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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商法案例分析題練習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夥企業法、海商法、票據法等。以下是本站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司法考試商法案例分析題練習,歡迎測試!

司法考試商法案例分析題練習

案例分析

宏圖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20萬元,有股東5人,劉某、關某,張某和趙某是自然人股東,各持有公司2萬元的股份,甲企業是法人股東,持有公司 12萬元的股份。 劉某欲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劉某書面通知關某、張某、趙某和甲企業,關某不同意劉某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張某、趙某同意劉某轉讓,甲企業收到劉某的書面通知後遲遲不作出答覆,直至兩個月後通知劉某不同意轉讓。張某、趙某都向劉某主張優先購買權,但是購買的比例協商不成。 張某和趙某提出的購買條件低於乙企業,甲企業拒絕購買劉某的股份,劉某遂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 關某堅決反對劉某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劉某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後,關某要求公司購買自己的股份,公司拒絕購買,關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購買自己的股份、法院判決關某敗訴。張某決定出國定居,在未經其他股東同意的情況下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乙企業。 公司後來經股東會決議將註冊資本降低至8萬元,並且辦理了變更登記。由於公司經營困難,關某、趙某和甲企業均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

根據《公司法》,回答下列問題:

1、劉某是否有權轉讓自己的股份?為什麼?

正確答案:

答案:

劉某有權轉讓自己的股份。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股權的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本題中劉某書面通知了其他股東,甲企業收到書面通知後30日內未答覆,應視為同意轉讓,張某和趙某也同意轉讓,4個股東中有3個同意轉讓,已超過半數,所以劉某有權轉讓股份。

2、張某和趙某如果行使優先購買權,應各購買劉某多少股份?劉某能否有權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為什麼?

正確答案:

答案:

張某和趙某如果行使優先購買權,應各自購買劉某1萬元的股份。劉某有權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公司法》第72條第3款規定,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本題中股東張某和趙某均主張優先購買權,協商購買比例不成,應當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張某和趙某的出資各佔註冊資本總額的10%,他們相互之間的出資比例是1:1,所以應各購買劉某50%的股份,即1萬元股份。根據該款規定,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本題中張某和趙某提出的購買條件低於乙企業,所以劉某有權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

3、法院判決關某敗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麼?

正確答案:

答案:

法院判決關某敗訴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①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②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③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條規定了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法定情形,只要不符合這些情形,股東無權請求公司收購自己的股份,本題中反對股東向公司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份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收購股東股份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判決關某敗訴符合法律規定。

4、張某是否有權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乙企業?為什麼?

正確答案:

答案:

張某有權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乙企業。《公司法》第7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根據該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相互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不需要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本題中乙企業已經成為公司股東,所以張某有權不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

5、宏圖有限責任公司能否繼續存在?為什麼?

正確答案:

答案:

宏圖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繼續存在。《公司法》修訂後確立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時對一人公司設置了比一般有限責任公司嚴格的限制。《公司法》第59條第1款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該條規定一人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比一般有限責任公司高,必須為10萬元,本題中宏圖公司的註冊資本已降低至8萬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限額,各股東將股份轉讓給乙企業後,乙企業成為宏圖公司惟一的股東,宏圖公司不能繼續存在。

【拓展】司法考試複習材料

一、司法考試備考階段

對於司法考試的複習從記憶的規律看,多次重複是高效記憶、牢固記憶的唯一方法,對記憶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強調重複記憶。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輪重複,科學記憶。

系統精讀階段

本階段要通讀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或名師親著授課講義,全面熟悉司法考試所要求的知識點和相關法律規定,並建立起知識體系,掌握基本原理。做到整體知識面的覆蓋,要精讀、細讀,但不要求對知識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時,結合真題,複習到哪個部門法就相應地做真題,作為檢測自己複習的方法。把單科部門法的真題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分析在某個點上已經出過什麼題目,是從什麼角度考查的,仔細揣摩命題者的思路。

② 專題複習階段

本階段要以司法考試大綱和歷年真題為指引,縮小複習範圍,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在常考點和疑難點上,並且將相關知識融會貫通,形成脈絡,在第一階段知識面的基礎上形成知識塊,也就是專題。同時,對於重要知識點的學習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題中未曾考查過的角度。還要通過演練一些質量比較高的習題,及時檢驗自己的複習效果,鞏固所學知識。這點上,我推薦大家看看法律教育網的司法考試特色班,視頻授課配有講義,還有語速調節功能,真正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③ 查漏補缺階段

