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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例會獎懲制度

職場3.04W

為了加強校學生社團各部門之間的聯繫,促進各項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開展,推動校學生社團的系統化、正規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 由各社團社長主持召開,參與人員為社團全體成員。 會議內容如下:

社團例會獎懲制度

1.傳達學校上級組織的各項精神和佈置的工作,學習相關文件;

2. 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佈置下一階段的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彙報;

3.安排各項工作和活動,並就當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動進行討論; 二。

1.學生社團例會全體會議由社團社長主持,參加人員為全體社團人員。會議每三週召開一次,具體內容根據情況確定。

3.部門會議由校學生社團各部社長主持,參加人員為所涉及的各個部門的幹事。部門會議由部長定期召開,具體時間、地點、內容根據情況確定。

二、對於校學生社團碰到的問題,在例會上羣策羣力,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來共同商量解決,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會議應指定專人在會後做專門研究,在下次例會提出討論。

三、例會前,例會負責人負責安排好會場的各項準備工作。出席例會者,應準時出席例會,不得提前離會。

四、不出席例會者,應事先按照《校學生社團請假制度》請假,若

無特殊情況,在事後請假視為無效,以曠會處理。

五、開會期間出席者應遵守會議紀律,禁止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六、各種例會性質均使用下列條款:

1.無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辦公室將做通報批評;

2.無故缺席兩次者,取消社團社員資格。;

3.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由辦公室通報全會,經核實勸其離職;

4.無故遲到五分鐘以上者,作無故缺席一次處理;

七,例會形成的意見在會後應及時去執行,無故延後執行者或不執行者,按制度進行處理。

八、對違反上述條例者,由副社長負責記錄,社長負責監督。

注: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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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例會獎懲制度 [篇2]

校園電視台獎懲及評優制度 校園電視台年度評先條例:

1、校園電視台每學期進行一次“優秀工作者”、“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工作。

2、評選活動由副台長組織,各部部長參與。

3、參評人員由各部部長推薦,詳細的評先人員計劃見每期的相關通知。

4、參評人員條件:沒有任何違紀處分;工作積極,在電視台內各項工作、活動中成績顯著;工作熱情高,對本職工作兢兢業業,盡職盡責。

校園電視台違紀處分條例:

1、 本條例違紀處分形式設警告、記過和開除三種。按人員所犯錯誤程度給予不同處罰。

2、 不認真遵守學校所制定的學生管理規定,對於經常性違犯者,視情節予記過或開除處分。

3、按時參加校園電視台例會及各部門一般會議,有事不到者提前向負責人請假,有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在第二日向組長説明,無故不到者給予警告處分。

4、 無特殊情況,不準帶非站內人員進入校園電視台、播音室,違者給予警告處分。

5、 站內物品如攝像機、照像機、書籍、磁帶、光盤等無特殊情

況不得外借,因私用物品造成工作障礙者給予警告處分。

6、 各部成員要各盡其責,積極配合、協調性地開展工作,不准許玩忽職守,不負責任者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

7、校園電視台台長、各部部長違紀者從重處理。

8、 警告兩次按記過一次處理,記過兩次按開除處理。

9、 以上各環節如有輕視者,給其學生幹部記過處分。

南京幼兒高等師範.女子中等專業學校 校園電視台

社團例會獎懲制度 [篇3]

為完善社聯規章制度,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傳達、開展,提升會議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 社團會議

會議由社聯主席(可由主席團成員代理)主持,社聯主席團成員、辦公室主任、評議部部長、項目調研部部長及各協會負責人蔘加。會議紀錄由辦公室統一負責,會議現場紀律監督由評議部、項目調研部統一負責。具體規定如下:

1、會議每兩週召開一次,時間地點為週一中午12:00在學術報告廳2002C召開。

2、會議採取點到制,12:00準時點到 ,例會時,如無法到場,應向社聯主席團請假,並填寫請假條。從請假當天起,15天內不補假條視為曠會。

3、處罰制度:曠會一次或請假兩次或遲到早退三次,取消其競選“優秀會長”稱號的`權利;曠會兩次或請假三次或遲到早退四次,取消其協會競選“優秀社團”稱號的權利;違例情節嚴重者,取消其會長資格。

4、開會過程中,不得大聲喧譁、玩手機(手機調為震動或關機)、交頭接耳。 會後將留出部分討論時間,現場解答社團負責人的意見、建議、所需社團協調的工作。

5、社團所需表格應與會前或會後提出。 社團如需出宣傳海報,應於申請後每週一中午交予社聯宣傳部。當週未開

社團例會的請於前一週社聯值班時間交到值班室。

6、社聯將派出人員於每週日到週四晚上7:00到8:30在4101教室值班,便於解決社團問題。

二、社聯會議

會議由社聯主席主持(可由主席團成員代理)主持,社聯主席團成員、辦公室主任、評議部部長、項目調研部部長及社聯全體成員參加。具體規定如下:

1、社聯每兩週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全體會議於週一中午12:00在學術報告廳2002C召開。各部門每週召開一次部門會議,各部門每月寫一次工作總結

2、對社聯全體會議遲到、曠會等的處罰原則:曠會兩次或請假三次或遲到早退四次,取消其院級幹部資格。請假10天內不補假條視為曠會。

3、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玩手機(手機調為震動或關機)、交頭接耳。

4、會議時 ,主席(主席團)佈置近期工作計劃,提出近期工作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做現階段簡單總結,彙報近期的工作情況,並提出近期的工作要求。

5、會議記錄由辦公室統一負責,會議現場紀律監督由評議部、項目調研部統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