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節日慶典

嘉興的喪葬習俗有哪些

舊時喪葬禮儀極為繁瑣,封建禮儀、迷信習慣兼而有之,特別是上層人家更為複雜,解放後基本破除。下面小編詳細介紹嘉興的喪葬習俗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嘉興的喪葬習俗有哪些
  嘉興的喪葬習俗

  嘉興的喪葬習俗——送終、入殮、守靈

死者臨終前,子女近親須隨侍在側,聽取臨終遺囑,斷氣時急速為死者用準備好的“壽衣”更衣,有地位者用禮服,一般百姓也用新制的“壽衣”。死者嚥氣後,立即移屍中堂,用衾被遮蓋,設為靈堂,備香燭供品致祭,點“長明燈”。靈牀左右置草柵,子女匍匐哭泣致哀,在其地守靈。此時即籌辦葬事,請陰陽先生作“批書”,計算死者所忌及“沖剋”,以有所迴避,並算出“回煞”之日,同時派人飛速向親族報喪,或發送訃告。

事先已準備好葬地的或有祖墳的,即勘定葬地,未定葬地者,請陰陽先生看風水覓葬地。如一時找不到合適葬地,大户人家也有停靈數年不葬的。死者歿後,遺體前設齋飯,孝子及近親日夜相伴,稱“伴靈”。

在短時間近親趕來以後,即將死者移入棺木,舉行入殮儀式蓋棺釘實,從此死者與人世相隔,稱為“大殮”。大殮時,由子女捧屍入棺,請和尚唸經,考究的要請寺廟方丈率十幾個和尚誦彌陀經,並由方丈用錫杖推棺蓋蓋棺。封棺時,由死者子孫用綴綵綢的釘子按次序敲釘釘棺,此釘名“子孫釘”。

富家在棺中置錦繡被褥,金銀財物和死者生前喜愛之物隨葬,置石灰木炭於棺底防潮,有的還放鬆香。貧者則簡樸收殮。入殮後,孝子及親屬仍日夜守靈,並請和尚尼姑日夜誦經,為死者超度。

  嘉興的喪葬習俗——弔喪

一般人家在死後三日內,親友聞悉當即前來弔唁,並送喪儀(錢)或輓聯、挽幛〔即綢緞被面,原為襯托輓聯(詞)的載體,近代演變為單送被面〕。有的人家則確定開弔時間,接受弔唁。一般都發書面訃告,報紙興起後亦有登報的,均説明某日開弔。有的訃告附有死者傳記和孝子的'哀啟,近代有些還制銅版印死者遺像、名人悼詞和像贊。

開弔之日,喪家高搭綵棚,綵棚名“廠”,有“轅門”懸燈,書喪家姓氏堂號,門上有黑白綵球,名“魂球”,棚內靈堂前又紮成內門,有人站立襄禮。棚內掛滿輓聯、輓詞和挽幛,靈堂內停棺,掛遺像、設靈幡。凡弔客致門,奏樂相迎,至靈堂前有人高聲呼報,吊者行禮,孝子答謝。然後弔客返大棚休息或辭去,或入宴。

開弔治喪,喪家有辦事班子,分別有人負責招待客人,辦理宴席。闊氣人家設長流水席,弔客禮畢入席用餐,一天不斷。客人送禮,專門有帳房收受登記。明清時,有些寺廟也送整桌祭品上供。在開喪的前後(一般五七天),每夜有和尚唸經拜懺,內宅有尼姑誦經。並請道士作法事,驅邪趕鬼,整夜喧鬧,稱為“鬧靈”。還有“接路頭”,由陰陽先生把小蠟燭自宅內插到最近的河埠上,説是照明死者西歸之路。另外還要向寺廟去“報度牒”,把死者的名字報入寺廟名冊上,寺廟為之立長生牌位。

海寧鹽官地區則有送亡靈“歸宗廟”舊俗,由孝子和家屬往土地廟行禮,送死者前去報到。開弔最後一日,舉行最後家祭,名“燒楮”,近鄰好友也參加,意即與死者告別。一般情況,開弔後即送葬,但也有長期停棺在家不葬的。有的因墓地未修治好,有的另有特殊原因。據儒教禮法,死者須長時期停靈在家,所以大户人家不以停棺在家為憂。

  嘉興的喪葬習俗——送葬

嘉興又叫“出殯”、“出棺”、“出喪”,即送棺入土埋葬。按:嘉興在元代及明前期,貧苦人家原盛行火葬,多送棺至南門外(其地今已不明)火化,明清封建統治嚴密,對火葬抨擊禁止,以致火葬逐漸絕跡。明清至民國時期,大户人家送葬鋪張奢侈。送葬時常製紙扎的大批冥器、動物、神靈紙俑。一般由舉旗幡、持冥器、紙俑者前行,有樂隊奏樂,和尚道士伴隨,然後是抬運棺柩和家屬及送葬的親朋。

