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7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點:短期回購協議

導語:回購協議,指的是商業銀行在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協議期滿時,再以即時可用資金作相反交易。我們一起來看看短期回購協議的基金考試知識點吧。

2017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點:短期回購協議

  1.回購協議的概念

回購協議是指資金需求方在出售證券的同時與證券的購買方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的交易行為。其中,證券的出售方為資金借入方,即正回購方;證券的購買方為資金貸出方,即逆回購方;正、逆回購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本質上,回購協議是一種證券抵押貸款,抵押品以國債為主。

  2.回購協議的功能

證券回購協議的主要功能有三個:

(1)中國人民銀行以此為工具進行公開市場操作,方便中央銀行投放(收回)基礎貨幣,形成合理的短期利率;

(2)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和資產結構的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工具;

(3)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證券回購協議實現套期保值、頭寸管理、資產管 理、增值等目的。

  3.回購協議市場

我國金融市場上的回購協議以國債回購協議為主。由於歷史沿革的因素,我國存

在兩個分離的國債回購市場——場內交易市場與場外交易市場。在我國,場內交易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開辦的國債標準回購業務,參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企業。因為標準化的緣故,場內交易的回購協議對國債種類、期限、合約金額、清算方式都有極其嚴格的規定。場外交易則指銀行間國債回購市場,參與者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商業銀行(包括非國有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貨幣基金在銀行間回購市場兼有資金需求方和資金供給方的角色。貨幣基金使用回購協議作為其資金的來源有兩方面原因:其一,基金的資產中存在大量的政府債券,可以作為回購協議的抵押品;其二,回購協議市場交易量大,可以方便地獲得資金。同時基金會將部分資金配置在短期回購協議,以保持基金有適當的'流動性和收益。

  4.回購協議的主要類型

按回購期限劃分,我國在交易所掛牌的國債回購可以分為l天(隔夜回購)、2天、

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以及182天。國債回購作為一種短期融資工具,

在各國市場中最長期限均不超過l年。

按逆回購方是否有權處置回購協議的標的國債劃分,國債回購可以分為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即開放式回購㈣o在交易期間,對於質押式回購,質押的國債的所有權仍屬於國債的出讓方(正回購方),受讓方(逆回購方)無權處置,國債被證券交易中

心凍結;對於買斷式回購,出售的國債的所有權轉移給國債的受讓方(逆回購方),受

讓方有權處置該國債,只需在到期日按約定價格回售先前的國債。由於質押式回購歷史很長,回購市場目前以質押式回購為主要交易品種。近年來雖然也存在開放式回購品種,但由於交易習慣、結算和會計處理等原因,交易量並不大。

  5.影響回購協議利率的因素

(1)抵押證券的質量。抵押證券的流動|生越好、信用程度越高,回購利率越低。

(2)回購期限的長短。一般來説,回購期限越短,抵押品的價格風險越低,回購利率越低。

(3)交割的條件。若採用實物交割,回購利率較低。目前的大部分回購協議尤其是期限較短的回購協議一般不採用實物交付,而是將抵押的證券交付至貸款人的清算銀行的保管賬户或借款人專用的證券保管賬户中。

(4)貨幣市場其他子市場的利率。貨幣市場的各個子市場的利率主要反映市場短期的流動性情況,並且具有很強的聯動性,其他子市場如同業拆借市場、票據市場等利率的高低會對回購市場利率的高低產生正向影響。

  6.回購協議的定價

  7.回購協議的風險

儘管回購協議中的抵押品一般是風險較低的國債,但交易過程中仍然存在信用風

險,尤其是市場流動性緊張導致短期利率迅速飆升的情形。回購協議中的信用風險存在以下兩類:①到期時,證券的出讓方(正回購方)無法按約定價格贖回,證券的受讓方(逆回購方)只能保留作為抵押品的證券。此時,若適逢利率上升,則該抵押品價格下降,抵押品的價值便低於出借資金的價值,客户蒙受損失。②到期時,證券的受讓方(逆回購方)不願意按約定價格將抵押的證券回售給證券的出讓方(正回購方)。此類信用風險一般發生在利率下跌、抵押品價格上漲的情形下。

減少上述信用風險的方法主要有兩種:①對抵押品進行限定,且傾向於對流動性

高、容易變現抵押物的要求,如只接受短期國債或中央銀行票據為抵押品。②提高抵押率的要求。一般要求提供更多的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