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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評估分税種特定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2017

根據評估對象報送的增值税納税申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有關納税資料,進行毛益率測算分析、存貨、負債、進項税額綜合分析和銷售額分析指標的分析,對其形成異常申報的原因作出進一步判斷。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納税評估分税種特定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的知識,歡迎閲讀

納税評估分税種特定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2017

  一、增值税評估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

  (一)增值税税收負擔率(簡稱税負率)?

税負率=(本期應納税額÷本期應税主營業務收入)×100%。

計算分析納税人税負率,與銷售額變動率等指標配合使用,將銷售額變動率和税負率與相應的正常峯值進行比較,銷售額變動率高於正常峯值,税負率低於正常峯值的;銷售額變動率低於正常峯值,税負率低於正常峯值的和銷售額變動率及税負率均高於正常峯值的均可列入疑點範圍。運用全國丟失、被盜增值税專用發票查詢系統對納税評估對象的抵扣聯進行檢查驗證。?

根據評估對象報送的增值税納税申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有關納税資料,進行毛益率測算分析、存貨、負債、進項税額綜合分析和銷售額分析指標的分析,對其形成異常申報的原因作出進一步判斷。?

與預警值對比。銷售額變動率高於正常峯值及税負率低於預警值或銷售額變動率正常,而税負率低於預警值的,以進項税額為評估重點,查證有無擴大進項抵扣範圍、騙抵進項税額、不按規定申報抵扣等問題,對應核實銷項税額計算的正確性。?

對銷項税額的評估,應側重查證有無賬外經營、瞞報、遲報計税銷售額、混淆增值税與營業税徵税範圍、錯用税率等問題。

  (二)工(商)業增加值分析指標?

1.應納税額與工(商)業增加值彈性分析?

應納税額與工(商)業增加值彈性係數=應納税額增長率÷工(商)業增加值增長率。其中:?

應納税額增長率=(本期應納税額-基期應納税額)÷基期應納税額×100%; ?

工(商)業增加值增長率={本期工(商)業增加值-基期工(商)業增加值}÷基期工(商)業增加值×100%。?

應納税額是指納税人繳納的增值税應納税額;工(商)業增加值是指工資、利潤、折舊、税金的合計。彈性係數小於預警值,則企業可能有少繳税金的問題。應通過其他相關納税評估指標與評估方法,並結合納税人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分析,對其申報真實性進行評估。?

2.工(商)業增加值税負分析?

工(商)業增加值税負差異率=〔本企業工(商)業增加值税負÷同?行業工(商)業增加值税負〕×100%。其中:?

本企業工(商)業增加值税負=本企業應納税額÷本企業工(商)業增加值;?

同行業工(商)業增加值税負=同行業應納税額總額÷同行業工(商)業增加值。?

應用該指標分析本企業工(商)業增加值税負與同行業工(商)業增加值税負的差異,如低於同行業工(商)業增加值平均税負,則企業可能存在隱瞞收入、少繳税款等問題,結合其他相關評估指標和方法進一步分析,對其申報真實性進行評估。?

  (三)進項税金控制額?

本期進項税金控制額=(期末存貨較期初增加額+本期銷售成本+期末應付賬款較期初減少額)×主要外購貨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運費支出數×7%。?

將增值税納税申報表計算的本期進項税額,與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計算的本期進項税額進行比較;與該納税人歷史同期的進項税額控制額進行縱向比較;與同行業、同等規模的納税人本期進項税額控制額進行橫向比較;與税收管理員掌握的本期進項税額實際情況進行比較,查找問題,對評估對象的申報真實性進行評估。

具體分析時,先計算本期進項税金控制額,以進項税金控制額與增值税申報表中的本期進項税額核對,若前者明顯小於後者,則可能存在虛抵進項税額和未付款的購進貨物提前申報抵扣進項税額的問題。?

  (四)投入產出評估分析指標?

