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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戰略合作協議

書信函2.99W

合同編號:hc- -2015

供需戰略合作協議

戰略合作代理協 議

甲方: 新疆華春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________ __

地址: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現就甲乙雙方合作開發銷售新疆特色藥材及產品的相關事宜,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實施。

一、 總則

新疆具有獨特的的地理環境和社會條件,形成了許多特有的藥材品種,藥材資源的開發潛力很大。為使新疆特色藥材資源更好的走向全國市場,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雙方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二、合作關係

1、合作的基礎:

1.1、甲方尋求建立穩定的中藥材供應源,

1.2、乙方希望在中藥材行情變動較大、銷售不穩定的市場情況下,能建立較為穩定的價格和銷售渠道;

2、合作方式:

2.1、甲方運用自身的品牌、團隊、渠道等優勢,負責乙方中藥材在全國的銷售推廣;

2.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質保量的中藥材;

第二部分 合作相關內容的確定

3、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擁有的中藥材品種為:乙方所在地的現有品種 。

5、藥材價格按該年度該中藥材市場價確定,也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6、 甲方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停止乙方中藥材的銷售工作,包括:

6.1乙方在銷售中藥材中參雜、使假的;

6.2 乙方銷售的中藥材存在黴爛、變質或其他不符合人體食用標準的情況的:

6.3乙方未按中藥材加工工藝要求進行操作,造成藥材成品不合格的:

6.4 乙方銷售的中藥材不符合《藥典要求》的,包括中藥材殘留物超標的以及中藥材藥性不達標的.;

第三部分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的權利

7.1.1 甲方對乙方的中藥材有優先知情權和優先購買權。

7.1.2甲方對乙方的中藥材有信息的發佈權利、貯存方式的建議權和加工方式的建議權等

8.2 甲方的義務

甲乙雙方品牌商標的,並共同負責品牌的維護和推廣工作。

(四)乙方享有與甲方企業戰略合作的優先權,以及甲方健康產業、醫藥產業等項目合作的優先權。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人才、技術、政策、福利等各項資源支持。

(五)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推廣銷售的各項政策和福利,包括優先產品推廣權利、宣銷活動支持、以及領域專家推廣支持。

(六)本意向性協議有效期限暫定三年,自本意向協議簽訂之日起開

始。

三、其他事宜

(一)本協議為戰略合作意向性協議,應是雙方今後合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的基礎。

(二)在有效期內如有一方要求終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於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起兩個月後自動廢止。如簽訂正式合同,具體內容以正式合同約定為準。

(三)未盡事宜將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甲乙雙方提供給對方與協議相關的材料必須是真實的。

(五)本意向性訂單協議一式肆份,買賣雙方各持貳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此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甲乙雙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等資料作為合同組成部分。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新疆華春生物藥業股份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北京南路370 地址:

號銀通大廈9樓

法定代表人: 李成功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0991-3693662、3853916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戰略合作協議 [篇2]

甲方: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更好地促進甲、乙雙方業務的雙贏互利,進一步強化品牌效應及擴大市場份額,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達成裝飾裝修材料品牌戰略合作供應商(以下簡稱品牌戰略合作),合作經營採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作品牌:

第二條、營銷合作期限

為 期 月,自 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 月_____ 日止。

第三條、品牌戰略合作方式

3.1、甲、乙雙方公司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係;

3.3、甲、乙雙方簽定合同,甲方默認乙方為相同材料的主推品牌合作商,乙方以約定標準向甲方交

納主推銷售及廣告合作費用。

3.3、甲方回報:甲、乙雙方約定以以下4種形式對戰略合作品牌商進行回報。

3.3.1甲方把對乙方的品牌進行業務推薦作為相關制度對內部設計師進行規範執行。

3.3.2甲方給予乙方在甲方公司內部的針對設計師及業務人員進行相關產品培訓機會。

3.3.3甲方所推廣小區的廣告位及宣傳單頁上給予乙方品牌與其它類別品牌同等的廣告位置(具

體以甲方最終統一設計版面為準)。

3.3.4甲方允許乙方在公司內部宣傳資料欄上放置乙方材料品牌資料及宣傳品供客户取閲參考。

第四條:關於材料質量保證

4.1、質量保證,乙方對於整個產品的質量有乙方質保及售後服務。

4.2、乙方應當保證所供應給甲方的材料質量,如乙方合作期發現有假冒產品代替同類產品,引發相關法律責任有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同時給甲方帶來品牌負面影響,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五條、產品價格及返利比例

5.1、活動期間乙方必須要規範市場價格體系,保證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材料在同一地區內以統一的最低售價(市場最低折扣)基礎上進行反劵讓利給客户。

第六條5.2、甲方通過簽約的客户拿到優惠劵到乙方展廳購買產品,乙方通過優惠劵最低成交價直接返利,乙方不得低於市場最低價位出售,一經發現,差額部分5倍賠償給客户,同時甲方終止和乙方合作。

5.3、甲、乙雙方如有特殊客户要 下浮售價,必須經雙方協商為最終標準,雙方材料相關負責人簽字,為最終確認。

5.4、甲、乙雙方約定返利比例為最後成交價總額的% 作為甲方的銷售回報,以第六條約定方式進行結算。(特殊情況詳細備註説明: )

第六條:關於付款方式

6.1、材料結算:甲、材料結算:甲、乙雙方約定以月度為單位對採購材料進行貨款結算。

6.3、乙方應當在本季度的最後一個月28號之前把甲方本季度採購並配有甲方指定採購人員簽字的採購對賬單及返利結算清單一併送至甲方公司財務部,財務部為乙方出具相應材料單收據;

6.4、甲方財務部應在接到乙方材料結算單及返利結算清單的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單及核算工作,並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材料結算。

第七條:其它補充條款

第八條:協議生效及持續合作

8.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附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8.2、自雙方簽訂本合作協議之日起生效。

8.3、合作期滿,雙方可續簽協議以繼續合作,續簽新協議時,本協議自動作廢。

8.4、合作期滿,雙方不再簽訂協議的,雙方之間如發生銷售(採購)行為的,仍可採用本協議內容。雙方另有協議的例外。

第九條:關於糾紛

9.1、若雙方合作當中產生各種糾紛,應當由雙方代表人協商解決。

9.2、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籤公司章): 乙方(籤公司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供需戰略合作協議 [篇3]

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推動雙方客户量增長,促進合作雙方的企業發展,更好地為廣大客户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戰略合作伙伴,甲方以協議規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費提供客户資源,乙方向甲方客户提供優惠折扣條件。為充分保證雙方的權益,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職責

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客户資源。

2、甲方免費將雙方合作內容放在甲方合作的有關報紙、網站等媒體上進行宣傳。

第二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客户資源。

2、乙方按照協議內容為甲方提供的客户進行標準周到的服務。

3、乙方給予甲方客户戰略價。

4、乙方確保給予甲方客户的折扣為本品牌最低折扣。

5、乙方免費將雙方合作內容放在乙方合作的有關報紙、網站等媒體上進行宣傳。

第三條: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信息、其他資料。

3、甲乙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客户資料未經對方事先同意擅自提供於第三方。

第四條:聲明

1.甲乙雙方之間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2.甲乙雙方信息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信息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

3.甲乙雙方在市場的推廣和宣傳過程中同行共勉、緊密合作。

4.甲乙雙方就各自的經營和提供的服務內容承擔責任,享有收益。

5.本協議期限滿,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6.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相互免費。

第五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因以下任一原因即可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協議。如有任何一方欲終止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如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條款範圍內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提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或仲裁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有效。本協議及其相關附件具有同等法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供需 協議 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