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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社會工作介入大學生自殺危機分析

在高校學生工作中引進社會工作的知識和技巧,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個案和小組,以及對輔導員等學生工作者進行工作方法的培訓,既可以彌補現有學校干預機制專業性的不足,又可以有效的干預危機,預防大學生自殺事件發生或減輕已發生事件的影響。那麼,下文由小編為大家提供學校社會工作介入大學生自殺危機分析,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學校社會工作介入大學生自殺危機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經濟、社會迅速發展,處在學生角色和職業人角色轉換關鍵期的大學生,面臨着來自價值觀念、人際關係、未來選擇等諸多方面的衝擊和壓力,容易因大學生活不如期待,產生心理落差,滋生抑鬱、焦慮的情緒。情緒困擾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疏導,就會累積,再遇上負能量事件作為導火索,有的大學生就可能會做出不理智的行為。自殺,作為一種常見不理智行為,不僅給家庭帶來巨大打擊、對周圍人羣造成心理陰影、造成國家的人才損失和資源浪費,還會起到不良示範作用,使社會對大學生羣體的評價降低,甚至誘發模仿性自殺。

社會工作主張“助人自助”,能夠運用專業方法發掘案主潛能,使其迴歸正常生活。它作為一種干預自殺危機的新視角,正逐漸獲得關注,但具體的介入方法仍在探索之中,尚未建立完善的理論和實踐體系。

  二、高校環境的重要影響性分析

社會學家認為“人在情境中”,每個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個體,個人問題與其所處環境有密切的關係。從生態系統理論的觀點分析,大學生所處的外部環境主要是學校,高校環境在大學生的行為問題中,處於較為重要的影響地位。

高校校園環境中對大學生影響較大的,主要是學業、人際關係和教學管理工作三個部分。

首先,大學開放的學習環境和高中封閉的學習氛圍之間存在較大差別,一些大學生不能適應,無法合理規劃學習時間,缺乏自我約束,就會承受較大的學習壓力。如果出現掛科、補考、作弊甚至因此失去學位證或被退學,有的大學生難以承受就可能走上絕路。除學習外,人際交往也是校園生活的重點,寢室關係、班級關係、社團關係等都需要去妥善經營。現在很多大學生都是獨生子女,缺乏足夠人際交往經驗和處理矛盾衝突的能力,還容易以自我為中心,就可能會陷入被孤立、被排擠的處境,導致社會支持系統的缺失,甚至喪失對生活的`信心。同時,高校的教學管理工作也是構建校園環境的重要環節,有的高校只關注教研成果和學生的學業成績,處理學生工作過於制度化,缺乏對學生心理狀態變化的重視。另外由於心理健康教育、責任感教育、挫折教育和生命教育相關課程的缺失,大學生不能獲得正確的價值觀引導,遭遇挫折時就容易輕易放棄生命。

  三、學校社會工作介入干預的途徑

學校是預防和治療大學生行為問題的主要陣地。在校園中出現適應困難甚至因此出現自殺危機的大學生,也需要在學校中得到關注和治療。學校社會工作作為一種新的介入形式,擁有獨特的干預介入技巧。與高校心理諮詢師不同的是,社工不僅關注引起危機的個人因素,還更多的着眼於大學生與其所處環境間的互動,創造有利於化解危機的外界條件。其具體的介入途徑主要有個案工作模式、小組工作模式,以及對學生工作者開展專業知識培訓。

(一)個案工作介入方法

大學生出現自殺危機往往由於遇到了困境,即應激事件。出於隱私和自尊考慮,一對一、以問題解決為中心的個案服務是學校社工較多采用的介入途徑。增能社會工作理論認為,個人的無力感來源於環境的阻礙,這種阻礙可以被改變,服務對象是有能力、有價值的。在個案過程中,社工需要同服務對象,即案主建立合作性的夥伴關係,發掘並增強其自身能力。

