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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質押式回購債權資產證券化探析

股票質押式回購債權資產證券化可以優化證券公司的資本使用率,同時為我國證券市場提供更多流動資金。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股票質押式回購債權資產證券化探析的知識,歡迎閲讀。

股票質押式回購債權資產證券化探析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概況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是指融入方將其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融出方貸款,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並解除質押。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業務於2013年推出,為滬深交易所的類貸款業務。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解決了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並使得上市公司通過此融資渠道獲得較低成本的資金,也滿足了個人貸款的需求。該業務具備成本低、效率高、業務靈活等優點,但也面臨客户信用度風險、標的證券風險和業務折算率管理風險等。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主要參與方為融入方和融出方。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質押融資需求且符合證券公司所制定資質審查標準的客户。融出方包括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通過簽訂交易協議書,融入方將標的證券按照約定價格質押給融出方,融出方支付對應的初始交易資金。初始交易金額與標的證券的市場價值的比值為質押率,其高低代表了標的證券對於融入方履約回購的保障程度。2013年5月2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聯合發佈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辦法”》),標誌着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根據《業務辦法》,股票質押式回購須滿足以下條件:第一,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回購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順延等情形除外。第二,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第三,證券公司應當依據標的證券資質、融入方資信、回購期限、第三方擔保等因素確定和調整標的'證券的質押率上限。各類標的證券的基準質押率:(流通股)主板股票為55%,中小板50%,創業板45%;國債為75%,地方債為70%;企業債、公司債和分離交易可轉債純債為65%;可轉換公司債券為60%;普通封閉式基金和創新封閉式基金的優先級為60%ETF、LOF和其他交易所可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為60%。第四,客户所持證券不過户,相應證券權益由客户自行行使。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推出使證券公司的基礎功能更加完善,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同時,讓證券公司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對於證券公司來説,股票質押式回購能夠提高其資本使用率,優化其資產結構。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風險主要歸結為四點:第一,客户的信用風險及償債能力;第二,證券公司的內控能力;第三,折算率管理業務風險;第四,宏觀經濟政策風險。

與傳統的銀行、信託股票質押業務相比,股票質押式回購有幾個特點:第一,業務便捷性高。第二,可實現場內違約處置,當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融入方違約時,可在質押狀態下直接通過二級市場拋售質押證券從而回收債權。第三,質押率高於傳統的質押業務,風險較低。第四,融資成本較低,加權平均的融資利率約為8%。與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和融資融券的比較如下:

表1 股票質押式回購與約定購回式、融資融券交易比較

分類

股票質押式回購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融資融券

交易方式

融入方以質押股票的方式向證券公司融資,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

以約定價格賣出已有股票給證券公司,約定在將來時期以約定價格執行購回

向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融資,用貸款資金買賣標的證券

集中度

可接受總股本的比例不受5%的限制

最多隻能接受總股本的4.99%股份

標的證券範圍

限售股、個人解除限售流通股均可作為標的證券

流通股

根據證券公司規定為準

信息披露

按質押相關要求進行披露(佔總股本

5%以上股份被質押時需公告)

交易限制

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董、監、高,受短線交易及信息披露的時間窗口限制

准入要求:年滿18歲;開户交易半年以上;託管資產不低於50萬等。

融資期限

最長不超過3年

最長不超過1年

不超過6個月

融資成本

相對低於信託,成本約為8.5-10%

相對低於信託,成本約為9-10%

8%-10%

融資效率

T日交易、T+1可取可用

T日交易、T+2可取可用

T+0交易、T+1可取可用

業務特點

高效、便捷、全面的股票融資工具

滿足中短期融資的高效融資工具

風險較小、高效

服務對象

上市公司大股東,信託/銀行/政府融資平台的股權融資類客户資源

中小股東

不特定自然人、機構投資者

交易費用

交易費用低,主要包括質押登記費、經手費

交易費用較高,包括佣金、固定費用、印花税等

佣金、過夜利息、印花税、過户費

風險特點

面臨的是客户個人信用風險,質押證券無法平倉風險等

面臨客户股票貼水嚴重,客户違約不履行回購交易的風險等

面臨的是客户個人信用風險,買賣的證券無法平倉風險等

風險度比較

風險較大

風險最大

風險較小

資料來源:根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現狀、問題及對策》與公開資料整理

股票質押式回購資產證券化產品是將證券公司所持有的股票質押式回購的交易合同打包做成證券化產品,基礎資產即證券公司所擁有的合同債權,還款來源為交易合同餘額及貸款利息。股票質押式回購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初衷與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相符合,除此之外,在優化券商資產負債率的同時,還能為證券市場提供更多流動資金。

  案例分析

中信華夏股票質押債權以其資產支持計劃由華夏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資本”)發行,募集的資金用於向原始權益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購買基礎資產,即基礎資產清單所列的由中信證券在專項計劃設立日、循環購買日轉讓給管理人的、中信證券依據《交易協議書》對融入方享有的債權及其附屬擔保權益。同時,管理人以基礎資產形成的屬於專項計劃的資產和收益作為第一還款來源,按約定向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還本付息。

本專項計劃總目標發行規模為21.45億元,次級佔比4.43%,是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作為第一還款來源,以優先/次級分層和原始權益人差額支付提供綜合增級保障的固定收益產品。

本期專項計劃設置循環購買安排,在循環期內,管理人有權向原始權益人循環購買基礎資產,循環期屆滿後不再購買。循環期係指自初始基準日起(2015年1月24日,不含該日)。

融資融券資產證券化產品次級比例為3%左右,從產品次級比例可以看出,融資融券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對比股票質押式回購資產證券化來説較優質。由於融資融券的融資方式限定了貸款資金的用途,即買賣股票,因此一旦出現客户違約或市場系統性風險,證券公司可以通過處理客户賬户中的股票來回收貸款。而股票質押式回購貸款資金用途並無限定,因此貸款回收風險較大。從業務特點來看,融資融券業務要求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證金,而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要求客户質押一定比例的股票,由於股票存在貶值的可能性,因此保證金的風險更小。

  從評級的角度分析股票質押式回購債權資產證券化

大公對於以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中原始權益人作為資金融出方對資金融入方享有的債權及其附屬權利為基礎資產的結構化產品,主要從定性與定量兩個角度評判結構化產品的信用級別。大公主要關注基礎資產情況、發行人對基礎資產的風險控制水平、結構化產品交易結構、量化分析方法以及法律風險。

主要關注因素為基礎資產情況、發行人的風險控制水平、結構化產品交易結構完整性與穩定性、量化分析方法。基礎資產情況分為兩個層面,首先是對融入方本身的信用水平分析,然後是對質押標的證券流動性水平分析與價值水平分析。融入方的信用水平決定了融入方的違約概率;質押標的證券的流動性水平與價值水平決定了當融入方違約後,處置質押標的證券回收的現金對結構化產品本金與利息的保障程度。發行人的風險控制水平直接影響融入方的信用水平,同時也會影響標的證券的選擇方式與警戒線、平倉線的設置策略,進而影響標的證券的價值水平與流動性水平。結構化產品交易結構的完整性與穩定性決定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能否及時、準確地償付投資人的本金與利息。同時,還決定了在發生特殊風險事件時,交易結構安排能否有效地降低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承受的損失,保證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儘快收回本金與儘可能多地獲得利息的償付。量化分析方法包括確定核心參數、損失模型與壓力測試、現金流模型以及大額壓力測試四個部分。大公通過損失模型與壓力測試確定目標信用級別下基礎資產要承受的損失,進而通過現金流模型考察在基礎資產承受特定損失後基礎資產是否能夠保證結構化產品利息與本金的償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