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節日慶典

荊楚民間舊時殯葬習俗是怎樣的

隨着時代的發展,現在很多習俗都慢慢消失或淡化了,例如喪葬禮俗。那麼以前的喪葬禮俗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推薦荊楚民間舊時殯葬習俗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荊楚民間舊時殯葬習俗是怎樣的

 荊楚民間舊時殯葬習俗

荊楚民間舊時殯葬習俗,從亡者停止呼吸時始,即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它們依次為:

燒“落氣紙”:即死者直系親屬,在已經確認死者亡故之際,便置一瓦盆於靈牀前,在盆中焚燒冥鈔或紙錢,意為讓亡魂“持幣上路”。

淨身:由死者直系親屬打一盆清水,用一方白布帕給死者擦淨軀體,通常以“三袱子”為限,即抹拭時將布帕浸水擰乾三遭,稱“三把”。一把抹頭臉,二把抹胸腹,三把抹腳腿。淨身亦稱“洗喪”。

換衣:給亡者換上乾淨衣褲鞋襪。若是青壯年夭折上有父母者,手臂上應戴黑紗;老年人的褲帶用白棉線合股系扎,合股線的支數以其年齡而定,老年人換衣稱“穿壽衣”。

開弔:將亡者抬上靈牀,置於靈堂的白布帳幔之後。供桌上置燭台香盆和死者遺像。直系親屬的女眷一邊哭一邊訴説死者生平,內容多為敍述死者一生中所經魔磨難,聲調哀婉動人,悽切悲慟,稱“哭靈”。親友前來祭奠,進門前先放一掛爆竹,喪家亦燃放爆竹以示應答。弔客上香,通常以三炷為限,或鞠躬致禮,或跪拜叩頭,皆由死者親屬中的男性直系晚輩在靈堂左側跪拜答謝,稱“孝子謝”。停靈時間以單數為限,三日、五日或七日不等。開弔期間,有的延請僧、道做法事以超度亡魂;夜間還聘邀專門的民間藝人來唱“喪鼓”,其鼓詞多為民間神話故事。弔客所送“祭儀”多為布料,須寫好挽籤懸掛於靈堂兩側,稱為“掛祭帳”。

出殯:即送亡者前往墓地,抬死者上路之始,稱為“起靈”,起靈時,孝子需將焚化紙錢的瓦罐擲碎在靈堂供桌之前,稱為“甩盆”。抬靈牀多為八名精壯漢子,死者親屬須排除在外。出殯亦稱:“送葬”,有的請道士執桃木劍在前“開路”,孝子則披麻戴孝躬行於靈牀(或靈柩)前引導,眾至親好友一路將其送至墓地。送葬隊列行進途中,有親友在道旁設香案“路祭”的,孝子須下跪答禮。

設靈與圓墳:亡者落葬後,家中應設靈位於廳堂左側,稱“設靈”;三日後親人去墳前祭掃,稱為“圓墳”。以死者去世之日算起,親人在每一個第七日應在靈位前點燭燃香,舉行祭奠儀式,到第五個“七日”為止,稱為“做五七”。三年孝滿,遂將靈位焚化,謂之“除靈”。

墓、墳、塋、棺、槨、飯、含、殯、斂與土葬習俗

隨着人類情感意識的增強和靈魂不死觀念的產生,土葬逐漸替代野葬。成為農耕社會最正統的葬法。也是中國人“入土為安”喪葬習俗的源頭。受農耕文化的影響。我們的先民對土地有着深切的依戀。生於斯長於斯,死後也要安於斯,人土便是靈魂最終的歸宿。一些漢字清晰的保留了這種習俗特徵。