投入產出評估分析指標=當期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投入量÷單位產品原材料(燃料、動力等)使用量。

單位產品原材料(燃料、動力等)使用量是指同地區、同行業單位產品原材料(燃料、動力等)使用量的平均值。對投入產出指標進行分析,測算出企業實際產量。根據測算的實際產量與實際庫存進行對比,確定實際銷量,從而進一步推算出企業銷售收入,如測算的銷售收入大於其申報的銷售收入,則企業可能有隱瞞銷售收入的問題。通過其他相關納税評估指標與評估方法,並與税收管理員根據掌握税負變化的實際情況進行比較,對評估對象的申報真實性進行評估。?

  二、內資企業所得税評估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

  (一)分析指標?

1.所得税税收負擔率(簡稱税負率)?

税負率=應納所得税額÷利潤總額×100%。?

與當地同行業同期和本企業基期所得税負擔率相比,低於標準值可能存在不計或少計銷售(營業)收入、多列成本費用、擴大税前扣除範圍等問題,運用其它相關指標深入評估分析。

2.主營業務利潤税收負擔率(簡稱利潤税負率)?

利潤税負率=(本期應納税額÷本期主營業務利潤)×100%。

上述指標設定預警值並與預警值對照,與當地同行業同期和本企業基期所得税負擔率相比,如果低於預定值,企業可能存在銷售未計收入、多列成本費用、擴大税前扣除範圍等問題,應作進一步分析。?

3.應納税所得額變動率?

應納税所得額變動率=(評估期累計應納税所得額-基期累計應納税所得額)÷基期累計應納税所得額×100%。?

關注企業處於税收優惠期前後,該指標如果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存在少計收入、多列成本,人為調節利潤問題;也可能存在費用配比不合理等問題。?

4.所得税貢獻率?

所得税貢獻率=應納所得税額÷主營業務收入×100%。?

將當地同行業同期與本企業基期所得税貢獻率相比,低於標準值視為異常,可能存在不計或少計銷售(營業)收入、多列成本費用、擴大税前扣除範圍等問題,應運用所得税變動率等相關指標作進一步評估分析。?

5.所得税貢獻變動率?

所得税貢獻變動率=(評估期所得税貢獻率-基期所得税貢獻率)÷基期所得税貢獻率×100%。?

與企業基期指標和當地同行業同期指標相比,低於標準值可能存在不計或少計銷售(營業)收入、多列成本費用、擴大税前扣除範圍等問題。?

運用其它相關指標深入詳細評估,並結合上述指標評估結果,進一步分析企業銷售(營業)收入、成本、費用的變化和異常情況及其原因。?

6.所得税負擔變動率?

所得税負擔變動率=(評估期所得税負擔率-基期所得税負擔率)÷基期所得税負擔率×100%。?

與企業基期和當地同行業同期指標相比,低於標準值可能存在不計或少計銷售(營業)收入、多列成本費用、擴大税前扣除範圍等問題。?

運用其它相關指標深入詳細評估,並結合上述指標評估結果,進一步分析企業銷售(營業)收入、成本、費用的變化和異常情況及其原因。?

  (二)評估分析指標的分類與綜合運用?

1.企業所得税納税評估指標的分類?

對企業所得税進行評估時,為便於操作,可將通用指標中涉及所得税評估的指標進行分類並綜合運用。?

一類指標: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所得税税收負擔率、所得税貢獻率、主營業務利潤税收負擔率。?

二類指標: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主營業務費用變動率、營業(管理、財務)費用變動率、主營業務利潤變動率、成本費用率、成本費用利潤率、所得税負擔變動率、所得税貢獻變動率、應納税所得額變動率及通用指標中的收入、成本、費用、利潤配比指標。?

三類指標:存貨週轉率、固定資產綜合折舊率、營業外收支增減額、税前彌補虧損扣除限額及税前列支費用評估指標。?

2.企業所得税評估指標的綜合運用?

各類指標出現異常,應對可能影響異常的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及各類資產的相關指標進行審核分析:?

(1)一類指標出現異常,要運用二類指標中相關指標進行審核分析,並結合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情況進一步分析異常情況及其原因。?

(2)二類指標出現異常,要運用三類指標中影響的相關項目和指標進行深入審核分析,並結合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情況進一步分析異常情況及其原因。?

(3)在運用上述三類指標的同時,對影響企業所得税的其它指標,也應進行審核分析。?

  三、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評估分析指標及其使用方法?

