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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區管理例會制度

職場2.31W

學區內教育教學實行統一管理。學區內管理要達到“七個統一”:教師配置統一、課程計劃統一、教學進度統一、集體備課統一、質量檢測統一、校本培訓統一、教師待遇統一。通過學區化的統一管理,發揮學區內優質學校的中心輻射作用和帶頭作用,幫助薄弱學校發展,達到教育資源的全面均衡。

學區管理例會制度

1、實施學區教育教學聯動管理機制

積極探索思考學區化的“大學校”概念,探索學區教育教學管理聯動機制,實行學區校長聯席例會制度。通過校長聯席會議,共同探討學區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以促進學區教育教學質量的整體提高,實施學區的統一管理,合理分配學區內的教育資源,做到“七個統一”。

成立學區學科中心備課組制度。由學區內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和優秀教師組成學區學科中心備課組,結合學區的實際指導學區的學科教學工作、教研工作,定期開展活動,備課及研究成果學區共享,帶動教師教學能力的整體提高,優化學區師資力量。同時,強化教研部門的指導,教研員及時對各學區進行調研和指導,使這項工作科學地開展。

建立和完善學區調研監測制度。學區定期組織對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進行調查、研究、論證,研究學區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理論、思路,制定均衡發展工作的措施和發展規劃。對學校的'辦學條件、教師水平、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等方面進行跟蹤評價,及時糾正均衡發展工作的偏差,總結經驗,指導學區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穩步推進。

2、實施管理援助,提高被幫扶學校的管理水平

實施促進學校管理的“對口幫扶”制度。優質學校的各科教研組每月對所扶薄弱學校進行一次教研指導,開展兩次集體備課活動;優質學校要利用本校的資源優勢,幫助被幫扶學校開發校本課程、開展校本培訓,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支持。

實行領導幹部學區聽評課制度。明確學校各級領導幹部的學區教學指導職責,實行以本校為主、兼顧各校的辦法,規定各級領導幹部學期聽評課的節數,同時規定到學區內其他學校聽評課的節數,按學期檢查、公佈完成情況,並納入考核管理。

3、實施教師援助,推動教師整體水平提高

實施提升教師素質的“支教結對子”制度。建立優質學校的優秀教師對幫扶學校的支教制度。每所優質學校每學年安排四位以上的優秀教師對幫扶學校進行對口幫扶,在幫扶學校每位優秀教師要收一名徒弟;上一堂示範課,指導徒弟上兩節公開課、完成一篇教學論文;每所優質學校每學期每學科至少安排一位優秀教師到幫扶學校上一堂公開示範課,開展一次公開教學活;優質學校與幫扶學校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同年級同學科的備課活動。

建立學科教學指導員制度。學區內各學科聘用優秀教師作為學科教學的指導員,指導員除正常教學工作外,安排對學區內其他同科教師進行多種形式的指導,包括聽課、導課、評課、

交流等,適當增加指導員的結構工資。

實行學區內教學公開制度。學區內各校互相公開課堂教學,學區內教師可隨時到各校聽課、參加教學活動,加強教師間的業務交流,促進教師業務素質的共同提高。

4、建立學區化科研製度。

結合新課改廣泛開展課程內容整合研究、課堂教學效率研究和教學模式創新研究,每所學校都要有科研課題,針對本校、本學區教育教學實際和學生實際,以學科改革為突破,以科研促創新,探索具有本校、本學區特色的發展途徑,增強教科研課題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發揮教科研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中的龍頭作用,努力形成“校校有課題,人人在參與”的科研局面。

5、學區內教育資源共享

學區物質教育資源共享制度。學區內各校圖書館、體育

館、實驗室、電教室,多功能教室及其他功能教室和專用教室共享,各校教學設備、儀器、圖書等實行共享;學校在每學期做好物資資源的使用計劃,對資源使用情況上報學區校長聯席會議,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學校館室對社區開放,休息日、節假日應限時對本學區學生開放。

學區課程資源共享制度。學校應依據國家課程標準,開全學科開滿課時,根據學校實際開發校本課程,所有課程學區內共享,學校間實現課程互補。課程的教材、教案、輔助資料、教具等資源學區內各校共同使用。各學校在開學前將本校課程計劃上交學區校聯會,由學區統籌安排。鼓勵學區同學科教師進行課程開發,其他教師有義務幫助完善課程、改進教學。

學區人力資源共享制度。每一所學校有為其它學校提供人力資源的義務。學區內各校實行教師的合理流動,開展教師結對子活動、教師指導員制度、教師跨校兼課等制度,實現人力資源的共享。

6、加強信息技術交流,創建網上“互動校園”

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教育信息交流,實現在更大的程度上拓展幫扶活動的範圍,做到幫扶學校之間在教育教學管理、教研活動、備課活動上資源共享,達到幫扶與交流全方位、全天候。

7、學校財務公開,定期公示,歡迎全體教師和廣大羣眾監督執行

學區管理例會制度 [篇2]

教學工作例會是加強教學管理,維護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為確保學區各國小教學工作的穩定、有序、高效開展,促進教學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及時解決教學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性質

學區教學工作例會是由主管教學工作的學區中心校領導主持,教導處召集的定期討論研究教學工作的會議。

學區教學工作例會每學期召開至少二次,遇到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教學活動或其他活動,可臨時加開。與會人員為各學校校長及教導處正副主任、科研主任、中心教研組成員,必要時請各相關科室負責人蔘加。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和任務

(一) 傳達上級文件、指示,討論研究貫徹文件精神或措施;

(二) 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三) 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四) 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五) 交流信息,溝通聯合校各國中間的關係,解決各國中之間協調問題。

三、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一) 會議由基地校校長或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主持。教導處做好會務工作,並做好會議記錄,同時負責將形成的決議整理成文,轉發給聯合校各國中,並監督實施。

(二) 一般由各校教導處將議題(文件或事項)送達基地校教導處,基地校整理好議題,向基地校校長或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彙報,確定議題,並將議題提前通知與會各學校。

(三) 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東城街道上莊聯國小區

二○一○年九月五日

學區管理例會制度 [篇3]

一、大學區校長例會每月召開一次,由大學區負責人主持,必要時可隨時組織召開。建立“會議記錄簿”,每次會議指定專人作會議記錄。

二、大學區校長例會參加人員:大學區校長及相關人員,必要時邀請上級有關領導列席會議。

三、每次例會須議題明確、準時開會、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嚴控時間、講求實效。

四、凡屬大學區內重大問題,均須會議充分討論,集體決定。會議決定的事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變動,應提交下次會議或隨時召集有關人員再行研究。

五、與會人員應本着對工作認真負責的精神,積極發言,獻計獻策。對於有分歧意見的重大問題,應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由會議主持者在廣泛聽取意見、全面分析利弊的基礎上作出決斷。力求會而有議、議而有決、決而有行。

六、會議決定的問題,須明確主辦學校和協助學校,有關人員要按照分工和會議提出的要求如期完成。如確有困難不能完成的,要在下次會議上向與會者説明原因,並提出今後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時間。

七、開會期間不會客、不外出,不辦與會議無關的其他事情,要集中精力研究工作。

八、嚴肅會議紀律,嚴格要求自己,不準散佈會議的分歧意見。

九、本次會議除研究與安排下一步工作外,要交流和檢查上一次會議決議的貫徹、執行與進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