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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者殘障人士個案分析

心理社會治療模式非常注重服務對象的人際溝通狀況,認為人際溝通是打通個人與社會之間互動的橋樑。那麼,下面是由小編1為大家分析社會工作者殘障人士個案,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社會工作者殘障人士個案分析

  一、案例背景介紹

2014年8月18日下午4時,工作員根據**村提供的殘疾人名單外出走訪服務對象,在村口籃球場位置,看到了一個蜷縮在巷頭的身影,這個陰暗的身影旁坐着一位80歲高齡的老奶奶。也許是工作員熱情的打招呼和親切的笑容獲得了老奶奶的信任,老奶奶主動地向工作人員介紹,這個蜷縮在巷頭的少年就是老奶奶的孫子,叫“興仔”。

  二、症狀描述

興仔為智障一級,23歲,存在語言障礙,能勉強發出“啊”、“無”的音調,平日與家人交流,主要通過手部或頭部姿勢完成簡單的交流。

興仔1991年生,能自理,與父母、妹妹、奶奶同住。由於擔心興仔在外被人欺負,其父母一直以來都把興仔鎖在家中,極少讓其出門。

興仔想出門時一般都是由其高齡的奶奶帶着,只會在家附近的籃球場打轉,對陌生人非常警惕。

由於無法正常發語,興仔不敢主動與人交流,加之其腦功能受損,經常流口水,在着裝方面經常穿一些破爛的衣裳,外表看上去給人一種“傻、髒”的感覺,村裏的同齡人從不與興仔話,村裏有些人會直接叫興仔為“傻仔”,興仔幾乎沒有朋友。

  三、問題分析

1、案主平日飲食習慣無規律,非常消瘦,着裝邋遢,精神狀態欠佳。

2、興仔無接受過教育,但在父母的教導下會識別少部分簡單的生字,但數數的能力(從1-10數數)較弱。

3、興仔雖為智殘一級,但喜歡挑戰,在挑戰受挫時,容易煩躁、發脾氣。

4、工作人員在探訪時發現,案主平時只與家人接觸,社交圈子狹窄。

5、父母對興仔顯得過分呵護,興仔在這樣的過度保護下,無法實現獨立。

5、興仔有完整的家庭作為他的支持系統,但其他支持網絡較為薄弱。

  四、服務計劃

(一)目標

1、總目標:改善案主的生活現狀,讓其最大程度地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2、具體目標:A、接納和理解案主,建立信任關係

B、改善案主家庭系統的互動

C、搭建案主的社會支持網絡,提升案主的綜合能力。

(二)介入策略

針對案主及其家庭呈現的問題,社工通過運用系統理論、認知行為理論、心理社會治療理論和社會行為學習理論相結合,為案主提供專業的輔導服務。

由於案主是智殘人士,發育相對遲緩,儘管已23歲,仍處於青春期,身體在迅速發育成長的同時,在心理上,也經歷着巨大的變化,如情緒容易波動,存在消極抵抗的心理—隨着獨立意識的增強,對於父母過多的照顧和干預會產生厭煩情緒。案主目前較為活躍的互動僅僅侷限於家庭,環境中的朋輩系統基本搭建不起來,這種單調的支持系統也是案主目前各類問題行成的重要原因。因此,對案主開展工作時,工作人員應注重搭建案主的社會支持網絡,同時,完善案主家庭系統的良性互動,加強案主與各個子系統之間的聯繫溝通,以促使案主做出改變。

心理社會治療模式非常注重服務對象的人際溝通狀況,認為人際溝通是打通個人與社會之間互動的橋樑。它將關係到案主的家庭關係、社區環境和社會角色扮演,對案主的自我意識系統也起着重要的調節作用。因此工作人員要對案主的社交技能進行系統的培訓,同時對於可能與案主有交集的個人和單位採取多層面的介入,為案主營造一個良好的人際溝通環境,提升其自信心。

依據認知行為理論,個人的看法與想法決定自己的心情以及行動。個人之所以感到情緒困擾,主要是由於他對事、對人、對己的不適當的看法;悲觀的看法將導致悲觀的情緒與消極的行動,樂觀的看法將導致快樂的情緒與積極的行動。因此,在服務過程中,社工應協助案主的父母改變錯誤的認知,建立正確的認知,引導父母學會發現興仔的閃光點,看到自己作為殘障人士的父母而有過的成果經驗,提升他們對自己以及興仔“變好”的信心,從而嘗試逐漸放手讓興仔多接觸外界,多學習,鍛鍊其獨立的能力。

