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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務師考試大綱發佈

近日,中國註冊税務師協會發布了2016年度税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小夥伴們一定很關心新大綱與上一年相比有哪些改動吧?下面小編把每個科目大綱的變動情況列出來了,拿去參考吧!

2016年税務師考試大綱發佈

  《税法(Ⅰ)》大綱變動情況

本科目考試內容涉及的政策法規以上一自然年度為主,加當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調整。

《税法(Ⅰ)》是針對全國税務師考試而編寫的一本考試學習綱要。通過學習,使考生進一步瞭解税法的基本理論和税法發展歷史,熟悉税收相關法規,全面掌握相關税法的計算及綜合運用。

本大綱對最新的“營改增”税收政策進行歸納梳理,為體現增值税政策的完整性,財税〔2016〕36號文件已融合到增值税各章節中,請各位考生重點關注。

具體到各個章節,主要變化體現在第二章增值税,整章考點調整較大。另外,第一章刪除了“五、國際税法”這一節;原大綱第四章營業税整體刪除;原“城市維護建設税與教育費附加”一章,改為“附加税與煙葉税”,增加了對煙葉税知識點的考核。其他幾個章節考查內容變化不大。

由於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第二章增值税考查內容變動較大,現全文列出供參考:

一、增值税概述

(一)熟悉增值税的類型

(二)熟悉增值税的性質及其原理

(三)瞭解增值税與其他流轉税的配合

(四)掌握增值税的計税方法

(五)瞭解我國增值税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二、納税義務人與扣繳義務人

(一)熟悉增值税納税義務人與扣繳義務人的基本規定

(二)掌握增值税納税人的分類

(三)掌握小規模納税人的管理

(四)掌握一般納税人的登記管理

三、徵税範圍

(一)掌握增值税徵税範圍的一般規定

(二)掌握視同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税行為的徵税規定

(三)掌握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的徵税規定

(四)熟悉徵税範圍的具體規定,掌握“營改增”四個行業徵收範圍變化

(五)熟悉不徵增值税的項目

四、税率

(一)瞭解增值税税率體現着貨物的整體税負

(二)瞭解確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則及增值税税率的類型

(三)掌握增值税税率基本規定

(四)掌握適用低税率貨物的具體範圍,特別是“營改增”四個行業的税率

(五)熟悉跨境應税行為適用零税率的範圍

(六)掌握增值税的徵收率

五、增值税的減税、免税

(一)掌握法定免税項目,特別是“營改增”後四個行業的税收優惠政策

(二)熟悉糧食和食用植物油免税規定

(三)掌握農業生產資料免税規定

(四)瞭解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税收優惠政策

(五)瞭解“營改增”相關增值税優惠

(六)掌握起徵點的政策規定

(七)掌握小微企業增值税優惠政策

六、增值税計税方法的一般規定

瞭解增值税幾種計税方法

七、一般計税方法應納税額的計算

(一)掌握銷項税額

(二)掌握進項税額

(三)瞭解二手車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税問題

(四)掌握應納税額計算的相關規定

(五)掌握“營改增”特定行業增值税的處理

八、簡易計税方法應納税額的計算

(一)掌握含税銷售額的換算

(二)掌握“營改增”後簡易方法的計算

九、進口貨物應納税額的計算

熟悉進口貨物應納税額的計算

十、特定企業的.增值税政策

瞭解特定企業(或交易行為)的增值税政策

十一、出口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增值税退(免)税

(一)瞭解適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

(二)熟悉增值税退(免)税辦法

(三)瞭解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四)掌握增值税退(免)税的計税依據

(五)掌握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計算

(六)瞭解適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

(七)瞭解適用增值税徵税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

十二、申報與繳納

(一)掌握納税義務發生時間

(二)瞭解納税期限

(三)瞭解納税地點

十三、增值税專用發票的使用和管理

(一)熟悉專用發票的構成與限額管理、初始發行、領購開具

(二)掌握專用發票的開具範圍、開具要求、作廢處理、紅字發票開具

(三)瞭解專用發票數據採集

(四)熟悉專用發票繳銷

(五)瞭解專用發票發售差錯處理

(六)熟悉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丟失未開具專用發票、代開虛開專用發票、善意取得虛開的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

