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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保險代理人考試要點: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的區別

信用保險:是保險人根據權利人的要求擔保義務人(被保證人)信用的保險。

2016保險代理人考試要點: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的區別

保證保險:是義務人(被保證人)根據權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險人向權利人擔保義務人自己信用的保險。

  信用保險與保證保險的區別

1.信用保險是填寫保險單來承保的,其保險單同其他財產險保險單並無大的差別,同樣規定責任範圍、責任免除、保險金額(責任限額)、保險費、損失賠償等條款;而保證保險是出立保證書來承保的,該保證書的內容通常很簡單,只規定擔保事宜。

2.信用保險的被保險人是權利人,承保的是被保證人(義務人)的信用風險,除保險人外,保險合同中只涉及到權利人和義務人兩方;保證保險是義務人應權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的信用風險,義務人是被保證人,由保險公司出立保證書擔保,保險公司在此是保證人,保險公司為降低風險往往要求義務人提供反擔保,這樣,除保險公司外,保證保險中還涉及到義務人、反擔保人和權利人三方。

3.在信用保險中,被保險人交納保費是為了把可能因義務人不履行義務而使自己受到損失的風險轉嫁給保險人,保險人必須把保費的大部分或全部用於賠款(甚至虧損),保險人賠償後雖然可以向責任方追償,但成功率很低;在保證保險中,保險人出立的保證書,履約的全部義務還是由義務人自己承擔,並未發生風險轉移,保險人收取的保費只是憑其信用資格而得到的一種擔保費,風險仍由義務人承擔,在義務人沒有能力承擔的情況下才由保險人代為履行義務,因此,經營保證保險對保險人來説,風險是相當小的。

  信用保證保險的基本特徵

(1)信用保證保險承保的是一種信用風險。

(2)信用保證保險只是對權利人的擔保。

(3)保險人經營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只收取擔保費而無盈利。

  國內信用保險的含義與種類

(1)國內信用保險的含義

國內信用保險:亦稱商業信用保險,它是指在商業活動中,一方當事人為了避免另一方當事人的信用風險,而作為權利人要求保險人將另一方當事人作為被保證人並承擔由於被保證人的信用風險而使權利人遭受商業利益損失的保險。

(2)國內信用保險的種類

1.賒銷保險:是為國內商業貿易(批發)中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行為提供信用擔保的一種信用保險業務。在這種業務中,投保人是製造商或供應商,保險人承保的是買方(即義務人)的信用風險,目的在於保證被保險人(即權利人)能按期收回賒銷貨款,保障商業貿易的順利進行。

2.貸款信用保險:是保險人對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進行擔保並承保其信用風險的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的概念、特徵與類型

(1)出口信用保險的概念

出口信用保險:是承保出口商在經營出口業務的過程中因進口商方面的商業風險或進口國方面的政治風險而遭受損失的一種特殊的保險。

(2)出口信用保險的特徵

出口信用保險與其他以實物作為保險標的財產險相比,有如下主要區別:

1.經營目的不同。2.經營方針不同。3.經營機構不同。4.費率釐訂的不同。5.投保人的不同。6.適用範圍的不同。

(3)出口信用保險的類型

1.根據保險的期限不同,出口信用保險分為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和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

2.根據保險責任起訖時間不同,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可分為出運前的保險和出運後的保險。

此外,根據承保方式不同,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可以分為綜合承保和選擇承保;根據承保的風險不同,出口信用保險可以分為商業風險保險和政治風險保險等。

  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

(1)保險責任。出口信用保險承保的風險有商業風險和政治風險兩種。

1.商業風險是指買方付款信用方面的風險,又稱買方風險。

2.政治風險是指與被保險人進行貿易的買方所在國或第三國發生內部政治、經濟狀況的變化而導致買賣雙方都無法控制的收匯風險,又稱國家風險。

(2)責任免除。在出口信用保險中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的項目通常有以下 6項:被保險人違約或違法導致買方拒付貨款所致的`損失;匯率變動的損失;在貨物交付時,已經或通常能夠由貨物運輸保險或其他保險承保的損失;發貨前,買方未能獲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有關的許可而導致不能收貨付款的損失;買方違約在先情況下被保險人堅持發貨所致的損失;買賣合同規定的付款幣制違反國家外匯規定的損失。

  出口信用保險的責任限額

(1)保單的最高賠償限額。

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保單以一年為限,保單的最高賠償限額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在12個月內所累計承擔的總賠償限額。保險人在承保業務之前,要求被保險人填寫投保單,出口商將其前12個月的出口累計金額通知保險人,保險人綜合出口企業的經營情況、產品銷售情況、出運目的地的分佈情況以及出口金額的大小,制定出保單的最高賠償限額。

(2)買方信用限額。

指保險單對被保險人向某特定買方出口貨物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限額。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對與被保險人進行貿易的每一買家有一個“買方信用限額申請、審批”的過程。保險人要求被保險人就保單範圍內的買家逐一申請其適用的信用放賬額度,其額度經保險人批准後可循環使用。被保險人在申請買方信用限額時,需向保險人提供買方有關的信用資料,以供保險人確定一個適當的買方限額。買方信用限額一旦確立,保險人將在規定限額內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