學校社工個案介入的主要步驟是:引導宣泄情緒、建立專業關係,瞭解案主的問題;澄清非理性觀念,激發改變的慾望;提供建議、幫助制定改變計劃書;鏈接資源,建立社會支持網絡;個案跟進,強化信心,幫助成長等。在個案進程中,社工的保密原則需放在案主的基本權利生命權之後,即要以保證當事人安全為首要目標,不能輕易答應保密。

個案介入初期,社工通過一兩次的談話幫助案主排遣負面情緒,積極傾聽,識別導致產生自殺傾向的因素,評估問題的嚴重程度。這一階段需依從案主,不要辯論或評價,表達支持和接納,與其建立起良好的專業關係。同時,在每次談話結束後要與案主做約定,得到“不自殺”的承諾。在專業關係建立之後,需澄清非理性觀念,幫助案主正確認識自身處境。例如有的大學生認為,自殺一了百了,可以解決所有問題。社工就要提醒他們,自殺行為是對困難的逃避,不僅不能真正解決問題還會給家人朋友帶去無法挽回的傷害。

發覺案主想法開始積極轉變時,社工需要協助他想出合理的解決方法,制定計劃和目標,幫助案主樹立信心。這時,社工是合作者,案主是計劃的主導者和實施者,社工需使其放下心理上對社工的依賴,提供他在解決問題中自我成長的機會。社工還要對可能的困難進行預測,提前告知案主,避免他在實際操作時產生畏懼心理。制定完計劃後,就要督促案主將計劃書付諸實施。在介入過程中,持續鏈接社會資源也很必要,例如老師和同學,幫助案主構建起社會支持網絡。因為社會支持對應激起緩衝作用,有利於維持良好的情緒體驗。所以讓案主感受到良好的社會支持,可以緩解其危機狀態,鞏固已達成的干預成果。

個案總有結案的一天,因此在介入過程中,社工需要加強案主能力的鍛鍊,讓案主參與自身問題的解決,使其在結案後仍能繼續成長。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介紹案主來社工室或校外的NGO組織做志願者,使他在助人中提升價值,實現自我成長,以保持個案的成果。正如居斯考所説:“助人的目標是要困境中的人受益,強調能使當事人產生改變的能力。” 上述介入過程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方法,以問題解決為核心,關鍵在於運用個案工作技巧和鏈接資源。但在“個別化”價值原則的指導下,社工根據每個服務對象的具體情況,具體的介入工作可能會有所不同。

(二)小組工作介入方法

針對曾經目睹過自殺事件的大學生或自殺者的同學好友,為了避免他們產生心理陰影從而影響正常學習生活,甚至模仿自殺行為,同樣需要社會工作者的介入。由於他們具有同質性,即都是大學生,都與自殺者之間存在聯繫。所以可以運用小組工作方法進行介入,來引發情感上的共鳴,組員間相互支持和鼓勵,最終實現共同成長。

小組工作者在工作初期為組員介紹小組目標和干預過程,申明保密原則,澄清組員的問題,消除大家對小組的疑惑。再通過各種小組活動形式讓大家互相介紹、互相熟悉,一起制定小組規則,使組員對小組產生信任感。然後小組領導者就需要鼓勵組員回憶當時的情境並揭露自己最痛苦的想法,幫助他們宣泄隱藏着的負面情緒。因為小組成員擁有相似的經歷,比較容易相互理解和陪伴,有利於緩解組員們的心理負擔和壓力。在組員表達的過程中,社工需要注意澄清他們的非理性觀念,提高他們生命意識和心理素質,預防或治療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了的心理困擾與認知偏差行為。

(三)開展社會工作專業知識的培訓

除了通過學校社工對大學生自殺危機進行直接干預之外,還可以對高校的一線學生工作者,如輔導員、班主任等開展社會工作方法的培訓,達到預防問題和間接干預的效果。因為他們是與學生關係最近的人,最能清楚地瞭解大學生的學習生活狀況和心理狀況。對他們進行專業培訓,可以避免非科學化操作。同時將社會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學生工作,也有助於儘早發現可能出現危機的同學,化解矛盾和問題,預防自殺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