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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品勢比賽規則

跆拳道3.13W

跆拳道是一門韓國格鬥術,以其騰空、旋踢腳法而聞名。以下是跆拳道品勢比賽規則 ,歡迎閲讀。

跆拳道品勢比賽規則

  (一)、比賽場地

比賽區設置在賽場內,該場為12m*12m的正方形,應該是無障礙水平面。其地面為有彈性的墊子(mat)或木地板。根據需要可搭建0.5m~0.6m高的比賽台,賽台傾斜角應該小於30°,進行綜合比賽時,根據需要可以調整場。

1、 比賽場地的劃分:

(1)將12m*12m寬度的比賽場地設為比賽區。(從邊界線向四周1m-2m內的場地為安全區。一個比賽場地(court)的寬度14m*14m16m*16m)

(2)木地板賽場的比賽區應劃出5cm寬的白線加以區分。

2、 賽場人員位置

(1)裁判員位置:比賽時共有7名裁判按比賽場邊線的位置前方設4個裁判席,後方設3個裁判席,比賽場地和裁判員位置的距離是1m,裁判員間距2m,裁判員的位置按順時針方向排列。如採用5裁製時前方3名裁判,後方2名裁判。

(2)主裁判位置:位於1號裁判的旁邊。

(3)運動員位置:在比賽場中央向第3邊線2m處。

(4)記錄員位置:位於第一第四邊界線交叉點2m處。

(5)執行人員位置:位於第一第二邊界線交叉點2m處。

(6)教練員和準備上場運動員的位置:位於第三第四邊界線交叉點3m處。

(7)檢查台位置:在賽場入口處設置檢查台,檢查運動員衣着及規定事項以及有無異常情況。

(8)計分牌位置:位於第二邊界線1m處。

  (二)、運動員和教練員

1、 運動員

(1) 資格:中國跆拳道協會個人會員。

(2) 服裝:

A:參加中國跆協主辦的比賽必須穿着中國跆協指定的道服。

B:參加跆拳舞比賽的比賽運動員服裝的材質不作限制(不能着別的武術服),但大體上應是公認的道服款式,參加跆拳舞比賽的運動員穿着道服時也應需參照中國跆協指定的道服。

(3) 注意事項:

1)禁止使用或服用國際奧委會禁用的藥物;

2)中國跆協根據需要檢查藥物服用情況,當運動員拒絕檢查或確認服用了違禁藥物時,獲得的名次將被取消,名次遞補,並將根據有關規定對該名運動員進行處罰;

3)參加比賽的運動員應確認好對陣順序並等待,超過點名時間3分鐘將取消比賽資格;

4)在比賽中發生意外傷害及死亡時不能假定中國跆協及比賽主辦、承辦單位的責任。但故意行為造成的事故,應追究過失方的責任。

2、 教練員

(1) 資格:

A:完成至少一次由中國跆協主辦的大眾跆拳道教練員培訓班;

B:完成本年度教練員註冊且身心健康;

C:持有大眾跆拳道教練員資格證書。

(2) 服裝:

1)參加比賽的教練員應佩戴賽會統一頒發的標識(ID)卡;

2)教練員的服裝顏色必須不能過於鮮豔,且不得與裁判服裝相同。

(3) 注意事項

1)教練員必須熟知並遵守比賽規則;

2)教練員要保護好運動員,並積極協助比賽的進行;

3)教練員在賽場只能擔任報名時所屬隊伍的教練員;

4)教練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三)、比賽級別

1、 分為男子和女子。

2、 比賽種類如下:

(1)品勢團體比賽:

1)以世跆聯規定的品勢太極5-8章中任一章為規定比賽內容(國內比賽適用);

2)要世跆聯規定的品勢中,任選一章為自選比賽內容,不得重複規定比賽內容;

3)參加品勢團體比賽的隊伍不得少於6人,不得多於8人,不分男女的組別;

4)每支參賽隊伍只能有1組人員報名參賽。

(2)品勢個人比賽

1)只設成年、青年、少年、兒童四個組別,分男女,不按體重分級;

2)在世跆聯規定的品勢中任選一章為比賽內容。

  (四)、世錦賽比賽方式

1、 世界跆拳道聯盟承認的國際比賽各級別須有4國以上參加。

2、 比賽方式的區分:

(1) 單敗淘汰賽;