行為主義理論強調人類行為的習得性,即教育和環境的重要性,因此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人員要鏈接資源,製造觀察和模仿學習的機會,讓案主能夠掌握必要的知識、經驗、行為規範以及技能。

  五、介入過程

(一)真誠關注,初步建立信任關係:在這一階段,工作人員三次上門面談,通過運用同感、傾聽和澄清等技巧詳細收集案主個人層面、家庭層面、朋輩羣體層面以及社區級社會層面的信息,做好問題記錄及分析。同時,工作人員的耐心和真誠,也讓案主及其家人感受到了友好和關愛,雙方的信任關係初步建立。

(二)案主及其家屬共同參與,制定服務計劃:在這一階段,工作人員主要採用面談和電話方式。對案主及其家人出現的個人以及家庭問題進行梳理以及辨析,讓案主的家人明白到案主想要改變並且共同參與到服務制訂,激發案主的主要關係是協助案主改變的動力。

(三)實施服務計劃:在這一階段,工作人員採用面談、家庭輔導、同時結合小組、社區工作的手法,針對案主的個人、家庭、朋輩以及社區等層面實施服務計劃。主要內容有:

1、協助案主申請加入社區庇護工場,讓案主有機會參與殘疾人就業技能培訓。同時,在庇護工場中,由於案主的接受能力較強,社工引薦案主成為庇護工場的質檢,案主在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經驗中,自我有用感和責任感有所提升。

2、向案主的家屬普及殘疾人福利政策信息,協助其家屬向區殘聯報名參加殘疾人生活技能培訓班,經過為期一個月的課程指導,案主的儀容煥然一新。

3、針對案主家庭中存在的溝通互動問題,工作人員結合案主的情況進行了家庭輔導。工作人員及時告知父母案主在庇護工場中的`進步,並邀請他們到庇護工場參觀,緩解其父母過於焦慮和不安的情緒;此外,工作人員還邀請案主的父母參與智殘人士父母的交流會,讓他們能夠從中學習與與智殘子女相處的技巧。經過一段時間的輔導,案主和父母的互動情況有所改善。

4、開展社區活動,邀請案主作為義工協助活動的開展,讓案主同村的鄰居看到與他們印象當中不太一樣的案主,減少他們再次在案主身上強加“傻仔”標籤現象的發生。

5、結合小組工作的方法,為案主提供學習與人交往,建立真誠友誼的平台。

6、針對案主迴歸社會的問題,,工作人員發揮整合資源的作用,讓案主有機會到有接收殘疾人意願的廠企進行簡單的生產崗位工作,一方面提升案主的就業能力,另一方面也讓廠裏的正常人對“殘疾人”自力更生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7、招募義工定期上門義教,教導案主識字、數數。現在,案主已經學會寫自己和家中其他人的名字,也能正確地按照工作人員的指令,數出相應的物體數量。

(四)評估

1、評估方法:案主的家屬、鄰居、庇護工場其他學員及工作人員、案主工作的工場老闆及同事口頭表述對服務對象的看法,填寫滿意度問卷;工作人員的持續觀察;案主對自己的前後評價。

2、評估內容

(1)生活自理能力:案主的整體面貌,儀容儀表、精神狀態已大有改善。

(2)與家人的互動情況(家人開始放手讓案主去接觸更多的新事物,同時也能夠在案主取得進步時給與其肯定)

(3)情緒方面(案主在受挫時急躁、亂髮脾氣的次數有所減少)

(4)就業能力方面(案主作為智力殘疾一級人士,但在工作人員的耐心教導下,能夠在較短時間內瞭解了工廠加工流程,還能按照生產要求完成主管交代的任務。而在庇護工場,案主也能夠主動協助工作人言進行質量檢測工作,深受其他學院的喜愛。)

(5)自我認知方面(從足不出户到現在的庇護工場組長,案主所獲得的成功經驗讓他明白到,通過努力是可以改變的。

(6)社會支持網絡:(通過一系列的服務策略,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到案主的改變,也積極參與到協助服務對象更好地適應生活的隊伍中,案主的社會支持網絡逐漸搭建起來。)

  六、結案與跟蹤

1、目前案主的社會支持網絡較好,其本人及其家屬對生活也重新恢復了信心,生活幸福感得以提升。

2、結案處理方式

提前告知案主及其家屬個案服務即將結束,處理離別情緒,幫助案主及其家屬梳理個案過程,看到各人所取得的進步。工作人員留下工作電話,告知他們以後可以經常和工作人員交流。

3、結案建議

後續繼續鞏固案主現有的正向改變,繼續增強案主的社會支持網絡,定期進行家訪,鼓勵案主積極面對今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