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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試模擬試題(含答案)

2016年司法考試正在報名,為幫助考生更好複習司法考試,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最新司考模擬試題及答案解析如下,僅供考生參考!

2016司法考試模擬試題(含答案)

  民法

【單選題】

甲公司與乙公司約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噸藥材,乙公司付款100萬元。乙公司將藥材轉賣給丙公司,並約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貨後3日內應向乙支付價款120萬元。張某以自有汽車為乙公司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約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時,乙公司有權就出賣該汽車的價款清償自己的債權。”李某為這筆貨款出具擔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時,由李某承擔保證責任”。丙公司收到藥材後未依約向乙公司支付120萬元,乙公司向張某主張實現抵押權,同時要求李某承擔保證責任。張某見狀,便將其汽車贈與劉某。劉某將該汽車作為出資,與錢某設立丁酒店有限責任公司,並辦理完出資手續。丁公司員工方某駕駛該車接送酒店客人時,為躲避一輛逆行摩托車,將行人趙某撞傷。方某自行決定以丁公司名義將該車放在戊公司維修,為獲得維修費的八折優惠,方某以其名義在與戊公司相關的庚公司為該車購買一套全新座墊。汽車修好後,方某將車取走交丁公司投入運營。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維修費,否則對汽車行使留置權,丁公司回函請寬限一週。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墊費,丁公司拒絕。

在劉某辦理出資手續後,關於汽車所有權人,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乙公司

B、張某

C、劉某

D、丁公司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據此可知,劉某辦理出資手續後,該汽車的所有權轉移給了丁公司。

  刑法

【多選題】

甲、乙預謀修車後以假幣騙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廠修車後應付款4,850元,按照預謀甲將4,900元假幣遞給乙清點後交給修理廠職工丙,乙説:“修得不錯,零錢不用找了”,甲、乙隨即上車。丙發現貨幣有假大叫“別走”,甲迅即啟動駛向廠門,丙撲向甲車前風檔,抓住雨刮器。乙對甲説:“太危險,快停車”,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傷。關於致丙重傷的行為,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

A、乙明確叫甲停車,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構成故意傷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對於丙的重傷後果,乙不應當負責

D、乙沒有實施共同傷害行為,不構成犯罪

【正確答案】 AB

【答案解析】 甲的行為超出了共同犯罪(使用假幣)的故意,對於丙的重傷後果,乙主觀上排斥該結果發生,客觀上未實施傷害行為,因此不成立共犯,對該結果不承擔刑事責任。乙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也就無所謂犯罪中止的問題。

  三國法

【單選題】

我國“協航”號輪與甲國“瑟皇”號輪在乙國領海發生碰撞。“協航”號輪返回中國後,“瑟皇”號輪的所有人在我國法院對“協航”號輪所屬的船公司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在庭審過程中,雙方均依據乙國法律提出請求或進行抗辯。根據這一事實,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因雙方均依據乙國法律提出請求或進行抗辯,故應由當事人負責證明乙國法律,法院無須查明

B、法院應依職權查明乙國法律,雙方當事人無須證明

C、法院應依職權查明乙國法律,也可要求當事人證明乙國法律的內容

D、應由雙方當事人負責證明乙國法律,在其無法證明時,才由法院依職權查明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侵權責任,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但當事人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侵權行為發生後,當事人協議選擇適用法律的,按照其協議。本案中,侵權行為發生在乙國,且當事人沒有共同的經常居所地,所以,應適用侵權行為地乙國法律。另外,當事人在庭審過程中均依乙國法律提出請求或抗辯的做法是在根據法律的規定選擇適用法律,而不是當事人通過協議選擇適用其他外國法律的情況。因此,按照《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的規定原本就應該適用乙國法律,而非因當事人的選擇而適用乙國法律。

選項A、C錯誤,選項B正確。《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涉外民事關係適用的外國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查明。當事人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的,應當提供該國法律。

選項D錯誤。《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不能查明外國法律或者該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商經法

【多選題】

王某、張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資180萬元,於2012年8月成立綠園商貿中心(普通合夥)。其中王某、張某各出資40萬元,田某、朱某各出資50萬元;就合夥事務的執行,合夥協議未特別約定。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買房,向劉某借款50萬元,約定借期四個月。四個月後,因房地產市場不景氣,朱某虧損不能還債。關於劉某對朱某實現債權,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B、可就朱某在合夥企業中分得的收益主張清償

C、可申請對朱某的合夥財產份額進行強制執行

D、就朱某的合夥份額享有優先受償權

【正確答案】 BC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合夥人發生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選項B、C正確。《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選項D錯誤。《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據此可知,其他合夥人對朱某的合夥份額享有優先購買權,劉某對朱某的合夥份額不享有優先受償權。

  理論法

【單選題】

孫某的狗曾咬傷過鄰居錢某的小孫子,錢某為此一直耿耿於懷。一天,錢某趁孫某不備,將孫某的狗毒死。孫某掌握了錢某投毒的證據之後,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錢某賠償孫某600元錢。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孫某因對其狗享有所有權而形成的法律關係屬於保護性法律關係

B、由於孫某起訴而形成的訴訟法律關係屬於第二性的法律關係

C、因錢某毒死孫某的狗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係屬於縱向的法律關係

D、因錢某毒死孫某的狗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係中,孫某不得放棄自己的權利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保護性法律關係的典型特徵是一方主體(國家)適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體(通常是違法者)必須接受這種制裁,如刑事法律關係。據此可知,孫某因對其狗享有所有權而形成的法律關係屬於調整性的法律關係,不屬於保護性法律關係。

選項B正確。按照相關的法律關係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第一性法律關係(主法律關係)和第二性法律關係(從法律關係)。第一性法律關係(主法律關係),是人們之間依法建立的不依賴其他法律關係而獨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關係中居於支配地位的法律關係。由此而產生的、居於從屬地位的法律關係,就是第二性法律關係或從法律關係。在實體和程序法律關係中,實體法律關係是第一性法律關係(主法律關係),程序法律關係是第二性法律關係(從法律關係)。孫某起訴而形成的訴訟法律關係屬於程序法律關係,因此,屬於第二性法律關係。

選項C錯誤。按照法律主體在法律關係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縱向(隸屬)的法律關係和橫向(平權)的法律關係。縱向(隸屬)的法律關係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所建立的權力服從關係(舊法學稱“特別權力關係”)。與此不同,橫向法律關係是指平權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其特點在於,法律主體的地位是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財產關係,民事訴訟之原、被告關係等。因錢某毒死孫某的狗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係屬於橫向(平權)的法律關係。

選項D錯誤。因錢某毒死孫某的狗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係屬於橫向(平權)的法律關係,權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