  (一)綜合對比審核分析?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納税評估時,除按《納税評估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內容審核外,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會計師查帳報告中涉及的税收問題是否在納税申報中作出了正確的反映或説明;?

2.預提所得税代扣代繳是否完整、及時,所涉及的使用費轉讓是否有合同,收取比例是否合理;?

3.納税人存在關聯交易的,是否就其關聯交易進行申報,與關聯企業的業務往來是否有明顯異常;?

4.主管税務機關認為應審核分析的其他內容。?

在納税評估審核分析時,應特別關注下列類型的企業:長期虧損企業;由免税期或減税期進入獲利年度後,利潤陡降或由贏利變虧損的企業;贏利但利潤率水平明顯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或持續低於同行業利潤水平的企業等。?

  (二)分析指標?

1.所得税税收負擔率(同內資企業所得税指標,公式及使用方法略,以下簡稱同略。)?

(1)主營業務收入税收負擔率=(本期應納税額÷本期應税主營業務收入額)×100%。?

(2)主營業務利潤税收負擔率(同略)?

2.應納税所得額變動率(同略)?

3.資本金到位額?

不得税前列支的利息支出=按規定而未到位資本×借款利率

如果註冊資本金未按照税法規定實際到位,則相應得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4.境外應補所得税發生額?

如果存在境外應補所得税額不實或者有誤等問題,應進一步審核、分析。?

5.生產性企業兼營生產性和非生產性經營收入劃分額

非生產性經營收入÷全部收入≥50%;?

生產性經營收入÷全部收入≥50%。?

如果生產性經營收入未超過全部業務收入50%或非生產性經營收入≥50%時,按照税法規定不能享受當年度生產性企業相關的減免税待遇。?

6.借款利息?

分析時應考慮:(1)是否存在關聯企業間借貸利息支出問題;(2)借款金額是否過大,如果存在關聯企業間借款金額過大,考慮借款和權益的比率,分析是否存在資本弱化現象。?

7.出口銷售毛利率?

出口銷售毛利率=(出口收入-出口成本)÷出口收入×100%。

按照公平交易原則,如果該指標明顯低於可比對象,可能存在關聯企業間交易價格偏低,又轉移利潤的嫌疑,需提示作進一步反避税調查。?

8.資產(財產)轉讓利潤率?

資產(財產)轉讓利潤率=〔資產(財產)轉讓實際收取的價款-資產(財產)原賬面價值-轉讓費用〕÷資產(財產)原賬面價值。?

如果該指標小於零,可能存在企業向較低税率的關聯企業轉讓資產(財產)避税的問題。?

9.關聯出口銷售比例?

關聯出口銷售比例=關聯出口收入÷主營業務收入×100%。

如果本指標較大並且可能存在關聯交易的,應重點關注。

10.關聯採購比率?

關聯採購比率=關聯採購額÷全部採購額×100%。?

本比值重點分析購銷價格,如果關聯採購佔全部採購額的比值較大時,應對相關納税人重點關注。?

11.無形資產關聯交易額?

要特別關注特許權使用費,如果數額較大超過預警值時,應對相關納税人重點關注。?

12.融通資金關聯交易額?

應特別關注籌資企業的負債與權益比例,如果融通資金數額較大,或者可能存在資本弱化問題,應對相關納税人重點關注。

13.關聯勞務交易額?

如果勞務費數額過高,或勞務費收取標準高於市場水平,應對相關納税人重點關注。?

14.關聯銷售比率?

關聯銷售比率=關聯銷售額÷全部銷售額×100%。?

如果該比值較大,應作為反避税重點作進一步分析。?

15.關聯採購變動率?

關聯採購變動率=(本期關聯採購額-上期關聯採購額)÷上期關聯採購額×100%。?

本指標通過分析關聯企業間採購的變動情況,瞭解企業是否通過轉讓定價轉移利潤的問題。如果對比值較大並且可能存在關聯交易的,應重點關注。?

16.關聯銷售變動率?

關聯銷售變動率=(本期關聯銷售額-上期關聯銷售額)÷上期關聯銷售額×100%。?

如果對比值較大並且可能存在關聯交易的,應重點關注。?

  (三)關聯交易類配比分析?

