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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知識之不需要繳納或免徵印花税的情形

印花税是對應税憑證徵税。沒有列舉的憑證則不需要計税貼花。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不需要繳納或免徵印花税的情形的税法知識,歡迎閲讀

税法知識之不需要繳納或免徵印花税的情形

  不需要繳納或免徵印花税的情形

1.公司沒有實際認繳的註冊資金暫不繳納印花税,可待實際認繳到位後再繳納。

2.劃撥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不屬於應税憑證,不需要繳納印花税。

3.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訂單不貼花。

在購銷活動中,有時供需雙方只填制訂單,不再簽訂購銷合同,此時訂單作為當事人之間的業務憑證,具有合同性質,需按照規定貼花。但在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訂單無需貼花。

4.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税。企業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5.現金池業務無需繳納印花税

即以中國投資公司作為母賬户,以各子公司作為子賬户,依託銀行系統每日自動化轉資金,當子賬户有多餘資金時自動轉入母賬户,子賬户可取得利息收入;當子賬户缺少資金時母賬户自動補足,母賬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各子公司加入資金池時會和母公司籤一份協議,但協議裏沒有金額和期限,協議長期有效。

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於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6.股權投資協議是投資各方在投資前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投資的約定,無需貼花。

7.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無需再重新貼花。但如果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畢事項另籤合同的,需要另行貼花。

8.委託代理合同不屬於應税憑證,無需貼花。

9.貨運代理企業和委託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不屬於應税憑證,無需貼花。

10.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託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11.電網與用户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於徵税的憑證,不徵收印花税。

12.會計、審計合同等方面的諮詢不屬於技術諮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13.工程監理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税目中的技術諮詢合同,無需貼花。

14.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鑑定人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税。

15.商業票據貼現過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16.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憑證若只是內部執行計劃使用,不屬於印花税應税憑證,無需貼花。

17.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合同金額不需補貼花。

18.企業簽訂的各類培訓合同,只有屬於技術培訓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術合同”貼花,其他的培訓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19.企業簽訂的演出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0.企業簽訂的審價諮詢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1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務用工合同及招聘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2.企業簽訂的供應商承諾書,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3.企業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4.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5.企業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6.企業簽訂的日常清潔綠化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7.企業簽訂的殺蟲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8.企業簽訂的質量認證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29.企業簽訂的翻譯服務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徵税範圍,不需貼花。

30.企業簽訂的廣告代理合同,不屬於應税憑證,不必貼花。

31.土地租賃合同不屬於徵税範圍,不徵收印花税。

32.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印花税應税憑證。企業和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以及企業內部實行的承包、租賃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無需印花。

3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税。

34.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税。

35.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徵印花税;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徵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税。

36.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37.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税。

38.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税。

39.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税。

40.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41.圖書、報紙、期刊以及音像製品的發行單位之間,以及發行單位與訂閲單位或個人之間書立的徵訂憑證,暫免徵印花税。

42.出版合同不屬於印花税列舉徵税的憑證,不貼印花。

43.無息、貼息貸款合同憑證免納印花税。

44.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納印花税。

45.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託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46.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税。

47.期貨保障基金公司新設資金賬簿、簽訂產權轉移書據以及財產保險合同等免徵印花税。

48.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徵印花税

49.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税。

50.對資產公司成立時設立的資金賬簿免徵印花税。

51.對資產公司收購、承接和處置不良資產,免徵購銷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應繳納的印花税。

52.對被撤銷金融機構接收債權、清償債務過程中籤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税。

53.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徵。

54.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徵收印花税。

55.對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為建設飲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權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以及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免徵印花税。

56.信貸資產證券化免徵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