(七)瞭解輔導期一般納税人使用專用發票

(八)瞭解税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

附錄: 營業税相關知識

  《税法(Ⅱ)》大綱變動情況

本科目考試內容涉及的政策法規以上一自然年度為主,加當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調整。

本大綱是《税法(Ⅰ)》的續篇,主要介紹我國的所得税、財產税和行為税等的主要內容。所得税是《税法(Ⅱ)》中最主要的部分,由於所得税自身的特點,計算應納税額時必然涉及收入、成本、費用、銷售税金和損失等主要因素,因此,在計算某納税人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時,有可能涉及《税法(Ⅰ)》中相關税種應納税額的計算,這是學習《税法(Ⅱ)》時應該特別注意的。

《税法(Ⅱ)》以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3個税種為重點,每年佔考試內容的比重在 70%左右。

  《財務與會計》大綱變動情況

本科目考試內容涉及的政策法規以上一自然年度為主,加當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調整。

本次大綱在 2015 年度考試大綱的基礎上進行了部分補充和修訂:

為了使教材體系更加科學、規範,將“公司併購與收縮”內容併入到第五章“投資管理”一章中,並將流動資產投資管理的內容單列為第六章;

在第七章“財務分析與評價”的第二節中增加了“上市公司特殊財務分析指標的計算及其意義”,以使考生能站在行業的制高點來思考相關財務分析問題。

第八章“財務會計概論”體例上將原第三節與第四節進行合併為第三節我國企業財務會計核算規範及其信息質量要求”,以凸顯税務師考試注重實務的要求。

隨着《企業會計準則》的發展與修訂,在第十二章《非流動資產(二)》增加《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合營安排》的相關內容,以使教材適應《企業會計準則》本身修訂的情況,使相關投資的核算內容更加全面、完整,以適應税務師實務工作需要。

慮及所得税內容較為複雜且為歷年來的考試重點,為便於考生充分掌握《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税》規範的內容,將其單設為第十七章“所得税”,並充實相關內容與案例。

  《涉税服務相關法律》大綱變動情況

本科目考試內容涉及的政策法規以上一自然年度為主,加當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調整。

《涉税服務相關法律》2016年的考試大綱與2015年的考試大綱比較增加了部分內容,調整了部分內容。增加和調整主要涉及民商事的法律制度及有關民事訴訟制度。

增加和調整的內容包括:

1. 在第7章物權法律制度的內容中增加了有關“物權變動”的內容(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的效力和變動)。

2. 在第8章債權法律制度的內容中增加了“債的效力”。

3. 在第16章民事訴訟法律制度作了一些內容上的補充。

4. 將原來第8章債權法律制度中的“擔保法律制度”中涉及擔保物權的內容調整入第7章物權法律制度。將第9章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法律制度中的“合夥企業的種類”內容單獨列出。

  《涉税服務實務》大綱變動情況

本科目考試內容涉及的政策法規以上一自然年度為主,加當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調整。

涉税服務實務科目屬於綜合運用性學科,注重培養應試者在涉税服務實踐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處理各項實際業務的操作水平,要求應試者在掌握《税法(Ⅰ)》和《税法(Ⅱ)》的基礎上,瞭解税務師行業的各項基本制度和規則,熟悉各項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程序和操作規範,熟練掌握各種税的審核內容和税額計算、賬務調整,正確掌握税務諮詢的技巧和方法,通過本科目的考試,使應試者能夠掌握税務師行業執業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本次《涉税服務實務》考試大綱修訂,一是對部分章節進行了補充和調整,如:對涉税鑑證業務和非涉税鑑證業務的服務流程要求進行了補充;二是根據税收徵管制度的改革,對於商事制度改革後實施“三證合一”的税務登記辦法及相關規定進行介紹;三是增加了發票管理制度的新規定;四是適應我國營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增加了熟悉營改增實施過程及過渡時期的涉税操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