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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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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為規範醫院人員招聘錄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員聘用程序

員工招聘、錄用程序

用人部門提出用人申請-----由業務院長(代兵偉)和行政院長(唐忠平)審核,其中業務院長負責臨牀各科室(放射科,檢驗科,超聲科,藥劑科,門診部,中醫康復,婦科門診和住院部,手術室,外一科,外二科,中醫科,輸液室,內科),行政院長負責後勤部(保安,保潔,司機,食堂所有人員),收費室,市場部,導醫組,審核後,由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簽字確認,再交由院辦統一開始招聘工作,七樓所有成員包括院辦,醫務科,醫保科,財務部,企劃部,護理部,後勤部,均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直接管理招聘。

三、人員需求計劃

1、每年1月根據醫院發展戰略及職位體系的設定由辦公室編制該年度人員需求計劃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各部門、

科室根據工作和發展的需要以及人員流動產生空缺崗位需增補人員的應及時向辦公

室提交人員增補申請附表。辦公室彙總經醫院領導批准後報總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具體的招聘工作。

3、辦公室應根據醫院發展動態及時並有針對性的做好人力儲備工作。

四、面試與評價

1、辦公室會同用人部門組織面試面試小組必須由3名人員組成。

2、面試時必須查驗相關有效證件原件並留存複印件。

3、面試小組應將面試情況記錄在“面試評價表”中。

4、應聘臨牀或醫技崗位的.人員若不能在我院進行執業註冊的一律不得錄用。

五、錄用程序

1、根據面試評價結果確定錄用的由辦公室填寫《錄用審批表》中的有關內容。

2、用人部門會籤意見。

3、提交院領導、公司領導審批。

4、在七個工作日內由辦公室對錄用人員進行信息反饋。

六、人員報到

1、新員工一律到辦公室報到。填寫《人事報到表》並按《人員上崗通知單》規定的內容到各科室辦理有關手續。

2、 由辦公室人事主管帶領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分配工作。

3、 新員工試用期1到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轉正按院《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各類社會保險。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七、附則

1、辦公室將應聘資料分類歸入人才數據庫中貯備待用。

2、人員面試結果應存檔備查。

3、本制度由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2

為探索我院管理和醫療技術人才隊伍的建設,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促進我院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則:

招聘員工本着以需錄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審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執業資格。

2、品學兼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及工作技能。

4、統招大、中專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

5、具備聘任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請

根據用人需求情況,由科室負責人寫出書面申請交到綜合辦,徵求相關科室意見。

2、調查、審批

人事部門根據醫院核定的專業技術結構比例及崗位職位數進行調查和評估,對確實需要增加人員的,報院領導同意後實施。

3、招聘

1)、醫院需要招聘的崗位,在院領導同意後進入招聘程序,可採取網站、報刊、院內推薦等多種形式實施。

2)、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證、職稱證等各種證件)進行審查、分析、分類,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後由人事部門通知面試和進行業務考核。

3)、應聘合格人員名單報院領導同意後,通知上崗,體檢合格者可簽訂試用期合同。

4、聘用

1)、試用期合格後,由醫院與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醫院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院長、副院長由董事會招聘,與董事長簽訂聘任合同。

3)、中層管理人員的聘用

a中層管理人員包括職能管理部門和業務科室主任, 由院長聘任,分別實行①競爭聘任②推選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種形式,聘前均實行民主推薦、評議、擇優聘任。

b科室護士長,由院長聘任,聘前由總護士長推薦、評議,擇優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進,對醫院管理和經營管理起到決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帶動醫院技術水平、提升醫院知名度的特殊技術人才,以優惠的待遇聘用。

四、醫院培訓

1、崗前培訓:由人事部門和各職能部門統一安排進行崗前培訓工作。

2、在崗培訓:雙方自願,以上級職稱帶下級職稱或高年資帶低年資,並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和預期目標。

3、外出半年以上進修和短期專業培訓:

1)實行自願的原則,能留得住的前提,以當地人員為主。

2)明確雙方能夠接受的條件,如培訓費用、工資及其它待遇、學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簽訂具有法定約束力的進修培訓協議。

五、強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崗位考核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和專家、學科帶頭人率先垂範,全院職工自覺拋棄不利於新單位的`“過去”,儘快進入新的角色,為醫院吶喊,為醫院做事。

