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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價格合同結算審計常見問題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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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價,也稱“包死價”、“包乾價”,包括固定總價和固定單價兩種形式,而固定總價合同存在的問題較多。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固定價格合同結算審計常見問題及處理,歡迎閲讀

固定價格合同結算審計常見問題及處理

  背景知識

固定價,也稱“包死價”、“包乾價”,包括固定總價和固定單價兩種形式,而固定總價合同存在的問題較多。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都明確規定,如果沒有發生工程變更的都應按合同價結算,但通過對多個固定總價合同結算審計,因施工圖不詳、變更籤證不規範、相關單位把關不嚴等多種原因導致合同價款與核實價款均有較大偏差,不調整合同價款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調不調整合同價款都存在較大審計風險,遇到此類情況如何處理,現就固定總價合同常見的問題談談自己不成熟的意見。

  一是施工圖設計深度不夠引起價款偏差。

在編制攔標價時,往往因為沒有詳細施工圖或招標圖紙(初步設計圖紙)與施工圖紙不一致以及編制人員水平問題等多種原因,導致實際工程量與合同工程量有出入引起價款偏差。在審計一個運動場項目時,因施工圖設計深度不夠,合同工程量均為估算,經審計核實,核減合同價款20餘萬元,施工單位説是幹包價不同意調整合同價款,最後經與建設單位勾通,講明利害關係,最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協調同意修改合同,調整合同價款。

  二是相關單位把關不嚴導致多計工程價款。

在審計一個進廠道路工程時,合同約定為總價包乾,因建設單位未認真審查,在沒有任何設計變更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按固定單價合同結算,多計工程價款7萬多元。在另一電網工程中,由於招標代理機構的疏忽,中標價中含工程勘察費、設計費、設計文件評審費、基本預備費等,嚴重違反相關規定,後經三方協商,同意調整合同價款。

  三是現場簽證不規範造成合同價款不實。

由於部分監理人員和現場代表的不作為,施工單位在做變更籤證時,會故意遺漏或少扣減合同內工程量,故意遺漏變更取消未做的工序和項目資料,故意拖延簽證時間等,導致合同幹包部分價款不實。這就要求審計人員練就過更本領,要仔細審閲熟悉內業資料,並將審閲資料形成的疑問到工程現場尋求解答,要在工程現場對合同項目和變更項目逐項核對,審查現場實物“項”與“量”是否賬實相符,從中找到突破,調整價款。

  四是施工單位模糊固定價格合同概念影響工程價款。

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施工單位往往喜歡在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中玩文字遊戲,糊弄建設單位,在結算時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結算方式。在審計一個市政道路時,招標文件中明確承包方式為固定總價承包,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同時又約定“現場實際工程量與圖紙不符的,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定額,下浮5%進行增減”(應看作是據實結算),從專用條款看可理解為固定單價合同。審計調減合同價款60餘萬元,施工單位堅持認為是固定總價合同,不同意調整,後要求施工單位對該條款作出解釋,施工單位無法解釋,只得接受審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