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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體育考核制度

職場2.14W

為保證學校體育工作的正常開展,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根據國務院批准發佈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辦法。

國小體育考核制度

學校,貫徹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方針。學校體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增強學生體質,使學生掌握體育基本知識,培養學生體育運動能力和習慣,提高學生運動技術水平,為國家培養體育後備人才,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增強組織紀律性,培養學生勇敢、頑強的進取精神。學校體育工作應當面向全體學生,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體育鍛煉與安全衞生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強身健體活動,重視繼承和發揚民族傳統體育,注意汲取外國學校體育的有益經驗,積極開展體育科學研究工作。

一. 組織機構和管理

學校在編制部門核定的機構總數內,可設立相應的體育機構,根據需要配備兼職體育管理人員。實行統一領導,分類實施,分級管理。學校體育工作應當作為考核學校工作的一項基本內容。

二. 體育課制度

學校應當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實施體育教學活動。學校各年級必須開設體育課。體育教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教委頒發的體育教學大綱。體育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教材的要求,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徵和所在地區地理、氣候條件。

學校要保證體育課課時,嚴格按照教學計劃要求組織實施,不得隨意停課學校都應認真實施《國小生體育合格標準》、《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

三. 課外體育活動

開展課外體育活動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生動活潑學校每天應當安排課間操,每週安排三次課外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體育活動的時間(含體育課)。班主任、體育教師要負責組織學校除安排有體育課、勞動課的當天外,每天應當組織學生開展各種課外體育活動。學校應當在學生中認真推行《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達標活動和等級運動員制度。學校可根據條件有計劃地組織學生運足、野營和舉辦夏(冬)令營等多種形式的體育活動。

四. 課餘體育訓練和競賽

學校應當積極開展課餘體育訓練,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業餘訓練和競賽,設立小籃球傳統體育項目代表隊。根據我校情況,發揮優勢,突出重點,辦好培養體育後備人材和傳統體育項目結合本校特點有計劃的加強運動隊訓練,提高運動技術水平學校體育競賽貫徹小型多樣、單項分散、基層為主、勤儉節約的原則。體育競賽要形成制度,每年舉行一次運動會,同時,學校一定要安排好參加比賽學生的文化課學習。

五. 體育教師

體育教師應當熱愛學校體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養,掌握體育教育的理論和教學方法,按照國家教委頒佈的教學計劃中體育課數所佔比例及開展課餘體育活動的需要配齊體育教師;既要重視和加強體育教師的師德教育,培養良好的職業首先加強責任感,提高思想和業務素質,又要切實解決好體育教師的待遇問題,在專業職務聘任、工資待遇等方面應當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對待。國小體育教師的工作服裝可根據學校情況每人每年一套運動服、一雙運動鞋或三年兩套運動服、三雙鞋,服裝和鞋以中等檔次為宜。兼職教師也應按課時數比例,發給相應的工作服裝。體育教師組織課間操(早操),課外體育活動和課餘訓練,體育競賽等應當納入基本工作量。

學校對妊娠、產後的女體育教師,應當依照《女職工勞動保障規定》給予相應的照顧,對年滿55週歲的男性體育教師和年滿50週歲的女性體育教師,應給予相應的照顧。

六. 場地、器材、設備和經費

將學校體育經費納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經費預算內,同時根據需要與可能核定專項經費,統籌解決體育場地器材設施。從專項經費中撥出一定數額支持學校體育工作的開展。學校體育經費,要按照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體委、省衞生廳《關於學校體育衞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學校體育場地、器材設備要按《國小體育場地、器材設備配備目錄》的規定進行規劃、設計。學校要有計劃地逐步按規定要求予以配齊,新建或改建體育場地,要納入學校基建計劃,器材調配納入學校教學儀器供應計學校自力更生,就地取材自制體育器材,因地制宜修建運動場地,並要制定管理維修制度,專人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加強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理,按照規定和要求,做好資產的登記、上報工作。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破壞學校體育場地、器材設施。鼓勵各種社會力量以及個人自願捐資支持學校體育工作。

七. 獎勵與處罰

對在學校體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學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令其限期改正,並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

(一) 不按規定開設或者隨意停止體育課的;

(二) 未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含體育課的);

(三) 在體育競賽中違反紀律、弄虛作假的,對違反本辦法,侵佔、破壞學校體育場地、器材、設備的單位或者個人,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復場地、賠償或者維修器材、設備。

國小體育考核制度 [篇2]

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中國小生《體育合格標準》的精神,以《體育教學大綱》和教材的具體要求為依據,制定學校體育課成績考核制度。

一、在體育教學工作計劃和教學進度計劃和單元教學計劃中,考核項目要安排合理,體現出全面考查學生的.原則,使學生做好充分的精神和體力上的準備。

1、考核項目的選擇,測試時間要合理。力爭在學生的心理和體力最佳期進行測試。

2、技術較強的技能技巧項目,必須在學生充分學、煉,教師認真教學、輔導的基礎上進行測試;發展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較為突出的項目,必須在堅持經常性鍛鍊,認真完成常年和課後作業的基礎上進行測試。

3、嚴格執行《體育教學大綱》規定的考核辦法和評分標準,進一步強化體育課成績考核的嚴肅性和規範化。

二、體育課成績考核的方法要靈活多樣,注重實效性。

1、發展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的項目,一般採應用專門性的考核方法。

2、運動技能、技巧項目,一般採用隨時和專門性相結合的考核方法。

3、常規要求的項目,一般採用常年考核的方法。

4、《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的測試項目,不能同體育課中進行,部分項目可採用與體育課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一般利用體活時間進行考核。

三、體育課成績考核工作,要努力做到:體育課與體活相結合;體育課與常規活動相結合;體育課與《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結合;規定性考核與常年考核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