2、醫院高層管理者重視和採取多種教育、培訓措施,把全院職工凝聚到為提高醫院兩個效益上來,充分發揮團隊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對不利於團結、和諧、工作、離心離德的話不説,事不做。堅決反對小派別、鬧意氣泄私風、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風;認真執行員工道德規範。

4、綜合辦、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並實施做好各類受聘人員的繼續教育考核、登記管理工作,並建立受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及業績檔案。

1)、對職能部門負責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協調能力、工作效率、敬業精神和管理職責履行情況。

2)、對臨牀醫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業務開展情況、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能力、醫德醫風、醫療安全、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等內容。

3)、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與評價。

4)、職能部門無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工勤人員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與評價。

六、解聘、辭聘制度

一是人力資源管理首先是穩定員工隊伍;二是開發人力資源這個財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潛力的發揮;四是重視對人的培養。人才資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勵機制,對工作質量、工作態度較差但又不夠解聘條件的人員,先行誡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經院長批准,院方有權予以解聘。

受聘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院方予以誡勉、免職、緩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院紀院規者;

2、以權謀私或損公肥私等行為,損害醫院利益者;

3、拉幫結派,鬧不團結,影響惡劣者;

4、在工作中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雖構不成政紀處分的問題或錯誤,但多次給予告誡、警示和勸誡,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觀原因,給醫院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者;

6、收受病人紅包或藥品回扣者;

7、本人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者;

8、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3

醫院優質服務全員培訓工作自10月份開頭,為了有效有序的開展各項工作,協作醫院開展優質服務,成立醫院優質服務科室管理員隊伍,規範各項工作內容,確保各項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實,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科室優質服務管理員組成。由醫院內訓師和由科室內訓師擔當,因工作調動科室空缺由科室提出報醫院審批。

二、負責幫助本科室優質服務工作制定、組織和實施。

三、分批上報參與培訓學員名單到黨辦,提前三天發邀請函通知學員,落實本科室的員工參與優質服務培訓。

四、負責本科室服務承諾展現板工作的落實,監督參與培訓後的員工承諾上牆,加強展現板的維護,以及員工在工作的實施等。

五、在科室優質服務工作中要主動帶頭,公佈承諾,主動與科主任、護長溝通,爭取科室的大力支持。

六、做好科室優質服務資料的收集和統計,樂觀組織本科室參與優質服務模範集體和服務標兵的評比。

七、本制度為試行,需逐步完善規範。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4

為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員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杜杆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依據《醫院工作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後各科室人員應迅速就位,各司其職,不準聚集聊天或打電話聊天,不準披頭散髮、化濃粧、塗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員除外)、不準擅自離崗、脱崗、串崗、大聲喧譁、談笑風生、看與醫療或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刊、看電視、聽收音機、打遊戲機、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時間會客,更不準在診室、導診台、倉庫、藥房、藥庫、收費處會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違者當事人雙方各罰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領導簽字為證。無故漏打一次罰款10元。

2、病事假兩天以內(包括兩天)扣發假內工資,3—7天扣發假內工資及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0%,曠工兩天扣發當月工資的50%,兩天以上者給與辭退。

3、遲到、早退、脱崗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10分鐘以上每次罰款10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響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補休,到月底未補休完的按每小時3元的加班費計算。

注:凡加班者必須由相關科室賣力人具名承認,不然無效。

三、診療制度及制度效勞標準

(一)、診療制度

1、要樹立法治觀念,加強法律認識。

2、嚴格按照醫療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院內感染制度及無菌操作原則。

3、事情中發現題目及時向上級彙報,逐級上報,及時解決。

4、各科室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5、建立健全醫療文書管理制度。病歷、處方書寫要規範,完成各種操作後當事人必須簽字。及時向有關科室、醫生、領導反應患者的意見。

6、加強醫療安全認識及醫護法律法規的研究。

(二)、制度服務標準

1、全程導診制:為患者進行正確引導,協助患者進行掛號、交費、檢查、取藥等,指導患者管理各種診療手續,提高就診效力,降低患者的時間和精神成本。

2、首問賣力制:患者向醫院隨便事情人員諮詢時,都要耐

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詢問,直至患者得到滿意答覆。

3、診療保密制:醫護人員要嚴格保守患者的診療祕密,實行一醫一患一室的就診模式。尊重患者的隱私。

4、知情選擇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醫務人員要向患者進行詳細的解釋,徵得同意前方可進行非凡操作。