墓、墳、塋

墳墓是土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墳墓被看做人生的最後歸宿,漢字中“墓”、“墳”、“塋”三個字,反映了這一習俗。《説文》“墓,墓丘也。從土莫聲。”“墳,墓也。從土賁聲。”“塋,墓地。從土營省,亦聲。”從字形分析,三字都與土葬有關。《禮記·檀弓》記載:“孔子曰:‘古者墓而不墳。”’可見,雖然都指墓穴,“墓”、“墳”是有所區別的。“土之高者日墳,葬而無墳謂之墓。”據《史記》、《漢書》等文獻記載,東周以前的墓葬是“墓而不墳”的,墓而墳是由春秋時期的孔子開始的。《札記·檀弓》記載了孔子尋找父親墓地的故事,孔子幼年喪父,長大後想去祭奠父親,卻找不到墓地,後費盡周折才找到。為了便於日後祭奠,他就在父親的墓上培土壘墳並種樹作為標誌。到了漢代,墳和墓已經沒有分別了。

棺、槨、飯、含

隨着土葬習俗的興起,人們開始對葬具、隨葬品有所需要,“棺”、 “槨”、“飯”、“含”幾個字記錄了這種習俗。棺槨,指裝殮屍體的器具。內棺稱作棺,套棺(套在棺材外面的大棺材)稱作槨。董仲舒《春秋繁露·服制》記載:“生有軒冕、服位、貴祿、田宅之分,死有棺槨、絞衾、壙襲之度。”可見古代棺槨是用來顯示死者身份地位的。周代的棺槨制度有嚴格的等級,即“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喪葬習俗已經帶上了一層政治色彩。飯、含也是古代的一種喪葬習俗,即將米、貝、珠、玉等物放入死者口中。放入米、貝稱為飯。放入珠、玉稱為含。飯含的作用在於“實親口”,“緣生以事死,不忍露其口。”(何休注)是生人盡孝道而已。

殮(斂)、殯

土葬習俗中,殮和殯是死者安葬前的兩個重要環節。《説文》:“斂,收也。?a href='' target='_blank'>雨穬L聲。”後來用殮替代了斂。人死後首先要入殮,即為死者清洗身體,放入飯含,最後放入棺材。這一習俗至今還保留在各地的喪葬習俗中。屍體入殮後至下葬前要停放一段時間,稱之為“殯”。《説文》:“屍在棺,將遙葬柩。”我國古代,從 “殯”到“葬”時間按照等級和身份的高低有嚴格的區分。現在的喪葬民俗中多為三五天。

殉、俑、偶與殉葬習俗

殉葬習俗起源較早,在我國古代延續了很長時間。“殉,用人送死也。”(《玉篇》)即以活人殉葬。考古和文獻資料表明,人殉制度在商代已經盛行,晚商時期的貴族和商王的大型墓葬的殉人可達百人之多。秦漢以後代之以偶和俑。俑,是古代用來陪葬的塑像。主要是陶瓷、泥土或木質作成人的形像。以偶俑殉葬是人殉的延伸和進化。

關於殉葬習俗,古代典籍多有記載:《左傳·文公六年》記載:“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三奄息。仲行、鋮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詩經·黃鳥》以寫實的手法記載了這次人殉事件,控訴了其殘酷性。孔子對這種殉葬習俗極為憤怒,他説:“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即便用偶俑殉葬,孔子都極力反對。

從本質上講,喪葬習俗的沿留。反映出人們追求未來幸福的理念。“慎終追遠”,善待生者,追念亡人,保留我們喪葬習俗中善良純樸的一面, 剔除其醜陋糟粕的一面。這才是我們對待古老習俗的應有態度。

  “頭七”是指什麼

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天就要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有7次,俗謂“燒七”。一般是“三七”、“五七”比較重要,親朋也要送來些紙、燭。此中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儀式。舊俗以為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具有時間由道士推算。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檐下,據説陰魂見此就會進屋。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裏多待一會兒。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滿百日和週年時,還要燒紙祭奠。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説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説法,據説死者從去世之後,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札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蜡、金銀鬥等祭奠。“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衝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衝七有難”。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衝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關中一些農村。遇到“衝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陝北的延長縣,在“衝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據説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藏於白旗下躲難。各地農村還有一種極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習。“出煞”又稱“回煞”,據説人死後陰魂還留在家裏,“出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説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時辰回家辭灶。“出煞”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此俗建國後已摒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