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職務 > 納税籌劃師

納税信用如何補評和複評

納税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正逐步成為廣大納税人的“名片”之一。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納税信用如何補評和複評,歡迎閲讀

納税信用如何補評和複評

  政策依據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税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明確納税信用補評和複評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6號)

《江西省國家税務局 江西省地方税務局關於做好2016年度納税信用補評和複評工作的通知》(贛國税發【2017】54號)

  1補評

《納税信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納税信用評價週期為一個納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不參加本期的評價:

1、納入納税信用管理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

2、本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

3、因涉嫌税收違法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

4、被審計、財政部門依法查出税收違法行為,税務機關正在依法處理,尚未辦結的

5、已申請税務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尚未結案的

6、其他不應參加本期評價的情形

納税人因上述第三、四、五項所列情形解除,或對當期未予評價有異議的,可填寫《納税信用補評申請表》,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補充納税信用評價。

  特別提醒

《納税信用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為:已辦理税務登記(含“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臨時登記),從事生產、經營並適用查賬徵收的獨立核算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夥企業。

查賬徵收是指企業所得税徵收方式為查賬徵收,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夥企業的個人所得税徵收方式為查賬徵收。

所以,非獨立核算、企業所得税或個人所得税核定徵收的納税人,目前是不納入納税信用管理的。您單位如果查詢到沒有2016年度的信用評價結果,可以先確認一下是否是因非獨立核算或核定徵收而不在評價範圍內。

主管税務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評工作,並向納税人反饋納税信用評價信息或提供評價結果的自我查詢服務。

  2複評

納税人對納税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納税信用評價結果確定的當年內,填寫《納税信用複評申請表》,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複評。

主管税務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評工作,並向納税人反饋納税信用評價信息或提供評價結果的自我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