5、診後隨訪制:定期對患者進行回訪,瞭解病癒情況,對其進行病癒指導。提高治癒率及病癒速度。

四、請銷假制度

員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科室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離開。請病、事假一天以上,須經科室負責人及院長簽字批准後,方可離開。所有請假條必須統一交辦公室備案。不得打電話、帶口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五、會議制度

1、院例會

每週一次,定於每週五下午,各科室負責人蔘加。總結上週工作,同時佈置下週工作。

2、全院職工會

每月一次,定於每月第一週的週一下午,全院職工參加。總結上月工作,同時佈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經濟基本任務為x萬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x元),完成基礎任務數,發給員工基本工資,超額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醫院得80%;全院員工得20%),參與分配待年終進行核算,人員以算進不算出的辦法,即12月份在工作崗位者,可以參與分配提成,年初參與上班,但年終未在單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參與人員以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提成(效益工資),提成以次年10月前計算髮放。所有醫務人員試用期滿後,按各科室的收入情況進行提成。

七、科室負責人獎懲制度

所有科室賣力人每季度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隨時調整,考評成績突出者,年關賜與一定的獎勵。

八、休假制度

1、日常休假

所有醫務人員每人每月在出勤滿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兩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節假日休假

按照國家所規定的節日休假11天。詳細休法:(清明節1天、五一節1天、端五節1天、中秋節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春節留守值班人員每人發放人民幣200元,節後補休3天。每人每個假日均應在本月內輪番休完,不得攢在一起休。沒休的人員,按本人日工資金額乘天數補給工資。其它法定假日,如醫院事情需要加班者,每天發放加班費50元。

3、其它休假

(1)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對方亡故、子女亡故)三天。另根據路程遠近適當給予路程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2)產假:員工產假為30天,休假期間發給500元的生活補貼費,不享受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

(3)哺乳假:女員工哺乳期間內上班,每天有一小時哺乳時間(至嬰兒一週歲),視同出勤,可與主管領導商議將哺乳時間定為固定地推遲上班或提前下班。

九、聘用、解聘、辭職制度

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如需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十、收費優惠制度

本院職工及後勤人員家屬在本院醫治時,可享受一定的優惠待遇,醫治費優惠5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凡屬本院職工親屬來我院就診,手術費、醫治費優惠2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但必須由xxx具名前方能生效,其他人員具名一律無效。

十一、獎懲制度

醫院制定獎懲制度的目的:

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局部

1、對事情中成績突出,積極開展新業務,在臨牀實踐中受到病人表彰的(收到錦旗或表彰信)給與獎勵50~200元。

2、搶救病人積極主動,獲得成功的主要成員獎勵100~200元。

3、避免醫療事故或嚴峻差錯發生的主要成員(上報事情經過),情況屬實的獎勵50~200元。

4、凡介紹病人來我院治療,經查實情況屬實者,給與獎勵50~200元。

5、凡在醫院改革創新中提出書面合理建議並採納實施,確有成效者,獎勵100~200元。

6、及時發現和制止事故苗子和嚴重差錯可給予50-100元獎勵。

7、合理化建議經採納並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對醫院扶植有突出貢獻,年關賜與一定金額的紅包獎勵。

(二)、處罰局部

1、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當月曠工累計兩天及兩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外,還要扣發當月工資的30%。

2、凡以醫謀私,私自給親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療,未經辦公室同意者,除照價賠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並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3、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紅包。經查實除退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並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現金者,除了罰收取現金外,給當事人10倍的罰款,並扣發當月的獎金。

5、工作人員不得私自賣藥和劃價。發現後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於5~10倍罰款,並扣發當月獎金。

6、凡有意來醫院看病就診的病人,介紹其去他處看病或檢查並拿提成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並在全院大會上做檢查,情節嚴重的辭退。

7、收費人員因事情馬虎,缺乏責任心,收費、劃價、結算出現嚴峻差錯,視不同情節扣罰責任人50—100元。如漏收費用、誤收假鈔,按損失的金額全額賠償。

8、不管什麼原因與病人發生爭吵,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9、不愛護醫院公共財富,造成裝備、物資、儀器、東西缺少或者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各科室、部門的設備、物資、材料不得私自外借,違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1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工作時間着裝不整、化濃粧、披頭散髮,未到下班時間提前脱工作服者。