(2) 單敗全復活

(3) 單敗循環賽

3、 決賽:所有比賽方式的決賽均需要比2個品勢。

注: (1) 單敗循環賽分預賽、半決賽和決賽;

(2) 預賽用第一指定品勢,淘汰50%的選手;

(3) 半決賽用第二指定品勢來進行比賽,取前8名;

(4) 決賽在第二指定品勢中未選擇的`2個品勢進行比賽,錄取前3名;

(5) 除單敗循環賽外,其餘比賽方式的預賽和半決賽的比賽內容均為指定品勢。

  (五)、競技品勢(創造品勢)

注1:1、參賽品勢必須具有品勢含義;

1)參賽品勢必須有清晰的行走線路;

2)參賽品勢的動作以跆拳道的技術動作為主自由組合。

注2:參考品勢比賽規則。

  (六)、品勢比賽時間

1、 各級別比賽時間

(1) 個人賽:1分30秒;

(2) 團體賽:1分30秒;

(3) 混合賽:1分30秒;

2、 第一指定、第二指定品勢中間休息1分鐘。

注:1分鐘休息是指退場後的時間。

  (七)、抽籤

1、 比賽開始日之前,中國跆協官員和參賽隊代表參加抽籤儀式,公開進行電子抽籤。

2、 沒有參加抽籤儀式的參賽隊,中國跆協官員代替其進行抽籤。

3、 抽籤儀式內容在網上公佈,沒有參加代表會議的代表必須完全接受全部內容。

  (八)、犯規行為和處罰

1、 犯規行為由主裁判進行判罰。

2、 發現犯規行為時將扣分。

3、 犯規行為包括:

(1) 運動員或教練員做出不正當的言行;

(2) 讓裁判覺得運動員或教練員做出跆拳道修煉者不該做的事情;

(3) 干擾裁判員執裁或干擾比賽運動員進行比賽。

解釋:犯規2次將被淘汰。上述犯規事項是從體育運動精神上考慮設置的規定。

  (九)、比賽程序

1、 中國跆協的規定

(1)運動員檢錄:比賽檢錄員在休息室按出場順序進行運動員檢錄,每次5場比賽(點名後3分鐘內未到場的運動員將取消其比賽資格)。

(2)確認運動員:檢錄員對照運動員出示的比賽身份(ID)卡和本人後,將對應運動員引導到等待席(沒有ID卡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3)運動員交接:檢錄員按程序將運動員轉交給副執行員。

(4)運動員入場:主執行員發出“運動員進場”口令,讓符合要求的運動員進入賽場,並讓運動員站立到指定位置上。

(5)比賽的開始和結束:主執行員讓運動員入場,立正、敬禮、準備姿勢,並指定第一品勢中的一個,第二品勢中的一個,下達“開始”口令,結束時用“還原”口令結束。進行預賽和決賽。

(6)進行比賽的步驟:運動員根據主執行員的口令進行比賽。

(7)顯示得分:比賽結束時,主執行員讓運動員行禮後,向裁判員下達顯示準備命令和顯示命令,然後按第一裁判、第二裁判、第三裁判、第四裁判、第五裁判、第六裁判和第七裁判的順序公佈得分,並公佈平均得分,之後運動員退場。

(8)比賽結束:結束比賽的運動員,回到原位,等待全部分數公佈後,結束預賽。

(9)結束半決賽的運動員回到原位,等待全部分數公佈後,結束半決賽。

(10)是否進入下一輪的複賽,將根據比賽場上的顯示分數而定。

(11)檢錄員按要求組織決賽的出場順序。

2、 世錦賽的規定(基本與上相同)

注1:出賽:在主執行員“出場”的口令下出場比賽;

注2:單敗淘汰賽的方式為青、紅雙方選手同時入場,行禮後紅方先退場,青方先進入比賽。

注3:比賽結束:

—單敗循環賽:比賽結束後,在主執行員發出“還原”口令後,運動員等待判定,然後退場。

—單敗淘汰賽:紅方選手比賽結束後,青方選取手入場,同時等待判定。

注4:判定勝負:

