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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性公共衞生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突發性公共衞生應急預案(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性公共衞生應急預案(通用5篇)

  突發性公共衞生應急預案1

  一、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嚴重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在本社區範圍內突發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處置。

  三、實施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應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同時,設立專項資金和監測資金,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工作,確保有效開展工作。

(二)統一指揮,機構落實

社區內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社區黨支部書記任組長,社區主任、衞生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三)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突發事件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原則,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社區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在社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調查、及時救治、及時控制”的要求,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

(四)科學防治,依法處置

各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的要求,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手段,科學、依法、有效地開展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

  四、各部門職責

居委會: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設立專項資金和監測資金,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工作;督促各部門落實各項處置措施,並進行督查;組織人員,調派車輛,認真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社區警務室和安全辦公室:在指揮部統一部署下,實施對坐車人員和物質的交通檢疫、物品查驗和消毒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做好疫區的交通運輸管理;打擊利用突發事件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現場控制、疫區封鎖和事件發生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衞工作;協助實施對傳染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事件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

社區服務中心:做好家禽家畜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強與衞生院的溝通,開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加強農藥管理,指導和加強廣大農民的衞生知識宣傳和普及工作;清理整頓劇毒鼠藥市場,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應急處置措施

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後,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並在社區應急辦統一指揮下,落實有關控制措施,全面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一)嚴格執行重大緊急信息限時報送制度。

1.在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後,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街道和衞生服務中心;並續報有關情況及處置工作措施。

2.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村委會、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衞生情況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衞生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和個人。

(二)嚴格控制傳染源、截斷傳播途徑。加強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與應急接種和預防服藥工作;做好疫源地消毒和個人防護,預防交叉感染。

(三)明確中毒原因,封存可疑物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現場採樣、調查,分析中毒原因;查明突發食物中毒發生的經過、發病人員和死亡情況,對已擴散的中毒源進行追蹤,依法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

(四)組織醫療救治、減少事件損失。加強對醫療救治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指揮衞生院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的隔離和治療,做好病人的搶救和轉運工作。

(五)加強衞生監督執法、確保措施落實。強化衞生監督執法,加大對疫情報告、傳染源管理、密切接觸者隔離、疫源地和醫院消毒,以及學校衞生、公共場所、飲食衞生的監督執法力度。

(六)做好衞生宣傳、消除社會恐慌。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健康教育和衞生宣傳,提高羣眾的防病意識,消除社會恐慌情緒。

(七)規範情況報告、保證信息暢通。全面收集應急處置工作信息,及時向各級政府和區衞生行政部門報告疫情處置進展情況,確保信息報告及時、準確、真實。

  突發性公共衞生應急預案2

為了及時處理和迅速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和《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技術處理總則》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職責

(一)縣級衞生監督機構

1、總結、統計分析本地食物中毒發生情況,上報市級衞生監督機構和同級衞生行政部門,並提出相應預防、控制措施。

2、對轄區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二)各級醫療機構

醫療衞生機構應當對因食物中毒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必須接診治療,並書寫詳細完整的病例記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例記錄的複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指定的醫療機構。

  二、食物中毒事件調查和控制的準備

(二)食物中毒事件組織準備

縣衞生行政部門應做好法定報告人的食物中毒報告管理和培訓工作,制訂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後的應急方案,落實人員責任制和緊急事件值班制度。縣衞生行政部門應指定有相應技術和能力的實驗室做好隨時接收和檢驗中毒樣品的準備。各有關衞生、醫療機構應制定食物中毒報告和搶救、處理制度,保證突發食物中毒事件調查和控制所需要的人員、交通、通訊、調查和採樣設備的基本需要。

(二)食物中毒事件現場調查常備用品準備

表1食物中毒現場調查常備用品

種類主要物品

採樣工具

注射器、肛拭子、消毒棉籤、消毒紗布、調匙、勺子、鑷子、剪刀、屠工用刀、酒精燈、標號用品、75酒精、其他消毒滅菌器具等

樣品容器滅菌塑料袋、廣口瓶、滅菌試管、滅菌糞便盒、樣品冷藏設備等

防護用品工作衣或隔離衣、口罩、白帽子、手套、靴子等

調查用表食物中毒個案調查登記表、調查結果彙總表、衞生監督文書等

檢驗設備毒物快速分析設備、深部温度計等

取證工具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等

參考資料各種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食品衞生相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有關專業技術參考資料等

