語言的形式,並不能保證學習者能在生活中真正的使用語言。比如只是要求學生注意語音、語調的準確,只要求死亡硬背句型結構,而沒有使學生真正瞭解這些句型結構所表達的含義,學生並不能在課外使用。模仿最好是模擬生活中的真實情景,注意語言結構所表達的內容,這種模仿才是有效的。換句話説,語言的活動最好和做某些事情聯繫起來,讓學生身臨其境去使用所要模仿的語言。尤其是在結對練習、小組練習的時候,讓他們根據實際的情況使用所學習的語言,學生才能把聲音和語言的意義結合起來。比如在學習顏色的時候,如果讓孩子們一邊聽顏色的詞,一邊讓他們把書上的一幅圖畫按老師説的顏色畫出來,他們對於顏色的記憶就比單純口頭説要好。另外,如果我們在學習食品時,讓孩子在小組中説出他們喜歡吃的食物,並且讓其他同學把大家説的記錄下來,他們就會注意其他同學所表達的內容,這時他們記憶的最好。所以外語教學的研究人員還提出,不僅要有“可理解的輸入”,還要有“可理解的輸出(Comprehensible output)”。

有些教師在組織小組練習或結對練習時,總是擔心學生會表達錯誤,擔心學生的語言錯誤如果沒有及時糾正,可能會影響學生掌握英語,今後會不斷地犯相同的錯誤。實際上,學生並不是僅僅能模仿所接觸到的語言。語言習得的研究證明,人們在掌握語言的過程中,並非像鸚鵡學舌那樣。只能機械的模仿重複所接觸到的語言,人們有創造語言的能力。在學習語言的時候,無論是母語還是外語,人們都會説出他們以前沒有聽到或讀到過的句子。換句話説,人都有創造,發揮的能力。按照心理語言學家的研究,人們在學習母語和外語的時候,都會説出一些不正確的句子。比如學生在學習了He is a student.之後又學習實義動詞的時候,可能會説出:He is goes to school everyday.這樣的句子。但這是人們學習語言過程中必然要經歷的一個階段。經過一定的錯誤時期,這些語言的錯誤就可能被改正了。如果我們能理解人們在學習語言的時候,必然要經歷這樣一個不斷犯錯誤的過程,我們對於學生的語言錯誤,就可能採取比較寬容的態度。不一定有錯必糾,而應該採取鼓勵的辦法,讓他們儘可能多的實踐。筆者在教學的時候,經常對學生説:The more mistakes you make,the better student you will be.(你犯的錯誤越多,你將來就越是好學生)在這裏特別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因為糾正語言的錯誤而挫傷了學生學習英語的積極性。否則教師就真正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對勇於實踐的任何嘗試,教師都應該採取鼓勵的態度。也要明確的告訴學生,錯誤是不可避免的。要在課堂上創造一種輕鬆、幽默、寬容的氣氛,讓學生們對任何人犯的語言錯誤都一笑了之。心理語言學家認為,當人們的心理壓力小的時候,他們學習語言就非常好。如果人們的心理壓力很大,甚至緊張、焦慮的時候,即使他們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在做練習,但是所學的語言卻不會進入頭腦中,而是被“過濾”掉。

另外,許多教師認為學生之所以犯語言錯誤,主要是由於不明白語法的規則。所以他們在教學時,往往傾向於詳細的講解語法規則。他們認為,只要學生明白了語法的規則,就可以講的正確、寫的正確。實際上,語言習得的研究證明,明白語法規則和能説出、寫出正確的語言是兩回事。換句話説,即使一個人非常瞭解語法規則,也不能保證不犯語法錯誤;甚至可能會把某項語法規則講的頭頭是道,而在實際使用時仍然講或寫不正確。許多教師都會有這樣的經驗,比如,我們都知道she 與he區別,但是在使用時仍然免不了會説錯。歸根到底,還是要有足夠的實踐機會。從某種程度上講,學習語言就像學開車和游泳一樣,主要靠練習,而不是靠記憶規則。另外,孩子在學習母語時,並不是先明白了語法規則,才能説出正確的語言。比如在讓小孩子做一件事情時,不可能先和他們講語法,再讓他們去做這件事。當然,學習外語,不學習語法顯然也是不行的。我們並不是反對學習語法,而是提倡讓學生在實踐中去體會語法的用法,去歸納語法的規律。同時應該明白,兒童畢竟和成年人不同,他們理解抽象語法的能力遠遠不及成人,而且他們對於語法的關注點與成年人也是不同的。當然教兒童瞭解一些簡單的語法也是必要的。特別是當他們意識到一些語法的區別時,比如為什麼複數時,有些詞要加-s或-es。可以讓他們自己歸納一下所見過的語法現象,但是不宜講的太複雜,否則反而使他們更糊塗。

另外,兒童學習外語的內容與成年人應該是不同的。他們喜歡玩,喜歡唱歌、畫畫,喜歡錶演和遊戲;他們喜歡動手操作,喜歡探究和想象,所以為兒童編寫的教材應該充分考慮到兒童的這些特點,否則他們學習起來就會感到枯燥無味,反而會降低他們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