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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婚嫁風俗是什麼

古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説,在漫長的封建社會,男女婚姻不能自由,少男少女結合全由父母包辦。而在現在很多地區少數民族還沿用了一些婚嫁的習俗。你知道土家族婚嫁風俗是怎樣的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搜集到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土家族婚嫁風俗是什麼

  土家族婚嫁風俗

婚姻嫁娶是大家比較感興趣的風俗之一,少數民族結婚與城市裏面的結婚有很大的不同。沒有高檔的小轎車,也沒有隆重的結婚典禮,一切都是顯得那麼的簡樸。但是並不失熱鬧,可以説更加的熱鬧和喜慶。

對於湖南鳳凰這邊的土家族來説,豬腿就是結為良緣,巧遞婚期的暗號。土家族的男女青年在訂婚的時候,姑娘都會仔細查看情郎帶來的揹簍,看裏面豬腿所傳遞的信息。而這個豬腳,也是非常有講究的,如果豬腿光光蕩蕩,則表明他們的婚期男方尚未擇定。如果靠蹄處有一吹氣的窟窿,則暗示男方來催(吹)親了,女方要做好出嫁的準備。如果這豬腳還帶有一條豬尾巴,則今年的農事忙得差不多了,豐收後這門婚事就要了結收尾了。這時候,如果女方來不及辦理出嫁的事或一時捨不得女兒離開,就把那條生豬腿上的尾巴砍下來,放在回送的禮物中,男方看到後就明白意思了。

土家族另一個很有名的風俗就是女孩子出嫁的時候要唱出嫁歌,而且土家族把是否會哭嫁,作為衡量女子才智和賢德的標誌。所以,姑娘們都很重視哭嫁,在十一、二歲的時候,就要開始學“哭嫁歌”了。而隨着年齡的增長,青春的覺醒和成熟,或者心中的抑鬱怨恨之氣越積越多,出嫁時淚水就會如決堤的河水,傾瀉而出。

當然,地域的不同,哭嫁內容也各有特色,不過一般都有“女哭娘”、“娘哭女”、“姐哭妹”、“妹哭姐”、“罵媒人”等幾個部分。而哭嫁的時間,也是視家庭經濟狀況而定。一般情況下是一週左右,但是也有長達一個月的。如今,時代變遷,青年們嚮往自由幸福,婚姻戀愛皆由自己作主。土家族姑娘出嫁也無須因襲舊時代的婚俗了,所以哭嫁現在基本上也很難在見到。

現在,如果還想一睹土家族人結婚時的哭嫁等場面,就得到晚會等表演性質的地方去觀看了。在鳳凰以及周邊的少數民族聚集地中,基本上很難在找到這樣的場面。

  仡佬族婚俗

仡佬族是貴州最古老的少數民族之一,自稱“木地人”即土著居民。古代為白越的“俚”、“蜒”部落中的一支,魏普後稱僚人,宋代朱鋪的《溪蠻叢笑》中稱為“仡佬”,到了明帶資本就定下來了,田汝成的《行邊紀聞》中明確的説:“仡佬”一曰“僚”。早在兩千多年前的“夜郎”解體後,僚人大量外遷。和漢、苗民族雜居,經濟有了很大發展。

古老的婚俗

仡佬族的婚俗至今保留着許多原始的古俗,是研究人類古老婚姻史的活材料。比如,訂婚時,要吃“雞卦酒”,這是殺雞後用雞股骨占卜求吉利。“雞卦”諧音“吉利的卦”,目前已不再按原始的“神判”那種形式去細細講究雞股骨上的紋樣是吉是兇,而是把吃訂婚酒統統稱吃“雞(吉)卦酒”。

吃“雞卦酒”是在姑娘家舉行的',未來的女婿上未婚妻家認岳父母,向岳父母敬獻“雞卦酒”,第一碗酒必先敬獻給岳母,岳父在吃第二碗酒時也要恭維老伴一番,説“娃娃是她養大的,要由他娘作主。”有人説,這是人類母權制在婚姻上由母親做主的遺風。

佬族女人出嫁時要自動打掉上顎大齒1-2顆,説是怕女人傷害夫家而產生的習俗。夫家視處女為一種可畏的東西,需打掉牙然後才敢與之成婚,箇中古遠民俗遺風意味深長。

還有“把門枋”、“追姑娘”和“打濕親”習俗,在仡佬族婚俗裏也很有特色。“把門枋”是新娘離家出嫁時,要雙手緊緊地拉着門枋表示不肯離去。這時候,媒人就要過來強行拉開新娘的雙手,牽着新娘離開孃家。

“追姑娘”是姑娘出嫁前要放聲號哭,唱“哭嫁歌”。出嫁前還要乘人“不備”而“逃跑”,讓嫁家嬸孃嫂子等女親戚把她找回來。離孃家出嫁前要拜別孃家祖宗,姑娘的父親要解開她衣領邊的扣袢,表示出嫁了的閨女已不是本家氏族的成員而加入夫家氏族中去了。

“打濕親”則是在新娘娶進夫家之時,一跨進屋,就要用夫家準備好的清水灑向接親的人。傳説這樣可讓清水淋去邪魔求個吉利。

  納西族的婚俗

永寧納西族自稱“摩梭”。他們直到今天,在婚姻家庭方面仍保留着母系制遺俗。在以往典型的摩梭人家庭結構中,只有母親血統的親人: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親及其兄弟姐妹、母親的親生兒女以及母親姐妹的親生兒女,生身父親被視為外人。在家庭生活中,婦女的地位顯赫,家長由長輩高的婦女擔任。她還是家庭中宗教祭祀活動的主持人。家庭的血統世系按母系計算,財產也依母系原則繼承。

與這種母系家庭相適應的婚姻制度,人們習稱為“阿注”婚。“阿注”意為“朋友”、“伴侶”。這種婚姻的主要特點是:男不娶、女不嫁。凡屬不同母系血緣的青年男女都可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意願挑選心上人,只要彼此樂意,便互贈手鐲,腰帶一類的禮物,並開始過起了偶居生活。由於他們分別在兩個家庭裏生產、生活,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臨後才去女家訪宿,次日清晨又匆匆返回母家。同居所生的子女,姓母親姓氏,並歸母親家庭撫養,男子對子女們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由於這種婚姻家庭沒有經濟等方面的必然聯繫,所以男女雙方的離異十分自由,只要女方拒絕來訪或男子停止訪宿,“阿注”婚便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