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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婚嫁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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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漳州的婚嫁基本按傳統的“六禮”進行。曾任漳州知州的朱熹主張刪簡古禮,清代漳州宿儒蔡世遠謂“吾閩昏(婚)禮由納采、納幣、請期而親迎”。可見其時已將六禮中的“問名”併入“納采”之中,並將“納吉”與“納徵”合而為“納幣”。據蔡氏所輯《朱子家禮》,婚禮的程序為:“將昏,主人告於祠堂,遂以酒醮其子而誡之,子受酒跪聽訓誡……”此當為詩書之家所設。民間嫁娶較側重於物質形式,禮俗極繁複,而且地區差別很大。

漳州婚嫁的習俗

漳州完婚的儀式大致包括古代的拜堂和合巹。男方要請一個內行人來主持儀式,稱為“管事”。

新娘進門後,管事手捧圓鬥,邊走邊唱好話邊撒鬥裏的穀粒,引導新娘走上廳堂。管事高聲唱禮,新夫婦先拜天地,再拜父母,然後夫妻交拜成禮。

拜堂後在送嫁姆引導下新郎以紅緞牽新娘入洞房,雙雙坐在牀沿上,同時廳堂鳴炮,開始大宴賓客。

新娘進洞房時,新郎的家人要把帶路雞放進牀底下,然後撒米引誘,想方設法使公雞先走出來,預兆新娘頭胎生男孩。帶路的母雞在一兩天內下蛋也被視為新娘早生早育的吉兆。送嫁姆在進洞房的前後都不停地唱好話,她教新郎用秤桿挑去新娘頭上的紅色或黑色綢蓋帕,並指導新夫婦食用洞房裏由12道菜組成的“新娘桌”。送嫁姆先將酒倒在一對以紅線聯繫在一起的酒杯裏,讓新夫婦互遞酒杯,同飲合巹酒。接着,送嫁姆要為新郎、新娘搛菜,每吃一道菜她就唱一句與這道菜有關的吉利話,12道菜寓意12個月,月月美滿。“好命人”點燃洞房裏的一對紅燭。自是夜起,洞房裏要連續13夜徹夜燈火不熄。

廳堂的`宴席上由新郎舅父坐首席,新郎的父親作為主人向來賓敬酒。酒過三巡,新郎新娘要出來敬酒,席終鳴炮送客,至門而止。有些地方新娘要一直呆在洞房裏,僅由新郎和家長出面敬酒。在客家的婚宴上,由新娘的叔父或兄弟坐首席。

清代,漳州就有看新娘和鬧洞房之俗。“於初婚之日,親戚朋友擁擠而至,索見新婦,嘲謔新婿。”新婚宴席散後,新夫婦端坐牀沿,男左女右,中間插坐一個男孩,送嫁姆和其他人以次就坐,一兩個男孩上牀翻騰跳躍嬉鬧一番,象徵新娘早生貴子。新娘要向眾人分發糖果、花生、蜜餞等,眾人邊吃邊念歌謠式的吉利話。為增加喜慶的熱鬧氣氛,任何人都可以隨意與新娘逗樂戲謔,新娘必須端坐任親友觀看、笑鬧,由送嫁姆來應付一切。鬧洞房時參加者不必拘泥於自己的輩分和地位,故有俗諺:“鬧洞房,無大細。”但鬧洞房者不得站到門檻上,也不得將雨傘帶入洞房。

鬧洞房的人走後,小叔捧進甜湯圓,稱“合房圓”,新娘要賞給紅包,然後與新郎一起吃合房圓。有的地方合房圓要由新郎新娘親自搓成。吃過合房圓,送嫁姆退出,新夫婦即可安歇。

一些地方,婚禮中“新娘桌”的陳設與祭死人的供桌類似,婚牀上要鋪的草蓆也屬葬死人的用品,這些寓意兩人要白頭偕老,至死不渝。新郎新婦的褻衣以白布製成,婚後三日洗淨珍藏,以備死時再貼身穿上,此俗也與貞操和互相忠誠的觀念有關。