食物中毒現場調查常備用品應指定一個科室負責配備保管,並保持用品齊全,需要消毒用品由檢驗室負責消毒,每週消毒一次。檢驗室應常備毒物檢驗試劑,配製好的試劑應單獨存放,國家法定長假和重大活動開始前,微生物檢驗室應準備充足樣品保存液和培養基。

(三)食物中毒事件搶救物品準備

各級醫療單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催吐、洗胃、導瀉設備和特殊治療藥品,並不斷補充更××,用於食物中毒事件搶救和治療。

  三、報告登記

(一)報告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縣衞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縣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當及時填寫《食物中毒報告登記表》,並報告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衞生行政部門。縣衞生行政部門對發生管轄範圍內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的,當於6小時內報告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

2、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於6小時內上報衞生部,並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

3中毒事故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者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於6小時內上報衞生部,並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政府衞生行政部門;

4、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縣衞生行政部門接到跨轄區的食物中毒事故報告,應通知有關轄區衞生行政部門,並同時向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登記

接報後,根據《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要求,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處理報告登記表》,記錄中毒事故有關內容:

1、發生單位及地址

2、發病時間、中毒人數、死亡人數

3、可疑中毒食品及進食時間、進食人數

4、病人中毒表現、就診或所處地點、救治措施及病人情況

  四、組織開展現場調查

(一)食物中毒現場調查處理工作的基本任務和要求

1、儘快查明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經過:

確定食物中毒的病例。

查明導致中毒的食品。

確定食物中毒致病因素(病原)

查明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致病因素來源及其污染、殘存或增殖原因)。

2、提出和採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協助醫療機構對中毒病人進行救治。

4、收集對違法者實施處罰的證據。

5、提出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措施和建議。

6、積累食物中毒資料,為改善食品衞生管理提供依據。

(二)調查前的準備

縣衞生行政部門在接到食物中毒的報告後,應立即着手在2小時內組成調查處理小組,攜帶表1所列的調查物品趕赴現場。調查處理小組應由有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由食品衞生監督人員、檢驗人員和流行病學醫師組成。調查人員應分頭對病人和中毒現場進行調查。

(三)現場衞生學、流行病學調查

調查內容包括:對病人、同餐進食者的調查;對可疑食品加工現場的衞生學調查;採樣進行現場快速檢驗和實驗室檢查;根據初步調查結果提出可能的發生經過及防止中毒擴散的控制措施等。

對上述內容的調查應進行必要的分組和分工,各方面調查應儘可能同時進行,必要時組成現場領導小組,分別就病人搶救、現場調查、後勤保障等方面進行協調指揮。

1、對病人和進食者的調查

調查人員在協助搶救病人的同時,應向病人詳細瞭解有關發病經過;重點觀察與詢問患者的自覺症狀、精神狀態、臨牀表現以及嘔吐、排泄物的性狀;登記發病時間、可疑餐次(無可疑餐次應調查發病前72小時或之前的進餐食譜情況)的進餐時間、可疑中毒食品及食用量等,並將調查結果認真登記在《食物中毒個案調查登記表》中。調查完畢後請被調查者在個案調查登記表上簽字認可。

對病人的調查應注意以下環節:

對疑難中毒事故的調查應對有關可疑食物列表分別進行詢問調查,調查時注意調查和分析發病者與未發病者的進食食物的差別。

應十分重視首發病例,並詳細記錄發病前的症狀、發病的日期和具體時間。儘可能調查到所發生的全部病例以及與該起事件有關人員(廚師、原料處理人員和食品採購人員等)的發病情況。如發病人數較多,可先隨機選擇部分人員進行調查。

選擇最瞭解事件情況的有關人員(包括病人),詳細瞭解有關食物的來源、加工方法、加工過程(包括使用的原料和配料、調料、食品容器)、存放條件和食用方法、進食人員及食用量等情況。

通過調查綜合提出以下信息:(1)發病人數。(2)可疑餐次的同餐進食人數及去向。(3)共同進食的食品。(4)臨牀表現及共同點。(5)用藥情況和治療效果。(6)需要進一步採取搶救的控制措施。

調查時應注意瞭解是否存在食物之外的其他可能與發病有關的因素,以排除或確定非食源性疾病。對可疑刑事中毒案件要將情況通報給當地公安部門。

2、對可疑食品的加工過程調查

向食品加工製作場所的主管人員或企業負責人詳細瞭解可疑食物加工、製作的流程,將可疑食物各加工操作環節繪製成操作流程圖,註明各環節加工製作人員的姓名,分析並標出可能存在或產生某種危害的加工操作環節。