1.關聯銷售變動率與銷售收入變動率配比分析?

重點分析關聯銷售商品金額佔總銷售商品金額比例較大的企業,如關聯銷售變動率<銷售收入變動率,則説明企業關聯銷售商品金額的變化沒有帶來相應的`關聯銷售收入的變化,銷售同樣數量商品,關聯銷售收入小於非關聯銷售收入,可能存在關聯交易定價低於非關聯交易定價的問題,存在轉讓定價避税嫌疑。

2.關聯銷售變動率與銷售利潤變動率配比分析?

重點分析關聯銷售商品金額佔總銷售商品金額比例較大的企業,如關聯銷售變動率>銷售利潤變動率,則説明企業關聯銷售商品金額的變化沒有帶來相應的銷售利潤的變化,銷售同樣數量商品,關聯銷售利潤小於非關聯銷售利潤,可能存在關聯交易定價低於非關聯交易定價的問題,存在轉讓定價避税嫌疑。?

3.關聯採購變動率與銷售成本變動率配比分析?

重點分析關聯購進原材料金額佔總購進原材料金額比例較大的企業,如關聯採購變動率>銷售成本變動率,則説明企業關聯購進原材料金額的變化導致過大的關聯銷售成本的變化,採購同樣數量原材料,關聯採購成本大於非關聯採購成本,可能存在關聯交易定價高於非關聯交易定價的問題,存在轉讓定價避税嫌疑。?

4.關聯採購變動率與銷售利潤變動率配比分析?

重點分析關聯購進原材料金額佔總購進原材料金額比例較大的企業,如關聯採購變動率>銷售利潤變動率,則説明企業關聯購進原材料金額的變化導致過大的關聯銷售成本的變化,影響了銷售利潤,採購同樣數量原材料,關聯採購成本大於非關聯採購成本,可能存在關聯交易定價高於非關聯交易定價的問題,存在轉讓定價避税嫌疑。?

5.無形資產關聯購買變動率與銷售利潤變動率配比分析?

重點分析存在無形資產關聯交易的企業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等,如無形資產關聯購買變動率>銷售利潤變動率,則説明企業購買的無形資產沒有帶來相應的收益增長,可能支付了過高的無形資產購買價格或通過購買無形資產的形式轉移利潤,存在轉讓定價避税嫌疑。?

  四、印花税評估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

  (一)印花税税負變動係數?

印花税税負變動係數=本期印花税負擔率÷上年同期印花税負擔率。其中:印花税負擔率=(應納税額÷計税收入)×100%。

本指標用於分析可比口徑下印花税額佔計税收入的比例及其變化情況。本期印花税負擔率與上年同期對比,正常情況下二者的比值應接近1。當比值小於1,可能存在未足額申報印花税問題,進入下一工作環節處理(下同)。?

  (二)印花税同步增長係數?

印花税同步增長係數=應納税額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其中:?

應納税額增長率= 〔(本期累計應納税額-上年同期累計應納税額)÷上年同期累計應納税額〕 ×100%。?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本期累計主營業務收入額-上年同期累計主營業務收入額)÷上年同期累計主營業務收入額〕×100% 。

本指標用於分析印花税應納税額增長率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評估納税人申報(貼花)納税情況真實性。適用於工商、建築安裝等行業應納税額增長率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對比分析。正常情況下二者應基本同步增長,比值應接近1。當比值小於1,可能存在未足額申報印花税問題。分析中發現高於或低於預警值的,要藉助其他指標深入分析並按照總局納税評估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三)綜合審核分析?

1.審核納税申報表中本期各税目應納税額與上期應納税額、上年同期應納税額相比有無重大差異,能否合理解釋。?

2.是否連續零申報,能否合理解釋。?

3.適用税目税率等是否正確;是否有錯用税目以適用低税率;有無將按比例税率和按定額税率計徵的憑證相互混淆;有無將載有多項不同性質經濟業務的經濟合同誤用税目税率,應税合同計税依據是否正確。?

4.申報單位所屬行業所對應的應税憑證是否申報納税(如工商企業的購銷合同是否申報)。?

5.參考同行業的合同簽訂情況以及其他影響印花税納税的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納税人印花税的納税狀況。?