隊列中最引人注目的“三亭”,謂之大“件”。“神亭”張掛死者畫像或照相;“魂亭”置死者的牌位;“香亭”點燃香燭,均有人高抬行進。紙製或布制的“神獸”麒麟體內置紙製的銀錠,行進中沿途拋灑,名曰“麒麟買路”。隨其後,有大型紙製“方相”(傳説中的神人)兩個,高達丈餘,以車推載,名“開路先鋒”,各種紙製的獅虎象豹,箱櫃牀幾無不具備,絡繹不絕。彩旗彩傘及彩牌相繼而行,絲竹音樂不斷吹奏,並與和尚道士的鐃鈸相和。近親均着孝服,隨魂亭前進。

魂亭後即為棺木(名靈柩),大官棺外有槨,一般大户也有繡花罩。明清時,孝子都披麻戴孝,提哭喪棒彎腰行進,有的棺後設孝幃以白布圍之,孝子居其中,四人相扶,不使人見。女眷乘藤轎,亦掛白,名“白轎”。女轎中哭聲不斷,有的喪家專門僱婦女來號哭。

至葬地,放棺入墓穴(墓穴有用磚砌或石砌的,多用三合土或石灰塗好),蓋穴,致祭,封土,焚隨葬物,送葬者先回,家屬續回。嘉興大户人家的墓園均有專人管理,多為當地農民,與主人稱“墳親”,有的來往還很密切(見沈景英著《亦云回憶》)。有些外地人士須運棺回鄉歸葬的,多暫寄於會館中,也有停柩日久年遠的。

貧苦人家下葬多簡樸,亦無磚石墓穴,封土成墳。清代及民國時,有的地方(海鹽)在墳頂種一棵萬年青,插一個鐵釘,放一枚清代順治年間制錢,諧語“萬年長青”,“人丁安順”之意。

  嘉興的喪葬習俗——浮厝

嘉興農村大型墓園極少,有些人家在田邊就地起墳,郊區、嘉善一帶棺材不下葬,浮厝于田間地頭者更多,為嘉興葬式一大特點。其好處是墳墓佔地少,其壞處是有礙衞生。此俗由來已久,南宋時,北方士民流離江南,死後停棺不葬,期望收復中原後回鄉安葬,後相沿成俗。明清以來,本地土地利用率高,農家為節約土地或無自有土地作葬身之地,因之停棺不葬,將棺材砌白牆,蓋瓦,似小屋狀。停棺年久,棺木腐朽,親屬乃收拾遺骨裝入瓷甏(稱骨殖甏)埋入土中。解放初,農村中浮厝尚多見,後通過愛國衞生運動和農村集體化掃除掩埋,此現象已稀見。

舊時嬰兒夭亡,鄉俗用綿裹其屍,懸於橋下或臨水的樹上,任其風吹雨淋,謂之“風化”。久則墮於水底,説是“骨落則投生”,在“樹蒲頭(根)上脱殼”。

  嘉興的喪葬習俗——吃豆腐飯

一般人家在喪事完畢後,設飯餚謝親友及幫助治喪者。舊俗菜餚必備豆腐,稱吃豆腐飯。近時仍保留此風俗,在家中或到飯店中包席,與一般酒宴無別,不限於吃素。

  嘉興的喪葬習俗——做七

從死者斷氣時算起,滿七日為“一七”,逢七日喪家必於靈堂設供祭拜,至“五七”最為隆重,舊時有“放焰口”、“上座亭”等儀式。至“七七”稱“斷七”,轉入正常悼念,迷信者認為死者靈魂已遠去,近時,死者靈堂多於斷七後撤除。

  嘉興的喪葬習俗——回煞

迷信者相信死者靈魂於死後近期要回家一次,由“眚神”引導。其回來日期請迷信職業者陰陽先生算定,這天稱“回煞”,也稱“接眚”。當日晚間要吃蒸餛飩,俗稱“接眚餛飩”,對近鄰親友則送狀元糕,叫“接牌糕”。近時,城鄉人家仍保持喪後向送葬者送糕習俗,都在送喪之後當時分送。

  嘉興的喪葬習俗——家祭與撤靈

明清時死者歿後,家中設靈台、靈座,每日點油燈,供以茶飯。孝子數月不能理髮,亦不能穿絲綢,衣襬不縫,稱為服孝。逝世百日、週年及清明、中元、冬至等節都要祭拜,有的人家還要請和尚“拜懺”。靈堂要設三年,三年滿才撤除,靈亭靈台焚化,孝子換下孝服穿上正常服裝,名“脱白”。是時喪家宴請親友,治喪才最後結束。現代人家於斷七後就撤掉靈台,喪期告結束。逢忌日和重要節日也有家祭的。