對可疑食品加工製作過程進行初步檢查,重點檢查食品原(配)料及其來源,加工方法是否殺滅或消除可能的致病因素,加工過程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的交叉污染,是否有不適當的貯存(例如:非滅菌食品在室温存放超過4小時),以及剩餘食品是否重××加熱後食用等內容。

瞭解廚師和其他參與食品加工製作人員的健康狀況,以排除或發現食物被食品加工人員所攜帶的病原污染的可能性。

請加工製作人員回憶可疑食物的加工製作方法,必要時通過觀察其實際加工製作的情況或食品加工時間——温度的實際測定結果,對可疑食品加工製作環節進行危害分析。

按可疑食品原料來源和加工製作環節,選擇並採集食品原(配)料、食品加工設備和工(容)具等樣品進行檢驗。

對現場調查過程中發現的食品污染和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記錄,必要時進行照相、錄像。

3、採集樣品

現場調查人員應盡一切努力完成對中毒發生現場可疑中毒食品的樣品採集工作,根據具體情況採集病人排泄物、血液等樣本。食物中毒檢驗樣品及採樣方法見表2。

表2食物中毒檢驗樣品及採樣方法

樣品種類採樣數量採樣方法

糞便2ml(g)置樣品容器內

嘔吐物50—200g置樣品容器內

血液不少於3ml靜脈無菌採樣

尿液30-50ml取清潔中段尿

固體食品200—500g切取一部分置樣品容器內

液體食品200—500g搖勻後置樣品容器內

其他樣品根據檢驗需要視情況採集可能含有毒物的樣品

樣品採集時應注意以下環節:

採樣的品種

一般按病人出現的臨牀症狀和檢驗目的選擇樣品種類。樣本一般包括病人的嘔吐物、血液、尿液、大便、剩餘的食品、食品容器和加工用具表面塗抹等,可能條件下還應採集廚師和直接接觸食品人員的手拭、肛拭等。

採樣可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進行,如:對腹瀉病人要注意採集糞便和肛拭;對發熱病人注意採集血液樣品;對懷疑化學性食物中毒應採集血液和尿液;無剩餘可疑食品時應採集相關容器、用具、抹布等塗抹樣品。

採樣方法樣品應按照無菌採樣方法採集。備檢樣品應置冰箱內保存(温度通常控制在4℃左右);採樣時應註明樣品名稱、來源、建議檢驗項目等。

採樣人數

對一起發病規模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一般採集10—20名具有典型症狀的病人的檢驗樣品,同時應採集部分具有相同進食史但未發病者的同類樣品作為對照。

4、調查情況的初步分析

病例確定通過現場核實的發病情況和進食情況分析,提出確定病例的標準,按確定的病例標準對現已發現或報告的可疑病例進行鑑別。

病例確定標準可參考以下方面:(1)計算病人出現的各種臨牀症狀與體徵的頻率,確定病人的突出症狀與伴隨症狀。(2)按臨牀發病情況,確定病人中毒的輕重。(3)按是否有醫師診斷確定病例是否為臨牀診斷病例。

對尚未報告或就診的病例進一步進行登記調查。

對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學分析(1)按病例發病繪製發病流行曲線,分析病例發病時間的分佈特點及聯繫,確定可能的致病因素。(2)繪製病例發病場所或地點分佈圖,分析病例發病地區分佈特點及其聯繫,確定可能的發病場所或地點。

分析事件可能的發生原因

根據確定的病例標準和病例流行病學分佈的特點,應提出是否是同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意見,並就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可疑中毒食品及其來源、中毒原因,進食可疑中毒食品的時間、地點等提出假設,以指導搶救病人和進一步開展的調查及中毒控制工作。

(四)中毒的控制和處理

對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應儘早採取控制和預防措施

縣衞生監督機構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報告後,應當採取下列措施:

1、組織衞生機構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2、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3、組織調查小組進行現場衞生學和流行病學調查,填寫《食物中毒個案調查登記表》和《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表》,撰寫調查報告,並按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縣衞生監督機構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可以採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擴散,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縣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食品衞生監督程序》的有關規定對食物中毒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工作應當由衞生行政部門2名以上衞生監督員依法進行。

  五、技術處理

(一)及時報告當地衞生行政部門。

(二)對病人採取緊急處理

1、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採取病人血液、尿液、吐瀉物標本,以備送檢。迅速排毒處理,包括催吐、洗胃和導瀉。對症治療和特殊治療。

