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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模擬真題及答案

  試題一(20分)

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模擬真題及答案

某房屋建築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規定:

(1)設備由建設單位採購,施工單位安裝;

(2)建設單位原因導致的施工單位人員窩工,按18元/工日補償,建設單位原因導致的施工單位設備閒置,按表l.1中所列標準補償;

表1.1 設備閒置補償標準表

機械名稱 台班單價(元/台班) 補償標準 
大型起重機 1060 台班單價的60% 
自卸汽車(5t) 318 台班單價的40% 
自卸汽車(8t) 458 台班單價的50% 

(3)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其價款按建標[2003]206號文件的規定以工料單價法計價程序計價(以直接費為計算基礎),間接費費率為10%,利潤率為5%,税率為3.41%。

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以下事件:

事件l:施工單位在土方工程填築時,發現取土區的土壤含水量過大,必須經過晾曬後才能填築,增加費用30 000元,工期延誤l0天。

事件2:基坑開挖深度為3m,施工組織設計會考慮的放坡係數為0.3(已經監理工程師批准)。施工單位為避免坑壁塌方,開挖時加大了放坡係數,使土方開挖量增加,導致費用超支10 000元,工期延誤3天。

事件3:施工單位在主體鋼結構吊裝安裝階段發現鋼筋混凝土結構上缺少相應的預埋件,經查實是由於土建施工圖紙遺漏該預埋件的錯誤所致。返工處理後,增加費用20 000元,工期延誤8天。

事件4:建設單位採購的設備沒有按計劃時間到場,施工受到影響,施工單位一台大型起重機、兩台自卸汽車(載重5t、8t各一台)閒置5天,工人窩工86工日,工期延誤5天。

事件5:某分項工程由於建設單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調整,須進行設計變更。設計變更後,經確認直接工程費增加l8 000元,措施費增加2000元。

上述事件發生後,施工單位及時向建設單位造價工程師提出索賠要求。

問題

1.分析以上各事件中造價工程師是否應該批准施工單位的索賠要求?為什麼?

2.對於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工程變更,造價工程師對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應根據什麼原則確定?

3.造價工程師應批准的索賠金額是多少元?工程延期是多少天?

解析:

問題1:事件l不應該批准。

這是施工單位應該預料到的(屬施工單位的責任)。

事件2不應該批准。

施工單位為確保安全,自行調整施工方案(屬施工單位的責任)。

事件3應該批准。

這是由於土建施工圖紙中錯誤造成的(屬建設單位的責任)。

事件4應該批准。

是由建設單位採購的設備沒按計劃時間到場造成的(屬建設單位的責任)。

事件5應該批准。

由於建設單位設計變更造成的(屬建設單位的責任)。

問題2

變更價款的`確定原則為: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此價格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商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造價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如不被造價工程師確認,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確定變更工程價款;

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確定變更工程價款時,按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解決。

問題3

(1)造價工程師應批准的索賠金額為

事件3:返工費用:20 000元

事件4:機械台班費:(1060×60%+318×40%+458×50%)×5=496l(元)

人工費:86×18=1548(元)

事件5:應給施工單位補償:

直接費:l8 000+2000=20 000(元)

間接費:20000×10%=2000(元)

利潤:(20 000+2000)×5%=1100(元)

税金:(20 000+2000+1100)×3.41%=787.71(元)

應補償:20000+2000+1100+787.71=23 887.71(元)

或:(18 000+2000)×(1+10%)(1+5%)(1+3.41%)=23 887.71(元)

合計:20 000+4961+1548+23887.71=50396.71(元)

(2)造價工程師應批准的工程延期為

事件3:8天

事件4:5天

合計:13天

  試題二(20分)

某建設單位經相關主管部門批准,組織某建設項目全過程總承包(即EPC模式)的公開招標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和建設單位要求,該工程工期定為兩年,考慮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決定該工程在基本方案確定後即開始招標,確定的招標程序如下:

(1)成立該工程招標領導機構;

(2)委託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3)發出投標邀請書;

(4)對報名參加投標者進行資格預審,並將結果通知合格的申請投標人;

(5)向所有獲得投標資格的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

(6)召開投標預備會;

(7)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8)建立評標組織,制定標底和評標、定標辦法;

(9)召開開標會議,審查投標書;

(10)組織評標;

(11)與合格的投標者進行質疑澄清;

(12)決定中標單位;

(13)發出中標通知書;

(14)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

問題:

1.指出上述招標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處。

2.該工程共有7家投標人投標,在開標過程中,出現如下情況:

(1)其中1家投標人的投標書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加蓋企業法人印章,經招標監督機構認定,該投標作無效投標處理;

(2)其中1家投標人提供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書是複印件,經招標監督機構認定,該投標作無效投標處理;

(3)開標人發現剩餘的5家投標人中,有1家的投標報價與標底價格相差較大,經現場商議,也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指明以上處理是否正確,並説明原因。

3.假設該工程有效標書經評標專家的評審,其中A、B、C三家投標單位投標方案的有關參數,如表2.1所示。

投標
方案
建設期費用支出(萬元)項目運
營期(年)
項目運營期的
年運營成本(萬元)
工程報廢時的
殘值回收(萬元)
1年末2年末 
A 250 240 15 25 10 
B 300 330 20 1020 
C 240 240 15 15 20 

若基準折現率為10%,且已知A方案壽命期年費用為72.40萬元;B方案壽命期年費用為69.93萬元。試計算C方案壽命期年費用,並利用年費用指標對三個投標方案的優劣進行排序(小數點後保留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