6.對於簽訂時無法確定金額的應税憑證,在最終結算實際金額時是否按規定補貼了印花。?

7.審核《營業税納税申報表》中申報項目是否有租賃、建築安裝、貨物運輸、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等應税收入,是否申報繳納了印花税。?

8.實行印花税彙總繳納的納税人,其“利潤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與申報的“購銷合同”計税金額或“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税金額是否合理,有無異常現象,能否合理解釋。?

9.根據 “利潤表”中“財務費用”以及“資產負債表”中的“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項目的變動情況,確定申報“借款合同”的計税金額是否合理。?

10.“資產負債表”中“實收資本”項目和“資本公積”項本期數與上期數相比是否增加,增加數是否申報繳納印花税。?

11.“ 管理費用”等科目中體現的保險支出與已申報情況進行對比是否有出入。?

12.審核《資產負債表》中的“固定資產”科目中“不動產”項目增加或減少情況,據此檢查納税人書立領受的“產權轉移書據”是否繳納了印花税。?

13.審核《資產負債表》中的“在建工程”科目是否有建築、設備安裝等項目,“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是否發生委託加工業務,是否申報繳納了印花税。?

14.審核其它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項目是否有應税收入。

15.審核有無查補收入。?

16.其他需要審核、分析的內容。?

  五、資源税評估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

  (一)資源税税負變動係數?

分析納税人申報繳納的資源税佔應税產品銷售收入的比例及其變化情況,評估納税人申報的真實性。?

資源税税負變動係數=本期資源税税收負擔率÷上年同期資源税税收負擔率,其中:?

資源税税收負擔率= 〔應納税額÷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100%。?

本指標是本期資源税負擔率與上年同期資源税負擔率的對比分析。一般在產品售價相對穩定的情況下二者的比值應接近1。

當比值小於1,可能存在未足額申報資源税問題,進入下一工作環節處理。當比值大於1,無問題。?

  (二)資源税同步增長係數?

分析資源税應納税額增長率與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增長率,評估納税人申報情況的真實性。?

資源税同步增長係數=應納税額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增長率。?

應納税額增長率= 〔(本期累計應納税額-上年同期累計應納税額)÷上年同期累計應納税額]×100%。?

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增長率={〔本期累計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上年同期累計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上年同期累計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100%。?

本指標是應納税額增長率與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增長率的對比分析。正常情況下二者應基本同步增長(在產品銷售單價沒有較大波動的情況下),比值應接近1。當比值小於1,可能存在未足額申報資源税問題。分析中發現高於或低於預警率指標的要藉助其他指標深入分析並按照總局納税評估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三)綜合審核分析?

1.審核《資源税納税申報表》中項目、數字填寫是否完整,適用税目、單位税額、應納税額及各項數字計算是否準確。?

2.審核《資源税納税申報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中申報項目是否有收購未税礦產品。?

3.是否連續零申報,能否合理解釋。?

4.是否以礦產品的原礦作為課税數量,折算比率是否合理。

5.納税人自產自用的產品是否納税。?

6.納税人開採或者生產不同税目的產品,是否分別核算納税,未分別核算的,是否有從低選擇税率的問題。?

7.納税人本期各税目、 税額與上期應納税額、上年同期應納税額相比有無較大差異,能否合理解釋。?

8.減税、免税項目的課税數量是否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提供課税數量的,是否按規定申報繳納了資源税。?

9.與上期申報表進行比對,審核增減變化情況,並與同期礦產資源補償費增減變化進行比對。?

10.審核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資源税管理證明》。?

11.審核《利潤表》中的應税礦產品“銷售(營業)收入”與企業產品產銷存明細表中應税礦產品產量比率增減變化情況,同時與申報表中資源税申報額進行比對,審核增減變化情況。?

12.審核納税人申報的課税數量與其利潤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的比率是否合理,以期發現納税人有無少申報課税數量的情況。?

13.是否有將銷售收入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盈餘公積”等賬户。

14.是否有將已實現的銷售收入掛“應付賬款”賬户,不結轉銷售收入。

15.審核應税產品期初庫存量加當期產量減當期銷量減當期自用量是否與期末庫存量一致。?

16.其他需要審核、分析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