2、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保護現場、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食品。採取剩餘可疑中毒食品,以備檢驗。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3、根據不同的中毒食品,對中毒場所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六、食物中毒診斷依據

(一)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時間內均食用過某種共同的可疑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發病。停止使用該種食品後,發病很快停止。

(二)同起食物中毒病人的臨牀表現基本相似。

(三)潛伏期一般較短,病程以致病病原的種類和中毒個體差異而不同。

(四)一般無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傳染。

(五)從中毒食品和中毒病人的生物樣品中檢出能引起與中毒臨牀表現一致病原。

(六)未取得足夠的實驗室診斷時,可判定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時可由3名副主任醫師以上的食品衞生專家進行評定。

  七、實驗室檢驗

(一)送檢樣品應在適宜的保存温度和條件下,以最短的時間送檢實驗室檢驗。不能及時送樣的應在現場對樣品進行冷藏。

(二)檢驗項目的選擇根據本起中毒病人臨牀和流行病學資料分析,儘快推斷致病因素的性質和中毒原因,確定檢驗項目。

(三)實驗室在收到中毒樣品後應在最短的時間內開始檢驗,並儘快出具檢驗報告。當估計到實驗室條件不足,應果斷地請求有條件的部門予以支持。

(四)必要時對可疑中毒樣品進行動物毒性實驗,現場應急情況下可採用簡易動物毒性試驗。

  八、綜合分析和善後處理

(一)對食物中毒事件調查過程中收集的臨牀資料,流行病學資料,可疑食品加工製作情況調查資料和實驗室檢驗資料應及時進行彙總分析,並按有關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判定依據和原則做出綜合判定。

(二)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中毒食品和肇事單位做出相應處理。

(三)根據中毒原因和致病因素對中毒場所及有關食品加工環境、物品提出消毒和善後處理意見。

食物中毒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後,及時填報《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表》,並撰寫食物中毒調查專題總結報告,存檔備查並按規定報告有關部門。專題總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食物中毒發生經過(中毒食品、致病因素及中毒原因)、臨牀和流行病學特點、治療和病人預後情況、分析和結論、控制和預防控制的建議以及參加調查人員等。

  突發性公共衞生應急預案3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佈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絡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範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後,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範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採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繫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衞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信息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為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採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並隨時向領導班子彙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症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衞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症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置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後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並經校長批准後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局部隔離,部分區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繫,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持。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後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衞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繫,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信息。負責起草出台的各種文件。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信息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衞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衞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並採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羣防羣控,協助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衞生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衞生措施的落實工作,並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衞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羣、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突發性公共衞生應急預案4

為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2、協調並配合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

4、根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報請區教育局、衞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5、根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並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協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察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服從並配合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教育局、衞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八)衞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彙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衞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於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並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1、出現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出現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縣教育局、衞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於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羣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的集體受傷事件等,應在第一時間運送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衞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後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信息的審核、發佈。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發佈,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並請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意傳播、發佈關於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5、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衞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配合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並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教師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技術和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學生管理部門、保衞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參加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衞生室的醫療設施、設備、藥品、器材、衞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瞭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繫電話。為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並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温。為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置並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羣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户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衞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衞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複雜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儘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要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須向學校及縣教育局請假登記,並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症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衞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衞生運動,對校園內各個建築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

(五)做好衞生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正面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師生正確認識、對待和防範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證社會的穩定。向校內所有教職工、學生髮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知識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範的有關科學知識。

  五、技術和物資保障

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定專門科室,積極採購儲備防護用品、有關器材、消毒和預防藥品,保證防治工作中的物資供應。各有關科室應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確保開展突發事件調查、控制和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衞生防護等物質條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突發性公共衞生應急預案5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建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主要負責對本單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指揮與協調、應急隊伍建設和培訓、突發事件及時上報等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的各類衞生安全衞生組織、制度。

2、實行場所內的各級崗位責任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3、嚴格落實本單位定期督導檢查的考核制。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報告範圍:

(1)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衞生標準所致的虛脱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衞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處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等;

(5)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

(6)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7)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8)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等。

  四、應急措施:

(1)單位負責人或衞生負責人等事故報告責任人,應立即並向所在的XXX和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按照政府和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立即停止經營活動。

(2)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妥善處理現場,防止事故繼發,確保不擴大危害範圍和不繼續惡化環境,並保護好現場。

(3)積極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現場調查、處理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4)按照衞生要求及時做好環境、公共物品、水質、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消毒工作,以及其他應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