2、工作時間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員或值班人員將飯盒帶入診室吃飯者。

3、操作時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時間大聲喧譁、嘻笑、打鬧者。

4、值班下班未打掃衞生、空調未關、紫外線燈未關、門未鎖好者。

5、未經科室負責人同意私自調班未造成後果者。

6、交代班藥品、東西交代不清,未作交代記錄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2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未造成後果者。

2、醫療器械、備用物品丟失,由當班人員按價賠償後,罰款20元。

3、通知參加院及科室內活動或研究,無故不來、不請假者。

4、治療、處置時間接聽電話,發信息、戴聽MP3者。

5、工作時間脱崗、串崗、聚崗,看非業務雜誌、玩遊戲者。

6、收支手術室未換鞋者。手術期間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5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未造成後果、病人投訴者。

2、溝通不到位,與病人及家屬發生爭吵者。

3、巡視不及時,造成藥物外滲或針頭脱落未及時發現者。

4、無菌包過期,未發現者。

5、術跋文錄與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對制度不嚴或違反無菌操作規程,未造成後果者。

7、門診、病房醫生、護理人員,藥房、收費人員,以及報賬人員違反新型鄉村協作醫療有關政策規定而造成醫院被罰的款,按10%扣發有關人員的工資。

以下情況除從工資(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該由個人承擔的經濟損失後,予以解聘:

1、病人投訴,造成後果者。

2、散佈謠言,損害醫院聲譽或影響醫院形象者。

3、發生醫療糾紛,給病人提供資料者。

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工作中拉幫結夥,造成科室人員不團結者。

5、打鬥鬥毆,甚至捲進來其他社會人員參與,影響、干擾醫院的正常事情秩序和醫院正常管理。

6、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造成後果者。

7、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造成後果者。

8、違反無菌操作規程及查對制度,造成後果者。

9、事情中不服從安排、調動和批示或無理取鬧,影響正常事情者。本規定從宣佈之日起執行。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5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範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第二條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衞生,規定如下內容: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公共設施、水電設備和各種傢俱。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醫院配備其它公共資源。特別是在使用空調時要有節約意識,不得浪費。

(三)宿舍內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並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醫院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四)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後,不得妨礙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凡出現上述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100元,兩次罰款500元。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三條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第四條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第五條宿舍內配備設施(如空調、桌子、椅子、門窗、牀鋪等)醫院以完好狀態交與住宿人員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情況,酌情由使用者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第六條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來訪,必須在門衞值班室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第七條1-2樓之間防盜門早晨與晚間開鎖門由二、三樓人員負責安排。特殊情況可由值班人員臨時開啟。

第八條為有效執行本制度,醫院特安排專人對宿舍進行管理,住宿人員需服從管理。

第九條住宿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醫院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6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範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二、宿舍內的清潔工作由寢室長安排輪流打掃,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

三、住宿人員每晚11點必須回寢室休息(醫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當晚不能回寢室的,必須向科室負責人請假,並向寢室長報告去向(寢室長不在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四、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入住。

五、宿舍內不得參與涉及黃、賭、毒等活動,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插線板要遠離棉織物等易燃品,人離開時要拔掉電器插頭;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特室內通風。

七、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出門時關好門窗(房內無人時要將門反鎖)。

八、宿舍涉及原有設備設施的'正常維修經寢室長報告宿舍管理員後,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非正常維修費用由住宿人員負責。

九、自覺交納應分攤的水電氣等項費用,積極支持寢室長的工作。

十、員工離職時,應於離職3日內向院辦申報退宿,結清應分攤的費用並交還鑰匙後方可遷離,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十一、醫院保衞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獎罰分明、合理流動的用工用人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定編及崗位設定

第三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總體經營目標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員規模和人力資源需求規劃,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會同各部門科學合理地劃分企業組織職務,明確職務間的相互關係,建立清晰的職務層次和順序。

第五條編制崗位説明書,明確每個崗位的工作性質、任務、權限、責任大小以及任職條件。

第四章崗位聘用原則

第六條堅持任人唯賢、優化組合結構。

第七條公司調配方案與個人業務專長和意願相結合。

第八條實行自上而下的逐級聘用制,並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第九條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過員工勞動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員任免

第十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和財務總監組成;公司中級管理人員由各部門部長、經理、主任和部門副部長、副經理、副主任組成。

第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任免通過聘用制實現,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