—使用電子計分器:裁判員輸入最終比賽分數後,電子計分器將自動顯示勝負。

—使用判分表:裁判員填寫的判分表統一交給記錄員,由記錄員宣佈比賽結果。

  (十)、主執行員

1、 資格:持有國技院段位,對跆拳道品勢有豐富的經驗者,由組委會任命。

2、 職責:任命兩名執行員,執行員對運動員進行確認並協助裁判工作。

注1:執行員將在比賽前接受培訓。

注2:主執行員主要負責掌握運動員進出場等比賽程序,並負責叫各種比賽口令。

  (十一)、判分標準

1、 世界跆拳道聯盟的規定

(1) 正確性:

1)基本動作的正確性;

2)各品勢動作的正確性。

(2) 表現力:

1) 熟練度:A、動作的大小;B、均衡;C、速度與力度

2) 表演力:A、剛柔—緩急—節奏;B、氣勢。

2、 韓國跆拳道協會的規定:

品勢比賽按技術準確性和技術表現力,合算得分。

正確性:是否從頭至尾完成了品勢,關鍵是其中動作、姿勢、完成度。

表現力:每個人有體形、體格的差別,關鍵是發揮了百分之幾的動作,其技術動作的觀賞性如

何。(關鍵是看禮儀、姿勢、是否熟知大會規定等)

得分的定義:

1)以規定的基本姿勢和腳型、手勢為原則判分。

2)根據技術準確性、表現力的情況判分。

3)根據品勢動作的技術性和動作完成時顯示出的正確性判分。

4)根據動作的自然熟練程度和風格判分。

5)根據重心移動和是否根據個人的體形、體格完美地完成動作判分。

(1) 技術

1) 品勢的正確性

各品勢參照規定技術和動作的正確性(失誤、變化、缺少和添加的技術或動作)。

2) 技術的正確性

A、各動作與基本規定的一致性

B、各動作的視線方向

C、各動作的站立姿勢

D、各動作的手部技術(立足於基本動作的手部技術)

E、各踢腿的正確性(前踢、下劈、踢腿高度、力度)

F、力度和速度

G、連接動作的展示

  (十二)、判分方法

1、 綜合分數10分

2、 正確性:

(1)基本分數5分;

(2)在基本動作和相關品勢的正確性上有輕微失誤時,每次扣0.1分;

(3)在基本動作和相關品勢的正確性上有嚴重失誤時,每次扣0.5分。

3、 表現力:

(1)基本分數5分;

(2)熟練性:

1) 在熟練性所要求的均衡、速度、力度上有輕微失誤時,每次扣0.1分;

2) 在熟練性所要求的均衡、速度、力度上有嚴重失誤時,每次扣0.5分。

(3)表演力:

1)在表演力所要求的剛柔、緩急、節奏和氣勢上有輕微失誤時,每次扣0.1分;

2)在表演力所要求的剛柔、緩急、節奏和氣勢上有嚴重失誤時,每次扣0.5分。

4、 比賽中的罰分事項

(1) 超過比賽時間,在最終分數上扣0.5分;

(2) 出比賽場警戒線時,在最終分數上扣0.5分。

5、 分數計算

(1) 正確性和表現力分別顯示;

(2) 在正確性和表現力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數為最終得分;

(3) 比賽中發生的罰分事項由主裁判知會記錄中員,並在最終分數中扣除。

注1:在品勢比賽中扣除0.5分的嚴重性失誤主要有:

1、 做錯品勢的技術動作;

2、 在品勢中該發出叫聲時沒發聲,或在不該發聲時發聲;

3、 品勢結束後無回到原位;

4、 重新開始做動作;

5、 動作過程中停頓超過三秒時間;

6、 動作較大、失衡等情況下,在熟練度扣0.5分等;

7、 在執行員沒有發出“還原”口令時,自動結束還原。

注2:在品勢比賽中,如出現運動員重新開始做品勢,裁判員已扣分數不變,比賽時間不停。

注3:在品勢比賽中,一個完整的技術動作只扣一次分數,選擇較為嚴重錯誤扣分(0.1或0.5)。

注4:在品勢比賽中,如一個相同的動作連續出現相同的錯誤三次,則第四次出現時熟練度扣罰0.5分,以後繼續出現時,每次在正確度上扣除0.1分(中國跆協定之國內品勢比賽規則)。

  (十三)、比分顯示

1、 運動員得分在裁判員統計結束後立即公佈。

2、 使用電子計分器時:

