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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西族的風俗習慣是什麼

納西族是我們中國的五十六個民族之一,是昆明市非土著民族中的第一大民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納西族的風俗習慣介紹,希望大家喜歡!

納西族的風俗習慣是什麼
  納西族的民間風俗習慣

一、居住

納西族民間住房,在明清時還普遍是井榦式“木楞房”,用圓木縱橫相架,層面高至七八尺,即加緣行,覆之以板,石壓其上。在木楞房的正房(祖房)中,有一個高出地面的灶台稱為“格古魯”,中間為火唐塘,安上大型鐵製三角架,用來燒水,烤火和安鍋做飯,會客、用餐和老人就寢均在這個灶台上。火塘兩邊鋪木板,右是主位,左是客位,不能相混。

麗江壩區,尤其是大研古城內,納西民居則普遍是土木結構的瓦屋樓房。建築平面結構大多是“三房一照壁”,富裕人家也有“四合五天井”的佈局。納西族的“三房一照壁”正房較高,主要供老人居住,兩側廂房略低,由下輩居住,再加上正房對面一堵照壁,看上去主次分明,佈局協調。天井供生活之用,多用磚石鋪成,常以花草美化。如有臨街的房屋,多被闢為鋪面,主人自己經營,或轉租他人經營。屋基採用石頭砌成,牆用土坯砌起,有的四角用磚修飾,上段則用木板圍封,屋架強化穿鬥功能,增強了搞震能力,使房房具有“牆倒屋不塌”的特點。屋面都用筒板瓦覆蓋,前後出檐,人字面坡交接處裝飾“垂魚”。

二、服飾

納西族男子的服飾大體與漢族相同,各地婦女服飾則有差異。中甸縣白地一帶婦女,身穿對襟長衫,再系百褶長裙,腰束毛織綵帶,腳穿雲頭黑靴,背披白毛山養皮,編髮盤辮,保有古風,寧蒗縣永寧一帶摩梭婦女,頭戴布料大包頭,身穿大襟小褂,系長可及地百褶裙,腰繫綵帶,美觀大方。麗江縣大研一帶納西族婦女,從清初改土歸流以膈衣着便有很大改變,上空大襟寬袖布袍,袖口捋至肘部,外加紫色或藏青色截肩;下着長褲,腰繫用黑、白、藍色棉布縫製的圍裙,上打百褶,下鑲天蘭色寬邊;背披“七星羊皮”,羊皮上端縫有兩根白色長帶,披時從肩搭過,在胸前交錯又系在腰後,既可保暖,又可墊揹負重。近年,一種既保持納西古裝特色,又有現代服飾特點的新型青年婦女服飾問世,其產要特點是改大襟的坎肩為對開或半邊開收腰坎肩,改圍腰為長裙,在禮儀活動中頗受歡迎。

羊皮披肩是麗江納西婦女服飾的重要樗。它一般是整塊純黑色羊皮製成,剪裁為上方下圓,上部疑着6釐米寬的黑邊,下面再釘上一字橫排的七個彩繡的圓形布盤,圓心各垂兩根白色的羊皮飄帶,代表北斗七星,俗稱“披星戴月”,以示勤勞之意。另有一種看法認為,上方下圓的羊皮是摹仿青蛙的形狀剪裁,而綴在背面的圓盤納西人稱為“巴妙”,意為“青蛙的眼晴”,這是崇拜蛙的麗江土著農耕居民與崇拜羊的'南遷古羌人相融合形成納西族後的產物。

  京族的風俗習慣

京族沿海而居,海域捕魚自然也就成了他們主要的經濟生活。在海灘、村寨給人第一印象是成堆成掛的各式漁具。拉網、刺網(定刺、流刺、旋刺)、塞網,還有專門針對特定捕撈對象的鯊魚網、南蝦網、海蜇網、鱟網、墨魚網等,漁具之多、分工之細,形成了京族發達的漁業文化與獨特的漁業風情。

漁箔是京族漁獵生產中獨特的傳統設施,以漁箔捕魚已有200多年的歷史。漁箔頗象古代的八卦陣。捕魚經驗豐富的京族人,在地勢傾斜、水流較急的灘地裂溝兩旁,分兩行插上木柱,直到最低潮水線處。木柱間用細竹條、竹蔑或山藤編結成“籬笆”柵欄,形成“籬溝”,狀如漏斗。在“漏斗”裏以竹片和木條編織3個由大到小的“魚室”(也叫“魚港”),魚室彼此相通,各入口處安置有魚蝦能進不能出的“籠須”。