2、董事會祕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

3、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免。

第十三條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任免。

第十四條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項,均須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晉升和降職

第十五條公司建立正常職務升遷機制,由人力資源部提出備選方案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後實施。

第十六條對成績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晉升職位,特殊情況可破格晉升。

第十七條對業績不良者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可以降職使用,特殊情況可連降幾級。

第十八條職位升遷由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經總經理審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條當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晉升或降職請求,人力資源部受理後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高級經理會議審批。

第二十條員工職位升遷後,其工資福利待遇應進行相應調整,特殊情況報總經理批准後可保持不變。

第七章崗位調換

第二十一條為了做到人盡其才,公司允許員工在公司崗位間調動。

第二十二條員工主動提出崗位調換時,可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調動申請書,經新舊崗位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項,當事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公司提出人事調動命令時,徵求員工個人和新舊崗位部門負責人意見後,人力資源部正式行文調動,當事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所有崗位變動,其部門負責人均須對員工原崗位的工作進行考核、鑑定,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試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條公司所有員工均應實行試用制,須簽訂試用勞動合同或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新員工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需延長試用期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六條試用員工部門負責人對其試用期工作績效進行考核,提出提前結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見,並填寫試用考核單,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二十七條員工由試用轉入正式聘用,須簽定正式勞動合同或由人力資源部發出通知。

第二十八條根據員工崗位、職務等原因,可協商決定員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別為1年、2年、3年。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x年的,如員工提出,可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員工和公司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員工在試用、正式期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聘

第三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對有關員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業務、技術水平等原因,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不能完成崗位任務;

3、因違反國家和公司法律規章制度;

4、因公司部門工作變化,部門提出撤崗;

5、公司因經營業務和經營範圍調整、變化;

6、受聘人因脱產進修、長期外借,難以履行崗位責任;

7、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達十五天;

8、因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勞動合同趨於屆滿;

10、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合適崗位工作要求且不觸犯國家有關法規的事宜。

第三十一條解聘可由員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須於離職前1個月提出。

第三十二條公司無正當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進行補償。

第三十三條員工解聘後,公司將不再負擔員工的任何非公司職責範圍內的費用。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8

第一條對專業技術人中的培養應立足於本院,對一些本院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解決。

第二條人事處審核資格(身份證、畢業證書、執業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確定試聘期限、崗位職責、經濟待遇等。

第三條醫務處(護理部)或所在科室對其業務考核並複核其資格。

第四條考核合格者,各職能科室交院部簽署意見同意錄用。

第五條體檢。

第六條按專業進行崗前培訓。

第七條試聘期一般不得低於三個月,試聘期過後,相關職能部門應對試聘人員的業務能力做出書面的評定,由分管院長遞交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正式聘用事宜。

第八條同意正式聘用後,由人事與應聘人員簽訂相應的聘用合同。

第九條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執業醫師》等有關規定,報當地衞生局審批或備案。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9

一、全院實行:“院長負責制、全員聘任制、落聘待崗制、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工資浮動制”的內部管理機制。

二、科主任、護士長聘用制度:

㈠各科主任、護士長於每年12月初寫出個人本年度工作述職報告,在醫院組織的全體科主任、護士長會議上做彙報,並將個人述職報告上交院辦公室。

㈡醫院每年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到職工中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通過民主測評打分、徵求職工意見建議、考試等方式對科主任、護士長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並公示。

㈢院長每3年根據每年科主任、護士長的.考核結果和平時的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工作成效等對科主任、護士長進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職務實行全院範圍競聘上崗制(詳見醫院“中層幹部及後備人才競聘上崗制度”)。

三、職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對全院職工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長和各科主任、護士長根據考核等次和平時的工作表現、技術水平、工作成績等每兩年進行聘用一次。無科室聘用的人員待崗,自行在院內外聯繫接收單位。

四、重點崗位人員聘用制度:

藥械科、總務科、財務科等有關崗位的人員醫院每年底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藥械科主任、庫房保管、各藥房小組長原則上每兩年輪崗一次。

五、各科主任、護士長及全院職工的崗位聘用工作具體由院辦公室牽頭,醫務科、護理部協作組織有關人員實施。

醫院員工招聘與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槓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健康服務。依據衞生部《醫院工作制度和醫院工作人員職責》,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醫院醫療、護理、醫技、行政、後勤各科室及個人。

第三條本制度的解釋與實施由院辦負責。

第四條本制度中相關內容的執行方法:

