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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證劵從業資格考試證劵交易基礎講義

考生們應該掌握證券交易的競價原則和競價方式;熟悉競價的結果;熟悉證券買賣中交易費用的種類;掌握各類交易費用的含義和收費標準。最新證劵從業資格考試證劵交易基礎講義,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最新證劵從業資格考試證劵交易基礎講義

  競價與成交

主要考點:

掌握證券交易的競價原則和競價方式;熟悉競價的結果;熟悉證券買賣中交易費用的種類;掌握各類交易費用的含義和收費標準。

  一、競價原則

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一)價格優先

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二)時間優先

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教材例題】有甲、乙、丙、乙投資者四人,均申報賣出X股票,申報價格和申報時間分別為:甲的賣出價10.70元,時間13:35;乙的賣出價格10.40元,時間13:40;丙的賣出價10.75元,時間13:25;丁的賣出價10.40元,時間是13:38。那麼這四位投資者交易的優先順序為:丁、乙、甲、丙。

[答疑編號911020206]

【例14·判斷題】證券交易所內證券交易的競價原則是( )。

A.時間優先,客户優先     B.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C.數量優先          D.市價優先

[答疑編號911020207]

【答案】B

  二、競價方式

方式: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

(一)集合競價

1.概念

集合競價,是指對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2.集合競價確定成交價的原則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如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上海證券交易所則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集中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教材例題】某股票當日在集合競價時買賣申報價格和數量情況如表2-4所示,該股票上日收盤價為10.13元,該股票上海證券交易所,當日開盤價及成交量分別是多少?如果是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當日開盤及成立量分別是多少?

[答疑編號911020208]

【答案】

表2-4 某股票某日在集合競價時買賣申報價格和數量

買入數量(手)

價格(元)

賣出數量(手)

-
-
150
150
200
300
500
600
300

10.50
10.40
10.30
10.20
10.10
10.00
9.90
9.80
9.70

100
200
300
500
200
100
-
-
-

表2-5 各價位累計買賣數量及最大可成交量

累計買入數量(手)

價格(元)

累計賣出數量(手)

最大可成交量(手)

-
-
150
300
500
800
1300
1900
2200

10.50
10.40
10.30
10.20
10.10
10.00
9.90
9.80
9.70

1400
1300
1100
800
300
100
-
-
-

0
0
150
300
300
100
0
0
0

由上表可見,符號集合競價確定成交價原則的價格有兩個:10.20元和10.10元。上交所的開盤價為這兩個價格的中間價10.15元,深交所的開盤價取離上日收市價(10.13)最近的價位10.10元。

【例15·判斷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如果滿足集合競價價格決定條件的價位最後有多個,則選擇離上日收盤價最近的價位。( )

[答疑編號911020209]

【答案】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