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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考試大綱

“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科目包括房地產交易信息蒐集、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簽訂、房屋實地查看、房地產交易合同代擬、房地產交易資金結算、房屋查驗和交接六個部分的內容。具體的考試大綱如下:

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

測查應試人員蒐集房地產交易信息、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實地查看房屋、代擬房地產交易合同、結算房地產交易資金、查驗和交接房屋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房地產交易信息蒐集

1.依法運用不同方式、方法,多渠道搜尋房源信息(擬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的基本狀況、權利人及其聯繫方式、報價等),並對其進行整理、分類和共享;熟練使用記錄房源信息的常用表格。

2.依法運用不同方式、方法,多渠道搜尋客源信息(意向購買或者租賃房屋的用途、區位、價位、户型、面積、建成年份或者新舊程度等,客户及其聯繫方式,資金預算等),並對其進行整理、分類和共享;熟練使用記錄客源信息的常用表格。

3.依法運用不同方式、方法,多渠道搜尋房地產價格信息(房地產買賣價格、租賃價格等),並對其進行整理、分析和應用;熟練使用記錄房地產價格信息的常用表格。

  二、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簽訂

1.根據房地產經紀業務類型,選擇相應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出售經紀服務合同、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房屋承購經紀服務合同、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等);向委託人説明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的相關內容。

2.做好籤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的準備工作,包括需要書面告知的事項,查看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的權屬證明和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洽談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完成標準、服務收費標準及支付時間等。

3.按照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的簽署要求(簽名、蓋章等),與委託人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避免合同簽訂中的常見錯誤,預防房地產經紀業務糾紛。

4.按照房地產廣告發布的規定和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或者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依法通過經營場所、網站、報紙等不同渠道發佈房源信息、客源信息或者房地產廣告等。

  三、房屋實地查看

1.實地查看擬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簡稱實地看房)的區位狀況(坐落、樓層、朝向、交通條件、周圍環境和景觀、外部配套設施等)、實物狀況(面積、户型、層高、房屋類型、設施設備、裝飾裝修、隔聲、通風、採光、新舊程度等)和物業服務狀況;熟練使用實地看房的常用工具和表格、表單等。

2.根據實地看房情況和委託人提供的房地產權益狀況(房屋所有權情況、土地使用權情況、用益物權設立情況、擔保物權設立情況、租賃或者佔用情況等)信息,編制房屋狀況説明書,並交委託人確認或者認可。

3.制定帶領客户實地看房的.方案,包括看房時間、路線和順序等;按照預定方案帶領客户實地看房,向客户介紹房屋狀況,回答客户在看房過程中提出的問題;根據房屋實際狀況,核對房屋狀況説明書;熟練使用帶領客户實地看房的常用表格、表單等。

  四、房地產交易合同代擬

1.向當事人説明存量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協助買賣當事人洽談、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向當事人提醒有關合同風險及注意事項。

2.向買受人説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協助買賣當事人洽談、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向買受人提醒有關合同風險及注意事項。

3.向當事人説明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協助租賃當事人洽談、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向當事人提醒有關合同風險及注意事項。

4.根據房地產交易合同網上籤約和備案的相關規定,協助當事人辦理存量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的網上籤約和備案手續。

  五、房地產交易資金結算

1.向委託人或者交易當事人説明房地產買賣、租賃涉及錢款的種類(定金、價款、押金、租金等)、性質及有關規定;根據不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與分期付款、自有資金支付與貸款支付、現金支付與轉賬支付等)的特點及交易當事人情況,提供付款方式諮詢和建議。

2.向委託人或者交易當事人説明交易資金交割方式,包括交易當事人自行交割和通過第三方(房地產經紀機構、交易保證機構、政府部門或者有關單位等)在銀行開立的客户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户劃轉。根據不同交易資金交割方式的特點(安全性、便捷性、經濟性等),提供交易資金交割方式諮詢和建議。

3.根據對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監管的規定,按照交易資金存儲和劃轉程序(簽訂相關合同、開立客户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户、存入或者轉入交易資金、確認交易資金劃轉條件、交易資金支付方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簽字和蓋章劃轉交易資金、開具發票或者收據等),協助交易當事人結算交易資金。

  六、房屋查驗和交接

1.根據存量房查驗和交接的操作要點及注意事項,按照存量房買賣合同或者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核對、查驗房屋狀況;協助當事人辦理房屋及附屬傢俱、家電等交接和簽收手續。

2.根據商品房查驗和交接的操作要點及注意事項,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等,核對、查驗商品房的面積、設施設備、裝飾裝修、建築質量等狀況;協助當事人辦理房屋交接和簽收手續。

3.根據房屋使用環節的税費種類(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費、物業服務費、車位費等)、交納主體、收取標準和房地產交易合同約定,協助當事人計算和結清房屋使用環節的税費。

4.根據相關規定和要求,全程做好房地產經紀業務記錄,依法妥善保存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地產交易合同、房屋狀況説明書、房地產經紀業務記錄、業務交接單據、原始憑證等與房地產經紀業務有關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