(1)職能科室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調查核實;

(2)科室自查,缺陷上報;

(3)羣眾來信採訪反映缺陷,調查核實;

(4)院外各職能部門、上級領導監督檢查,發現缺陷,歸口轉報。

第五條凡發生涉及本制度規定的問題,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書面自查意見及處理建議上報院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制度與本制度有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七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獎則

獎勵對象:各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為主(如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成績特別突出者,由醫院積極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單位推薦,爭取更高獎勵;對受獎人的事蹟在全院大會上宣佈或張榜公佈;並將有關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晉職、晉升考核聘用依據。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獎勵金額:50―1000元。

獎勵範圍:

第八條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複雜事件,並能及時採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

第九條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在扶貧、助殘等各項醫療衞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在改善服務或管理方面獻計獻策且被採納,效果突出的。

第十條積極研究、推廣新技術、新項目,為單位創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及重大搶救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服從命令、忠於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

第十二條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者。

第十三條在各種意外事件發生時,愛護國家財產,見義勇為,保護了公共財產和羣眾利益,避免或減輕了損失者。

第十四條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為政為醫清廉,敢於同違紀失職行為作鬥爭,維護了醫院利益,成績顯著者。

第十五條敢於管理,善於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和兩個文明方面成績突出者。

第十六條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於抵制歪風邪氣,避免了較大資金流失者。

第十七條在後勤服務上認真、熱情,及時為臨牀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者。

第十八條獲得市級、區級或鄉鎮一級表彰獎勵者。

第十九條社會滿意度超過95%的科室或個人。

第二十條凡在正式報刊、雜誌發表論文的,區級獎勵50元,市級獎勵150元,省級獎勵300元,國家級獎勵500元。

第二十一條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關心維護醫院和病人利益,敢於舉報行業不正之風和損害集體利益者。

第二十三條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於助人,甘於奉獻,深受羣眾讚揚的;或由於醫德醫風好,技術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揚信、感謝信、錦旗、牌匾等,或拒收紅包的科室或個人,每次獎勵50元。

第三章醫德醫風罰則

第二十四條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完成應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務;或詆譭他人、抬高自己;或給集體、同事不搭台、不補台,甚至拆台;或挑撥離間,影響團結和工作,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視情節輕重,扣發500―1000元,且2年內不得有評優、晉升資格。

第二十五條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上報、知情不報或故意隱瞞的,扣發責任人300元,造成後果自行負責。

第二十六條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發生冷、硬、頂、推、拖,扣發當事人50元,並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給予很好解決而使病人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投訴的,每投訴一次,扣發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條科室社會滿意度在85%以下的,扣發100元。滿意度在75%以下的扣發300元。

第二十九條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物品,除責令如數退還外,按收受紅包金額或物品價值的3倍處罰,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如對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須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負責人與當事人一道適時退回;對無法謝絕的錢物要及時報告並上交院部,由院部處理。

第三十條向病人或其親屬暗示,索要錢物,除如數退還外,按索要錢、物(折款)5倍罰款,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發生兩次及其以上者,除罰款、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外,降聘技術職務一年。

第三十一條醫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藥品商、器械商等宴請、遊樂,經查實,扣發當事人300元,扣發科室1000元;在基建、維修、引進設備、物資器械、藥品採購等業務往來活動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類似回扣的,均視為受賄行為,除追繳非法所得外,給予回扣金額5―10倍的處罰及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未經醫院同意,藥劑科、藥庫不能擅自新進藥品;不準私自在臨牀中進行藥品、醫療器材等臨牀驗證。違者,扣發科室負責人200元,扣發當事人500元;從中獲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同時根據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十三條工作人員不佩證上崗或在崗不按規定着裝;窗口工作人員未掛牌或掛牌與在崗人員名字不吻合,扣發當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條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檢查報告的,扣發當事人100元,視其情節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如從中收受錢物者,除如數退還錢物外,扣發500元,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工作人員搭車開藥,搭車檢查,除如數補交費用外,扣發當事人200元。非醫學需要,利用b超等檢查,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鑑定的,扣發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條無故拖延診療時間,未按預約時間紿病人作檢查,出報告(機器故障或停電除外),扣發當事人100元。病人對門診的服務態度或質量不滿意,造成影響者,扣發當事人100元。不經醫院同意擅自停門診,發生一次扣發當事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