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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服務業發票

導讀:什麼是服務業發票?服務業發票是納税人在提供有關服務業應税勞務時開具的發票。納税人受託銷售貨物,按實銷額進行結算並收取手續費的業務,應按照5%的税率交納營業税,並開具服務業發票。

什麼是服務業發票

服務業發票,是納税人在提供有關服務業應税勞務時開具的發票。如果您從事的是税法中規定的代理、代銷業,那麼應當屬於營業税“服務業”的徵税範圍,請向主管地税機關申領服務業發票。納税人受託銷售貨物,按實銷額進行結算並收取手續費的業務,應按照5%的税率交納營業税,並開具服務業發票。

  【申請條件】

服務發票需要到主管税務機關做行政許可,税務機關批准後才能購買發票。一般需要一份經營情況説明(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月營業收入,申請發票種類及數量),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公章財務章印模,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有代理人的,需要法人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還有一些表需要填所以要帶着公章,從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給予批覆,申請機打服務業發票的需要購買税控裝置,拿着税務機關的批覆去購機,申請定額發票的不用購買税控裝置。

  服務業營業税是多少

服務業,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本税目的徵税範圍主要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服務業的營業税税率為5%。

  營業税計算

營業税應交税額的計算公式如下:應交税額=經營收入×適用税率

  會計處理

按規定應交的營業税,通過“營業税金及附加”和“應交税費——應交營業税”賬户核算。

  【娛樂業營業税的特別處理】

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枱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網吧、遊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娛樂場所為顧客提供的飲食服務及其他各種服務也按照娛樂業徵税。

娛樂業執行5%~20%的幅度税率,具體適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在税法規定的幅度內決定。但規定從2001年5月1日起,對夜總會、歌廳、舞廳、射擊、狩獵、跑馬、遊戲、高爾夫球等娛樂行為一律按20%的税率徵收營業税。

所以財務人員在進行會計核算時要善於分析經濟業務的實質,準確劃分税目。這將直接影響企業税收負擔。例如,利用管理的房屋直接經營一家網吧和把房屋出租後由另一家企業去經營網吧就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經營酒吧,屬於娛樂業;而後者則是出租房屋,屬於服務業。

  【酒店餐飲企業營業税的特別處理】

(1)兼營不同税目的應税行為

根據税法規定,酒店餐飲企業兼營不同税目應税行為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税目的營業額,然後按各自的適用税率計算應納税額;未分別核算的,將從高適用税率計算應納税額。

(2)混合銷售行為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税勞務又涉及貨物的,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徵收營業税;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税勞務,應當徵收營業税。

以上所述的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上述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併兼營應税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

納税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於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税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

(3)兼營應税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税勞務行為

納税人兼營應税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税勞務行為的,應分別核算應税勞務的營業額與貨物或非應税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其應税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税勞務一併徵收增值税,不徵收營業税。

納税人兼營的應税勞務是否應當一併徵收增值税,由國家税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納税人兼營免税、減税項目的,應當單獨核算免税、減税項目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營業額的,不得免税、減税。

(4)營業税與增值税徵税範圍的劃分

營業税與增值税都是流轉税,營業税主要對各種勞務徵收,同時對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也徵收營業税。增值税主要對各種貨物徵收,同時對加工、修理修配業務也徵收增值税。兩個税種性質相同,各自徵收領域不同,理論上是可以劃分清楚的。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些具體區別的問題,對此,國家做了一些具體規定。其中,涉及旅店、飲食、旅遊等業務,根據混合銷售規定的處理原則,比較容易確定徵税範圍。如飲食行業,在提供飲食的同時,附帶也提供香煙等貨物,就應按飲食業徵收營業税。另外一種經營形式是飲食業自制食品,即可對內又可對外銷售貨物的兼營情況。如某飯店在大門口設一獨立核算的櫃枱,既對店內的顧客提供自制食品(如月餅、生日蛋糕、快餐等),又對外銷售,這種情況屬於兼營行為。在劃分混合銷售或是兼營行為時都要嚴格區分兩者的概念,才能正確劃分營業税與增值税的徵税範圍。

在其他服務業中,情況也比較複雜。例如某酒店開設的照相館在照結婚紀念照的同時,附帶也提供鏡框、相冊等貨物,此種混合銷售行為就應按其他服務業徵收營業税。這是因為這項銷售業務是以提供勞務為主,同時附帶銷售貨物,這種情況下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徵收營業税。

營業税改徵增值税的試點地區提供的服務業發票 營業税改徵增值税的試點地區在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不包括鐵路運輸)、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鑑證諮詢服務的,從試點日期開始提供相應的增值税專用發票。

標籤:發票 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