漲潮時,潮水帶着魚蝦淹沒了箔地;退潮時,魚蝦被困於魚室。漁民駕輕舟劃竹筏,進入籬溝以魚罩、阿罾盡情收穫。

在京族的漁業生活中,至今還保留有“見者有份”的“寄賴”習俗。不論是退潮後的漁箔邊,還是滿載歸來漁船旁,只要想吃海味,你就可以撿一些拿走,主人絕不會責怪。京族也有與漁業生活有關的禁忌,如在漁家做客,千萬別説飯燒焦了,因為“焦”與“礁”同音,不吉利,漁民最怕觸礁。

在船上不要説“油”,把油稱為“滑水”,因為“滑”有“順當”、“順溜”、“順利”之意,而“油”與“遊”同音,船破後人落水才要“遊”。移動器物要拿起來,不能推拖着移動,因為有“擱淺”之嫌。京族男子每次出海,老人、婦女、孩子都要到海灘上送行,並舉行一些祭海活動。當一艘艘魚船行駛在遼闊的海面時,漁民便互相對歌,或抒情婉約,或激越磅礴。長年累月,使京族人具備了大海一樣的胸懷,大海一樣的性格。

  塔塔爾族的風俗習慣

塔塔爾族十分重視禮儀,見面以握手問好,婦女多握雙手。對長者非常尊重,走路、談話、吃飯均先讓長者。塔塔爾族人熱情好客,對遠道而來的投宿客人,總是熱情款待,並樂於助人。在塔塔爾族中,婦女生小孩是件大事,親戚朋友都要來祝賀、送禮。塔塔爾族的婚禮別具特色,與眾不同的是,塔塔爾族的婚禮不像其他的民族那樣在男方家舉行,而是在女方家舉行。

塔塔爾族在進餐時,每個人面前都放一塊小手巾,用以擦拭嘴、手並防止食物濺在衣服上。全家人圍坐一圈,中間餐桌上放一塊餐布,吃飯時習慣用勺子、刀子、叉子。上茶、上飯,要先送給長者,然後再按年齡大小先後遞送。飯畢要做“巴塔”(祈禱)才算就餐結束。

塔塔爾族的家庭多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與其他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通婚,限制叔伯見弟姐妹之間通婚,姑表聯姻也很少。婚禮按教規在女方舉行,通常新郎要在岳父家住一段時間,有的要到第一個孩子出世後才回自己家。

塔塔爾族的婚俗別具一格,即先把新郎“嫁”出去,然後再“娶”回來。

婚姻過程是:經媒人三番五次登門求親,女方家長若允諾,男方再向女方下聘禮,稱為“庫拉克綏雲切”,即給新娘從頭到腳的整套服裝。下過聘禮,即算訂婚。

按塔塔爾人的傳統習慣,婚禮在新娘家舉行,即先把新郎“嫁”出去。結婚前幾天,男方要把為新娘製作的全部服裝、炊具、陳設和婚禮時食用的物品及自己的“嫁粧”送到女方,其中包括給新娘父母的禮物(稱“克以特”)。等到新婚之夜,新郎就正式“嫁”過去了。

“出嫁”的儀式也頗為有趣。這天,新郎在伴郎及親朋好友的陪同下,坐上馬車,青年人拉手風琴,興致勃勃地唱起塔塔爾流行歌曲“幾爾”,一路上歌聲、琴聲、口哨聲、吶喊助興聲連天,浩浩蕩蕩地前往女家成親。當夕陽西下,新郎和伴郎們一行人等來到新娘家。這時先要繞着院落轉一圈,然後才到門前。而此刻女家大門都緊閉着,新郎要獻禮物才能進去。以後,新郎進房門,到牀邊,吃飯,都要送喜錢。

結婚儀式按伊斯蘭教教規進行,先由阿訇誦經,並詢問新婚夫婦是否願意,待男女雙方回答“願意”之後,再由阿訇將一杯糖水(或蜜水)送給新郎和新娘共飲,象徵甜甜蜜蜜白頭到老,禮畢入洞房。第二天早上新郎要拜見岳父母,回家舉行宴會,並舉辦各種文娛活動,晚上再回到岳父家。婚後,新郎和新娘都要在女家往一個時期,有的三個月,有的半年,有的甚至要生過一個孩子以後才回到男家。

塔塔爾族對待女婿如同對待親生兒女一樣熱情。在女方家居住期間,岳父、岳母要拿出上好的食品款待女婿,使女婿感到生活在女家就如同生活在自己家裏一樣温暖。

當新婚夫婦回男家時,新娘的嫁粧要全部帶走。將到男家時,男方親友要用繩子攔住新娘的去路,新娘要獻糖果等物,方可放行。新娘回到夫家,男方親友向新娘身上撒糖果,並舉行宴會,盡情娛樂,以示歡迎。

小孩出生有各種禮儀。人死後,按教規淨身,纏以白布等,實行土葬。