隨着複習的進行,大部分的知識基本掌握,但難免有相對薄弱的內容,此時,有針對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掌握程度不夠的知識點就顯得尤為重要。通過本階段的複習,形成對單個知識點的強化鞏固,並反覆運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以達到透徹掌握,彌補自己的不足。值得提醒考生的是,本階段要加強對試卷四簡答、論述及案例分析的練習,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讀題、審題、答題,不要僅是看而不做。這塊兒內容得益於法律教育網幾位老師的傳授,感覺還是相當實用的。只有在考前進行了充分的準備,才能在考試中得心應手。

④ 衝刺階段

選用整套的真題或模擬題,在正式司法考試要求的時間裏,完成答題。通過模擬考試體驗題感、題速,積累臨場經驗,鍛鍊應試能力。本階段在知識的複習上,以前面複習中自己標註的重要點和預測的熱點為主,並且複習記憶性較強的科目,如憲法、法制史等試卷一的科目,調整好作息和心態,沉着應考。

二、司法考試複習時間

司法考試的複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學科眾多、考查細緻的特點決定的。一般來説,大概需要五至六個月的複習時間。而對於在職的考生則需要更長的時間,因為在職考生複習的時間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週末及節日放假時間,所以在職考試的朋友應該從十月或十一月份開始複習,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結束,這樣才能做到遊刃有餘。當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時間規劃,我報了法律教育網的實驗班,班主任老師幫我制訂了詳盡、可行的學習方案,省去了很多麻煩。

三、在複習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1、迅速抓住考試重點。根據有關統計,每年司法考試的知識點的重複率達80%,如果將真題中的知識點加以總結,則能迅速抓住考試重點,掌握好這部分內容,司法考試的成功就勝券在握了。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誤區,往往花費大量時間去複習只佔20%分數的知識,這就是司法考試中的“二八定律”。

2、培養正確的解題思路。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識學得很好,考試分數卻讓人失望,原因就在於沒把握正確的解題思路。這需要大家在複習做題時,要仔細對照答案和評析,理清解題思路。清晰的解題思路在考試中的重要性,怎麼強調都不過分,它可以幫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題狀態,“穩、準、狠”地選出正確的答案。

3、鍛鍊有效的複習和記憶方法。複習和記憶方法直接影響考試的成績,但是很多人並不在這方面多做努力,比如,只拿一些複習資料泛泛而看,不挑重點,不做習題,即使做題,也是在腦袋中大致過一下,卻不動手。經驗表明,將要記憶的內容抄寫一遍,可以達到看若干遍不能達到的效果,而將有關的知識設計成考試題,通過做題的方式來記憶,則比抄寫的效果更好,記憶更深刻。

四、尋找適合自己的司考複習方法

複習方法沒有統一的定論,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因此每個人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複習方法。但是,好的複習方法有其共同之處。個人感覺,法律教育網司法考試老師推薦的艾賓浩斯記憶曲線理論,就相當實用。

例如在複習刑法時,可以先把教材快速翻閲一下,並找出重點難點和自己的弱點,瞭解刑學的基礎知識架構和體系,對刑法有一個整體把握。然後再認真地從頭閲讀教材,對那些重點難點和自己的弱點,要相對的多花些時間,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要徹底吃透。在閲讀教材的同時,要把歷屆真題刑法部分的內容,與這一章節有關的真題認真做一遍,然後對照解析。如果做對了,要明白為什麼對,看解析和自己的思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儘量把自己的思路往解析上靠;如果做錯了,要認真看解析,明白為什麼選這個,而不選那個,找到法理上或者法條上的依據,然後想想自己當時做題時怎麼想的,和解析的差別在哪裏,最後還是要把自己的做題思路往出題者的思路上靠。看完一章和做完相關的真題後,並聽完講課之後,回過頭把這一章的主要知識點做一下梳理,總結常考點和難點。同樣,按照這個思路來複習其他學科,雖然説慢一點,但是效果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