漳州婚嫁習俗:婚禮後習俗

完婚之後,喜事並不算辦完,此後4個月內不得參與他人的紅白事活動。同時也忌家庭內的喜事“相沖”。一年之內家中不能有兩個喜事,如兒女之中有兩個嫁娶,或一個嫁娶一個生育;遇到這種情況必須設法再增加一個喜事,俗稱“三打散”,就沒有忌諱了。

1、出 廳

新婚的第二天,新娘在雞鳴時就要出洞房,盥洗修容,準備正式參與婆家的家庭生活。

新娘先要煎四果湯,或者以桂圓乾或蜜金棗沏成甜茶,準備“拜茶”。待到全宅的上輩上堂,新婦便到廳堂祭祀祖先和神明,然後端甜茶敬奉尊長,並把自孃家帶來的鞋子敬獻給公婆,隨後公婆引新娘與全家大小見面。拜茶即古代“廟見”之遺禮,長輩接受新婦拜奉甜茶時要在茶盤內壓上紅包。拜茶所得的紅包錢照例盡歸新娘私有。

拜茶後新娘由送嫁姆陪同下廚初掌炊事。新娘要下廚做第一次飯菜,顯示自己的身手;此外還要餵豬、飼雞、舂米,顯示自己的勤快。後者有時只是象徵性的,新娘只舂幾下米,撒一把穀子,攪一下泔水缸。

新娘每做一件事或做一個動作,送嫁姆就要在旁邊唱一句針對這種家務事的吉利話。如新娘攪泔水缸時要説:“攪潘(泔水)攪會浮,飼豬恰大牛(比牛還大)。”

2、探 房

迎娶的第三天,新娘的弟弟要坐轎到姐夫家探望,俗稱“舅子探房”,是古代“?`女”的遺俗。

舅子帶糖、餅、香粉、抹頭髮的茶籽油和一籃鮮花或紙製石榴花,徑直走進新房,將禮物放在牀上,並邀請姐姐回孃家作客。婆家應設宴隆重招待阿舅。

3、歸 寧

完婚後過一定時間新娘要“回門”(回孃家),俗稱“做客”。新婿有時應陪同前往,俗稱“回禮”。送嫁姆也同時伴新娘回門,至此完成她的任務。

迎娶後的第四天(有的地方是第七天)新娘首次歸寧,俗稱“做頭擺(次)客”,客家人則稱“轉朝”。依禮新婿要陪同並備香燭、禮炮、禮餅、豬腳等禮物。上路時如有小舅子同行,則舅爺轎在前,新夫婦在後。若步行則新郎要跟在新娘後面,俗稱“趁(跟隨)某(妻)吃”。

抵孃家時岳父母到門前歡迎,入門後新娘徑入舊閨房和女眷們話家常,新郎則留在廳堂上接受甜茶的款待。岳父要引女婿與親友相見。有的地方禮俗,新郎要以紅包分贈岳家親屬。按例,中午岳父母要宴請姑爺,廳堂上新婿坐首席;新娘則在內室坐首席,其他女眷作陪。

宴席散後新夫婦休息片刻即應告辭迴歸。回程時要男轎在前,女轎在後。首次歸寧的新夫婦不得在岳父母家過夜,如確因歸途遙遠需要留宿,也不得同牀,否則對孃家大不利。

女兒做客返回婆家時,孃家要贈送布料、上插石榴花枝的甜糯米飯、一對連根帶葉箍上紅紙的甘蔗、一對或一窩腳上綁紅布的雛雞。雛雞用小竹籠裝,掛在轎(或車)前,俗稱“帶路雞”。有的地方還贈一對豬崽,稱“帶路豬”。有的地方孃家要派小舅子捧一瓶花生油伴送新娘回婆家;花生油是添燈的油,寓意儘快添丁。

按舊俗,新娘婚後12天和婚後一個月還各應歸寧一次,來回都要攜帶禮品。但夫婿就不一定再陪同,而且新婦可以在孃家留宿幾天。以後新婦回孃家就習以為常,無須遵守特別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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