解放後,城鄉移風易俗,喪葬迷信鋪張的舊俗,特別是在城鎮已基本破除。一般治喪從簡,火葬已經普及,厚葬、停葬之風不復存在。遺體“火化”後,骨灰存於殯儀館或由家屬帶回家中,多數隔些時日葬於公墓。農村則將骨灰埋於自留地或山上,有的立碑標誌。國家工作人員和職工亡故,多由單位主持,在殯儀館開追悼會,舉行告別儀式,並致悼詞,介紹生平事蹟,單位和親友送花圈或送挽幛表示悼念,然後火化。社會地位較高的人士按規定在報紙上發訃告或報道逝世消息。近些年有些追悼會規模過大,悼念趨於程序化,社會輿論已提出一般不開追悼會,治喪從簡。民間喪俗中,迷信成分有抬頭之勢,有的恢復土葬,造墳佔用土地,治喪收禮,大操大辦,請和尚誦經的現象又恢復,有的放和尚誦經的錄音帶代替。

  中國幾種喪葬方式

土葬

土葬是我國產生最早、流傳時間最長、使用範圍最廣、涉及民族最多、最為普遍的一種喪葬民俗。

當代我國政策允許實施土葬的十個少數民族:維吾爾族、回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塔吉克族、柯爾克孜族、撒拉族、東鄉族、保安族。

土葬的基本原則:入土為安

土葬產生原因:

(1)人類生存意識引起的原始生態環境保護行為產生土葬

人類喪葬民俗起源於對動物行為的模仿

動物行為屬於自然本能

人對動物的模仿屬於文化行為

(2)人性的發展,人倫情感關係進化產生土葬

“死而棄之溝壑,人之情不忍為,故有葬死之義。葬者,藏也。”

——— 《呂氏春秋》卷10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溝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返歸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

———《孟子·滕文公上》

(3)靈魂信仰與農業社會“以土為本”的觀念

意識相結合產生土葬

植物採摘及種植生產形成“重土”意識:植物生命來自泥土;有地則生,無地則死。

《禮記·祭義》:“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

(4)儒家孝道倫理維繫着土葬習俗的長期盛行

《孝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朱熹《朱子大全》卷92:“葬之言藏也……使其形體全而靈魂得安,則其子孫盛而祭祀不絕,此自然之理也。”

火葬

產生時間: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時代

流行區域:西北地區

《墨子·節葬下》:“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薰上,謂之登遐。”

《荀子·大略篇》:“氐羌之虜也,不憂其系壘也,而憂其死不焚也。”

火葬習俗受宗教靈魂觀念支配

我國傳統喪葬涉及火葬的民族:羌族、彝族、怒族、拉祜族、普米族、哈尼族、納西族、瑤族等等。(現代葬法多以土葬為主)

漢族視火葬為異端,火葬焚屍被認為是有悖孝道倫理的惡俗。

反常現象:

宋遼金元時期,長期實施土葬習俗的廣大漢民族地區,火葬方式普遍流行,大有取代土葬習俗的發展趨勢。

原因:

(1)受佛教焚屍葬俗影響而火葬

洪邁《容齋讀書筆記》卷13:“自釋氏火化之説起,於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

(2)貧困之家無力承擔土葬費用而實施火葬

《宋史》卷125:“貧下之家,送葬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

(3)受少數民族葬俗影響而火葬

王禹偁《東都事略》卷3:“近代以來,遵用夷法,率多火葬。”

明、清政府對火葬習俗的取締禁絕:

《大明律·禮律》:“其從尊長遺言將屍燒化乃棄置水中者,杖一百。”

《大明律·刑律》:“子孫譭棄祖父母,父母屍者,斬。”

《續高郵州志·禁火葬》“倘示禁之後,仍有此等惡俗(指火葬),許地保及鄰右人報官,嚴拿盡法懲治,地保及鄰右人知情匿報,另行發覺,一體治罪。”

禁絕火葬結果:

漢民族地區火葬現象徹底根絕,一些過去實施火葬的少數民族如羌族,也開始轉向土葬,土葬成為各民族普遍推行的喪葬習俗。

懸棺葬

概念:我國古代流行於南方地區的一種將棺木放置於懸崖峭壁之上的一種古老葬俗方式。

名稱:崖葬、巖葬、仙人葬、箱子巖、掛巖子

起源時間:商代後期(福建武夷山“船懸棺”距今3400年)

分佈區域:南方山區(西南雲、貴、川及長江以南的省區)

懸棺葬俗的演變形態:

(1)洞穴式(初始形態)

(2)鑿穴式(發展形態)

(3)樁木式(定型形態)

懸棺葬俗產生原因:

(1)靈魂觀念與特殊的地理環境相結合產生懸棺葬

高山懸崖:特殊的生活地理環境

《太平寰宇記》卷168:“僚人禮俗殊異,以巖穴為居止。”

靈魂“尋根”意識產生崖葬

對高山懸崖的崇拜(山崇拜)信仰產生了崖葬

(2)特殊的葬孝觀念產生懸棺葬俗

《朝野僉載》:“自山上懸索下柩,彌高者以為至孝。”

(清)《珙縣誌》:“懸葬崖上,子孫高顯,於是爭掛高崖以趨吉。”

生者的利益和死者的願望通過奇特葬俗方式得到和諧統一。

標籤:喪葬 嘉興 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