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期貨從業資格法律法規考試培訓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

期貨從業資格法律法規考試培訓期貨交易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違法違紀撤銷職務資格的未超五年的。

  2.交易所履行的責任

提供交易場所。安排合約上市。組織監督結算 交割 交易。保證合約的履行。對會員監督管理。

  3.建立風險管理制度

保證金制度。大户持倉和持倉限額報告制度。風險準備金制度。漲停板制度。當日無負債制度。

  4.出現異常情況採取的.情況可以是:

提高保證金。調整漲停板的幅度。限制會員最大持倉量。暫時停止交易。採取其他緊急措施。

5.期貨交易所辦理下面事情,需要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規則。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復交易品種。上市修改或者中止合約。變更解散分立 合併交易所

  會員管理

  1.會員制期貨交易所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參加會員大會 行使選舉權 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從事規定的期貨交易 結算和交割等業務

使用期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設施 獲得有關期貨交易的信息和服務

按規定轉讓會員資格

聯名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按照期貨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規則行使訴訟權

  2.會員制期貨交易所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法律 章程 交易規則

按規定繳納費用 執行會員大會 理事會決議 接受交易所監督管理

公司制交易所還能夠行使審訴權

  3.期貨交易所對接受會員結算 結算會員對非結算會員結算 非結算會員對受託客户結算

結算會員由 交易結算會員 全面交易結算會員和特別結算會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