(1) 裁判員將在品勢結束後把分數輸入進電子計分器,電子計分器將自動顯示比分。

(2)電子計分器將自動去掉正確性和表現力得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自動在顯示屏上顯示運動員的得分。

3、手動計分時

(1) 品勢結束後,執行人員收取裁判計分表,交到記錄員處;

(2) 記錄員將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統計平均分後,告知主裁後宣告運動員得分。

  (十四)、勝負判定

1、 總分高的運動員為優勝者。

2、 比分相同時,表現力得分高者獲勝。表現力也相同時,主裁將指定一個品勢重新

比賽。

3、 重新進行比賽時,將選擇指定品勢中的一個進行比賽,不受前一個得分影響。

4、 重新進行比賽後,又出現平分,表現力得分高者獲勝,如表現力得分再次相同,

將加上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進行評分。

5、 比賽結果的判定:

(1) 判定勝

(2) 裁判職權勝

(3) 棄權勝

(4) 失格勝

(5) 扣分勝

注1:裁判職權勝:主裁判根據醫生的意見,認為一方不能繼續進行比賽時,或比賽中斷1分名鍾後,一方運動員還不能繼續比賽時,或一方運動員不聽從主裁判指示時,主裁判可宣佈一方獲勝。

注2:棄權勝:一方運動員棄權。

A、參賽運動員因傷或其它原因自動放棄比賽;

B、教練員認為自己的運動員不能繼續比賽。

注3:失格勝:參加比賽的選手不符合參賽資格。、

  (十五)、比賽中斷情況的處理

1、 比賽出現中斷情況時,主裁判將要求記錄員停表,記錄時間確認中斷的具體情況。

2、 因運動員個人的問題,比賽被中斷2分鐘以上時,按棄權論;不因運動員個人問

題而中斷比賽時,在儘快解決問題後,重新讓運動員進行比賽。

3、 其它問題將通過相關裁判員、品勢委員長和競賽督杳委員會予以解決。

  (十六)、裁判員

1、 資格:在中國跆協註冊的持有裁判員資格證者,裁判分為國家級(S、A、B三級)、

一級、二級。裁判等級的評定辦法由中國跆協另行規定。

2、 職責:

(1) 主裁判員:

1) 對運動員的品勢表演進行判分;

2) 宣佈比賽勝負和扣分事項;

3) 需要參考裁判員意見時,主裁判將中斷比賽,召集裁判商議。

(2) 裁判員:

1)對運動員的品勢表演進行判分;

2)回答主裁判員提出的問題。

3、 服裝:

(1) 由中國跆拳道協會統一製作;

(2) 裁判員不得攜帶可能會影響比賽的私人物品。

注:分配裁判有誤,或進行不公正的比賽,或連續出現不應有的失誤,競賽督查委員會將在現場通過技術代表更換裁判員。

  (十七)、裁判員組成及分配

1、 裁判員組成:

(1) 7裁製:1名主裁判,6名裁判員;

(2) 5裁製:1名主裁判,4名裁判員。

2、 裁判員分配:

(1) 裁判員的分配將在抽籤後進行;

(2) 實行迴避制度。

  (十八)、申訴及處罰

1、 審理申訴程序:

1)對判定有異議時,應在結束比賽之後10分鐘之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和申

訴費。

2)仲裁委員會的審理結果由仲裁委員投票決定。

3) 仲裁委員會根據需要召回相關比賽的裁判員詢問比賽情況。

4) 仲裁委員會的決議為比賽的最終結果。

2、 懲罰審理程序:

1) 教練員及運動員如有下列行為,仲裁委員會將依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A、妨礙比賽或為該目的**羣眾者;

B、妨礙中國跆協和競賽組委會的正常工作;

C、為了影響判定散佈謠言者。

2) 仲裁委員會判斷內容為正當時,經過審理程序之後進行處罰,並公佈於眾。

之後,向組委會通報處罰結果。

3) 仲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回當事者,對其進行詢問。

  (十九)、品勢比賽用語及順序

1、 運動員入場:Shen su yim zhang

2、 立正:cha liu

3、 敬禮:kiong lei

4、 品勢準備:poomsae zhunbei

5、 開始:xi ca

6、 還原:pa lo

7、 立正:cha liu

8、 敬禮:kiong lei

9、 公佈分數:zhem su piao cur

10、 運動員退場:shen su aui z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